第140章 写手臂上就忘不掉了
作者:侧耳听风      更新:2021-07-03 23:08      字数:4088
  荣遗的‘惩罚’其实也没坚持多久,因为很快的,阮泱泱就吃药了。
  吃过药,她就进入了另外一个‘极端’,饶是之前也知晓些,如今瞧见了,荣遗还是颇为感慨。
  这分明就是两个人啊,一个热情如火,黏黏腻腻。一个慵懒迷媚,娇软无敌。
  把自己清洗干净,荣遗看起来好多了,只不过,唇依旧是红,衬托的脸更白了。
  他一直都是这幅生病了的模样,那双眼漆黑幽深,藏着的,可都是心机。
  看着邺无渊从阮泱泱的房间出来,虽是满面沉定,不过荣遗看得出,他是在担忧焦躁的。只不过,这么多年行军打仗,想隐藏情绪,还是轻而易举的。
  “将军,阮小姐这是睡下了?诸葛闲的药果然厉害,吃了之后,前后差距甚大,根本不是一个人。不过,要我说,将军这也算是体会了一下冰火两极,倒也是福分。”并肩同行,朝着诸葛闲所在的地方走,荣遗一边笑道。
  邺无渊微微摇头,不过,却没有说什么。
  见他不吱声,荣遗却笑容依旧,“阮小姐如此热情,将军就没有撑不住的时候?反正婚期已定,板上钉钉,将军其实,也未必要墨守成规。”更重要的是,待得阮泱泱清醒了,反正事实已成,她也只能认命了。
  当然了,他们都是站在了邺无渊的角度,不只是他荣遗,或是手底下的其他人,包括那下了圣旨给这件事抡上一大锤的项蠡,可不都是为了他邺无渊。
  “她病了,我又岂会胡思乱想。”嗯,话是这么说。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不会胡思乱想?不会擦枪走火?不会……他又不是木头。
  荣遗轻轻颌首,“属下还是最钦佩将军。”
  邺无渊没有再说什么,一同往诸葛闲那儿走,那里杀猪似得叫声,还未接近就听到了。
  诸葛闲其实是个医学狂热者,在两国还打仗时,他所有的研究都处在血腥之中,也没人觉得怎么样。如今,已经不打仗了,他这忽然间的又开始‘旧事重做’,可不就显得血腥变态了嘛。
  也好歹是周边的人算见得多了,倒是也能做到见怪不怪。
  那个疯傻的家伙被捆绑着,剥的一丝不挂,因为脚被砍掉了,乍一看,真的有点儿瘆人。
  躺在木床上,他像待宰的羔羊,不过他自己却是不知道的。还是疯疯傻傻,好像是在嘟囔些什么,但是根本就听不清。
  而发出杀猪般叫声的是他那个仆人,被吊起来,诸葛闲在拿他做研究呢。
  邺无渊没有走进去,站在门口,目光沉沉的看着那个疯傻的人,那已经不成称之为人了。
  “在东夷,会这种邪门歪道的人,似乎挺多的。不过,若说高手中的高手,却也都是浪得虚名而已。这个人,倒是有些真本事,不然的话,也不会被留在墨府。其实想想,倒是阮小姐超乎所想,能把这样一个高手给反魇成这个鬼样子。”荣遗双手背后,弯身站在木床边看了那疯疯傻傻的人一会儿,随后叹道。
  那边,诸葛闲两手都是血的走过来,他面目淡然,这模样真像个魔鬼。
  “这个人啊,其实也一直在试图让自己清醒过来,所以才会越陷越深。究其原因,就是他太懂了。阮小姐,看起来也是如此,虽说她现在看起来糊里糊涂,不过,她也的确一直在挣脱,这种情况可不太妙。”诸葛闲边洗手边说道,这些话,也是必然要让邺无渊听到的。
  荣遗轻轻颌首,“所以,我想,不如再去一趟东夷,再寻一寻这方面的高手。或许,能让阮小姐醒过来。”东夷也是很大的,人口很多,想要找人,并不是那么容易。
  “可以试试。不过,东夷人对咱们大卫人,可是无比防备,即便是找到了那样的高手,也不可轻易尝试。但,可以先把人抓着,送到我这儿来。实在不行,就全部都拆开,我把他们的每一根骨头,每一寸筋脉都钻研一通。”诸葛闲觉着,他们这些人,很有意思。似乎,真拆开剖开了,和寻常人是不一样的。
  荣遗笑看着诸葛闲,“神医,你知道这次为了逮这个家伙,我冒了多大的风险?你这三言两语,真当我只是去鸡窝里逮了只鸡?”
  “荣遗公子足智多谋,还不真就是探囊取物一般?”诸葛闲假意奉承,荣遗还真笑着接受了。
  两个人在杀猪般的惨叫声中说说笑笑,空气中的血腥味儿如此浓郁,他们两个人却好似根本感觉不到。
  “尽快调查清楚,在东夷还有多少这样的高人。抓,都抓回来。”门口,邺无渊发话了。
  那两个人也停止了说笑,都转过脸来看他。荣遗轻轻地点头,“领命。”
  “先行调查,不要着急动手。确认好了,我亲自去。”邺无渊继续道,他显然已经想好了。
  “将军,阮小姐眼下的情况,可能离不了你。”诸葛闲劝他三思。
  “在崇国寺那一日,魏小墨出现,他与泱儿说了许多话,我也听到了。吃了断离草的人,不会被这种下三滥的东西迷魇。我吃过断离草,那棵原本魏小墨要给泱儿吃的,她没吃,给了我。”邺无渊双手负后,一字一句,皆十分镇定。
  “这么说,这魏小墨是早有准备啊。他是不是就估算着,会有人对阮小姐来这一手,就弄来一棵断离草给阮小姐送去。谁又想到,阮小姐居然把断离草给了将军。”荣遗捏着木床的一角,不得不说他本就是个心机深沉的人,自然会一贯的把所有人都往坏处里想。
  邺无渊没有言语,诸葛闲倒是轻轻颌首,随后又道:“我们与魏小墨打交道不深,这唯一了解他的,估摸着也只有阮小姐,与拂羽了。”
  “把拂羽耍的团团转,让他吃了那么多次亏,的确不是个省油的灯。”荣遗说这话时却是在笑,拂羽和魏小墨那档子事儿,可不成了他们之间的大笑话。
  就在这时,亲卫快步的走了过来,“将军,小棠姑娘来禀报,说阮小姐在屋子里闷得慌,想出去转转。属下已经着人准备了软轿,这就准备抬着阮小姐去镇上转转。”
  这倒是前几日不曾有过的,吃过了药,她懒散的连动一根手指头都不想,今日怎么忽然想出去转悠了?
  “好。”邺无渊自然是不能反对,不过,他却是必然得跟着。
  软轿已经准备好了,阮泱泱也被小棠和小梨扶着,一点点挪出房间,最后坐进了软轿里。
  这轿子里放置了不少的软枕,就是为了让她能够舒服的倚靠着。
  闭着眼睛,她的确是没什么力气,连眨眼都觉得累。
  蓦地,软轿旁的帘子被掀开,明明不大个窗子吧,那个人就那么把头钻进来了,他也不计较自己这姿势造型帅不帅的问题了。
  都不用睁开眼睛,阮泱泱都闻着他的味儿了。
  懒懒的扯着唇角,她慢慢的把眼睛掀开一点儿,就看到了近在咫尺的脸,帅的咧!
  “我要出去转转。”她说,一个字儿一个字儿的,懒散的不得了。
  “好。就是这镇上好玩儿的东西少之又少,你可能会有些失望。”他接着说,一只手也不知怎么的也伸进来了,托着她的脸蛋儿。
  “你再伸进来一只手,这软轿就要被你挤破了。”明明那么帅一人,为啥非得做这种影响形象的事儿?
  邺无渊也不由抿唇,她半眯着眼睛看他,懒洋洋的,她是不清楚自己那样子有多迷人,魂儿都要被勾走了。
  还真再往前探了探,单手托着她的脸往自己这边一拉,嗯,够着了!
  好半晌,邺无渊才从那软轿可怜的窗口退出去,下令出发。
  卫兵抬着软轿离开这里,开始在镇子上‘兜风游览’。
  这镇子的确是没什么可看的,之前打仗,这里属于军马驻扎之地,到处可见杀气横生。
  不过,如今不打仗了,因为有些百姓又回来了,倒是也开了些铺子。
  粮油,酒馆,纸墨,等等。不过,门脸都十分小,一看就是勉强糊口的买卖。
  软轿一直在平稳的走,速度不快,窗子的帘子是掀开的,也是为了能够让里面的人清楚的看到外面的风景。
  邺无渊就在外面随着走,不时的看一眼坐在轿子里的人,自从出来了,她就一只手支在嘴前。手心朝外,手背遮挡着嘴唇,半眯着眼睛,慵懒至极,又无比软媚。
  以为她是不想动弹,不过,始终抬起一只手遮挡着自己的嘴,那个姿势也费力气啊。
  不由得,他靠近了几分,低声问道:“是嘴唇,还是下巴不舒服?”
  她半眯着的眼睛一动,慢慢的看向他,“嗯。”她回了一个音儿,代表的就是不舒服。
  “慢一下。”邺无渊吩咐了一句,抬轿子的卫兵果然放慢了脚步。
  而他也再次靠近窗子,“我看看。”
  “别看了,我这嘴唇肯定像是被炮仗炸过似得,没什么可看的。”她声音小小又慢慢的嘟囔,有点儿不太乐意,影响她形象了呗。
  “真的?”哪会有那么严重,会像被炮仗炸过一样?
  一只手伸进去,去抓她的手,他根本没用什么力气,毕竟也知道她娇软的禁不住太大的力道。无非也就是,被她迷得,疼她时会有些许失控。
  她现在也躲不过,手被拿下去了,露出了遮挡的部位。
  果然是……有些红肿了。不过,哪有她说的那么严重,反而更好看了。
  “好着呢。下回啊,我随身带个镜子,照给你看。”邺无渊轻轻摇头,收回了手,也不让她再继续举着遮挡了,本就没力气,多累。
  反正她是觉着不舒服,可能是肿了,才会遮挡一下。
  稍稍抿了抿唇,似乎是尚好,她也就不费力气遮挡了。
  只不过,瞧着他站在外面看她笑的样子,她又心里头一动。
  “邺无渊,你长成这样,有想过自己的孩子会是什么模样吗?会不会长得和你一样?”她问,还挺真诚的。
  这个问题可就深远了,站在轿子外看她,“像你更好啊。”
  他这接话接的太自然了,就像是他很早之前就这么想了,所以才会如此自如的回答。
  阮泱泱也不由笑,“那我还真想给你生孩子,看看到时像你还是像我?这样吧,咱俩现在就找个地方,把这件事在我手臂上写下来,免得到时我忘了。”
  邺无渊负在后的手握紧,随后点头,“好。前面就有个卖笔墨纸砚的小店,我们过去?”
  “墨?用墨写,那不是我洗次澡就没了。去寻个不会轻易被洗掉的东西,写在我手臂上。不然的话,纹刺在上头也行啊。”她就是怕她,会忘了!
  “嗯。”他明白她画外音,他心里头也的确是更不舒服了。不由再次想到被诸葛闲剥光了放在木床上那疯疯傻傻的家伙,已然不是个人了。
  软轿在那家卖笔墨纸砚的小店前停下,阮泱泱没下去,只是坐在软轿里头等着。
  邺无渊进去了很久,之后单手托着一个小盅,另一手提着极细的狼毫出来了。
  抬腿跨过去,之后弯身也进了软轿。
  软轿里本就没多大的空间,他进来了,一条腿还在外头呢。
  如同以往似得,在她面前单膝触地,先将那小盅放在一旁,里头是褐黑色的液体,也不知是什么。
  阮泱泱稍稍斜着眼睛睨了下,“不会被轻易洗掉吧。”
  “这是店里老板的妻子用来染发的,因为鬓边有白发,染一次,能维持四个月。所以,用这个给你写上,也能维持四个月。到时没了,咱们就再写一次,如何?”他捏着狼毫在小盅里沾了沾,一边低声道。
  “嗯,不错。”她满意,一边缓慢的把自己衣袖扯起来一些。手臂细白,真可比上好的纸张。她就是要让邺无渊把字写在这一眼就看得到的地方,这样,她应该就不会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