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梳骨
作者:
广绫 更新:2021-07-19 00:56 字数:4634
欺身靠近的一瞬间,失去水雾的遮掩,女子的面容彻底暴露在苏景年眼前。
余秀兰在黑暗中很久,小心翼翼潜藏在深处,等待苏景年的到来。
山洞深处并非是密不透风,不见天日,而是有一处缝隙,光线能够渗透石缝,为黑暗的山洞增添一线光亮。
就在她以为苏景年不会来的时候,山洞外传来脚步声。
她心里又紧张又害怕,还有隐秘的兴奋。
隔着水雾,她看不太真切,听到苏景年下水的身影,她又生出胆怯。
苏景年惩罚丁氏的手段,即便是回忆,都让她心惊胆颤。
但是迟曦的话又让她在末路上,决定孤掷一注。
曹氏容不下她,已经给她相中一户人家。
那个人是个瘸子,如今已经四十多岁,仍旧没有娶妻,家中十分贫穷。
她找余洪川哭诉,到底是她的爹,也想她过好日子。曹氏只说一句,她不是黄花闺女,其他的男子会挑剔,这件事捅出去,对风雨飘摇的余家来说,更是一个打击,在村子里就没脸见人了。
余洪川默认曹氏的安排。
余秀兰是真的绝望了,嫁给这种无用的男人,她还不如死了!
横竖都是死,如果她赌赢了,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她壮着胆子,深吸一口气,扑了过去。
苏景年的误会,让她看见更大的胜算!
脖子一紧,窒息感涌上来,余秀兰呼吸困难,脑子里一片空白,所有的算计全都溃散一空,她挣扎着,踢蹬着,脖子的桎梏没有松开半点,反而随着她的动静,越收越紧。
余秀兰快要窒息,抓着苏景年的手,艰难地从口中挤出一句话,“顾芸娘等下会来,你看光我的身子……啊……”
话音未落,整个人被苏景年甩出去,撞上石壁,摔在地上。
剧烈的疼痛,让她余秀兰痛苦地呻吟。她趴在地上,咳嗽几声,后背钻心的痛。紧接着,一块布兜头盖下来,堪堪遮住她的春光。
一阵水声,余秀兰脸色惨白的抬头,就看见苏景年穿上衣袍稳步朝她走来。
深入骨髓的惧意,让她浑身战栗。
“谁告诉你的?”
苏景年的嗓音随着阴冷的寒风袭来,格外阴森。
余秀兰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却仍然感受到强烈的杀气。
知道苏景年会来这里泡温泉,是她从迟曦口中套话得来。
“我偷偷跟着你来的。”
余秀兰权衡一番,没有将迟曦给抖出来。
毕竟迟曦不知道她对苏景年有这一份心思。
她们两个同仇敌忾,对顾芸娘充满恨意。
余秀兰知道她是活不成了,这世上和她一样痛恨着顾芸娘的人,只有迟曦。
所以她怎么能将迟曦供出来,让苏景年斩草除根呢?
她不是白白遭罪了?
“你来这里好几天,大嫂要将我嫁出去,那个男人我不喜欢,才会拼死赌一赌。”余秀兰眼中满是惋惜,差一点,就那么一点点。
她太冲动了,如果一点一点游到他的身下,引诱他,或许她会成功。
余秀兰躺在地上,她松一口气,甚至有一点平静。
或许是早就知道自己输了。
死路一条。
战战兢兢活了几天,如今倒是觉得轻松了。
苏景年看着余秀兰眼中的解脱,冷嗤一笑,“想死?”
余秀兰猛地一个激灵,心底蹿起一个不好的预感。
果然,苏景年冷笑,“这辈子不长眼,犯在我手里,若叫你们痛快死了,下辈子又这般不开眼,岂不是白死一回?我便让人教教你们做人,懂得一些自知之明。”
余秀兰不寒而栗,生生打了冷颤。
还不等她反应过来,苏景年两指放入口中,吹响口哨,顷刻间,一个黑影人出现在山洞里。
“丁氏活剐,她就梳骨罢!”
苏景年坏了心情,面色沉郁的提着篮子离开。
方才走出山洞,就看见顾芸娘气喘吁吁的爬上来,弯着腰,双手撑在膝盖上,额头上、鼻尖布满细碎的汗珠。
苏景年神色一缓,眼底的坚冰融化成水,“你不是有事去?怎么这时来了?”
顾芸娘蹙眉,“不是你遣人唤我过来?”小声嘀咕道:“这山太高了,爬上来累死我!歇了好几口气,才爬上来,你就已经要走。云暮不是说要半个时辰吗?现在才两刻钟?”
苏景年想到山洞里的人,布满阴霾的眸子蒙上一层寒霜。
“你是一个人太无聊?还是不放心我一个人去镇上?我好不容易上来了,陪你一起进去泡一泡。”顾芸娘挽着苏景年的手臂,拽着他往山洞里走去。
苏景年不想她撞见余秀兰,惹她不开心。握着她的手心,往山下走去,“大约饮酒的缘故,泡温泉我身子不舒服,今日歇一歇。”见顾芸娘担心,他叹息道:“山里有野物闯进山洞,失足落进温泉里淹死,水池脏了,等干净了再来。”
顾芸娘仔细打量苏景年,他的气色很好,总算放下心来。
“你的洁症还没有好?这些年在外行军打仗,你怎么忍受得了?”顾芸娘不禁打趣他。
苏景年沉声道:“不一样。”
顾芸娘没问他哪里不一样,篮子被苏景年塞进手中,她看着撩开袍摆蹲在她面前的苏景年,微微吃惊。
不禁记起小时候,她被苏景年吓唬得摔伤腿,走路一瘸一拐,他看着不顺眼,指着一个小厮背她。
她又如何肯让一个下人背着?被人瞧见了,会惹出不少闲话,她更怕挨骂。
苏景年一向耐心不足,见她磨磨蹭蹭,红着眼圈,死活不肯让小厮背,凶巴巴地盯着她,狭长的眼中透着威胁。
她那时还小,原本就怕苏景年,又是他害得她受伤,如今不顾她清誉逼迫她给小厮背回去,免不得会被祖母责罚,各种情绪纷涌而来,她坐在地上‘哇’地大哭。
苏景年最怕就是哭声,有人在耳边一哭,他就头昏脑涨。说了句‘麻烦’,拎着她甩麻袋扔在背上,吓得她紧紧抱着他的脖子。
将她送回去之后,他摸着自己脖子上的红痕,“可以啊,你原来你年纪小小,还是个记仇的。我好心背你回来,你差点勒死我,好在手劲小。”
不等她说什么,他转身离开。
她只是害怕苏景年将她扔在地上,抱得太紧而已,根本没有想过要勒死他,而他也没有听她解释再走,为此心里委屈又自责。好一段时间,不需要苏景年请人叫她过去,她自觉的去他的院子里,被他差使。
而今清瘦的小少年,如今长成一个能为她遮风挡雨的男人。
顾芸娘看着他宽阔的后背,心中百感交集,心口又酸又涩,还有一丝甜蜜。
事情过去很多年,如今回忆起来,一帧帧,一幕幕,犹如在昨日。
她趴在他的后背上,晶莹的眸子里笑容满溢而出。
“苏哥哥,其实在我还很小的时候,你就喜欢上我了吧?”顾芸娘凑到他耳边,呵气如兰,温热的呼吸喷洒在他的脸侧,温软的唇瓣若有似无蹭过他的耳廓,令苏景年收紧了手臂,眸光深暗。
“没有。”
“那你为何喜欢欺负我?枝枝说过,男子欺负一个女子,而且又对她好,那就是喜欢。”顾芸娘认定苏景年是不好意思承认。
苏景年一顿,没有开口。
那时候她还是一个奶娃娃,长得玉雪可爱,只是单纯的想欺负她,逗她哭。看她哭得眼睛通红,像一只小兔子似的,他竟恶劣的觉得很舒畅。
只是不知不觉,随着长大之后,从最开始觉得她哭着可爱,变成心烦,最后刺眼。
这话自然不能说。
苏景年权衡实话实说和她误会的后果,选择让她误会他是默认吧。
山洞里,黑衣人等着苏景年与顾芸娘二人下山,拎着余秀兰绕道回府。几句吩咐下去,不一会儿侍卫提着几桶烧沸的热水进来。
余秀兰被摁在地上,她看着冒热气的沸水,眼中充满绝望!
她亲眼看见丁氏被活剐是多么令人毛骨悚然的酷刑,而梳骨则是有过之无不及。
这种酷刑也叫梳洗,用铁刷子一遍一遍的刷去皮肉,露出白骨,也称为梳骨。
热水还没往她身上泼,余秀兰看着一人拿着寒光凛冽的铁刷,吓死过去。
余秀兰没有挺过酷刑残忍的折磨,沸水泼在她身上,烫醒过来,她就哭喊着将迟曦供出来。
卫寅带人去抓迟曦,她已经躲起来。
卫寅去正院给苏景年禀报。
苏景年坐在铜镜前,顾芸娘给他梳发。
卫寅目不斜视,盯着面前的地板,恭敬地说道:“主子,迟曦逃了。”
苏景年并不意外,这件事是迟曦怂恿的,她定会在暗中观察。余秀兰被抓,她定会闻风而逃。
迟曦跟在他身边时间不短,知道他的脾性,之前忘记本份,不过是仗着她的命是文曲颜留下来。文曲颜留下的东西并不多,他对迟曦稍显宽容,以至于让她生出别的心思,妄想取而代之。
“继续查。”苏景年冷酷道。
卫寅领命下去。
苏景年握着顾芸娘的手,拉着她坐在腿上,“她终是辜负你了。”
顾芸娘看得开,“人各有命。”
苏景年轻轻叹息一声,紧紧将她箍进怀中。
她并不知道,如果不是余秀兰沉不住气,或许就得逞了。
他运功逼毒,一旦内力开始运行,不能强行中断,一旦中断,毒入肺腑。
顾芸娘来得及时,阻止余秀兰的计划,只怕也会让她误会。
迟曦是想要挑拨离间。
顾芸娘这才反应过来,她轻轻推开苏景年,“不是你请我上山的?和迟曦有关?”
“嗯。”苏景年不想多说。
顾芸娘脸色冷下来,冷声道:“无论她落到什么下场,都是她自找的。”
苏景年长得好看,有权有势,惹姑娘喜欢很正常。
若是不能克制,因此生出嫉妒,做出害人的事情,那便是有罪!
“我让人将余秀兰梳骨。”苏景年抬起她的下巴,凝视着她的双目。“你不怕我?”
顾芸娘摇了摇头,趴在他的胸膛上。
他手段虽然残忍血腥,也是为了震慑他人。
那些人并不无辜。
联想今日的异样,顾芸娘不难猜测苏景年在山洞里发生什么。
余秀兰不敢要苏景年的命,只怕还是想要攀高枝,曹氏做的事情,她都有所耳闻。
苏景年将她梳骨,是余秀兰当初将丁氏推出来顶锅,并且选择让丁氏活剐,让苏景年在她身上看见何氏的影子。
一次警告并没有让她得到教训,若是不斩草除根,只怕又会做出恶毒的事情。
苏景年并不主动招惹,送上门来的他从不吝于手段。若是恶名远扬,能够让人忌惮,因而不敢轻易招惹他,将手伸到他这儿来,他并不介意名声恶劣。只有旁人怕了他,想要动他的宝贝,就会再三思量。
他学乖了,不会再留下任何的隐患,让顾芸娘置身在危险中。
卫寅私底下,让曹氏将余秀兰给拉走。
曹氏匆匆的来,满脸的喜气,并不知道发生什么,见到余秀兰之后,隔夜饭都吐出来,面无人色的跑出来。她求着卫寅将余秀兰埋了,或者是丢在乱葬岗,扔河里,烧了,都可以。
卫寅懒得挖坑,随便丢在深山里喂野兽。
曹氏经过这一次,彻底对顾芸娘和苏府敬而远之。
要去的地方需要经过苏府门前,她宁愿绕远路,也不敢往门口走过去。
迟曦彻底藏起来,没有再露出行踪。
高非就是去酒楼买饭的功夫将迟曦弄丢了,他将小镇找遍了,也没有找到迟曦的身影。
顾芸娘倒是很镇定,除非迟曦永远离开广郡府,不再出现在他们面前。
否则只要她一露面,定没有她好果子吃。
很快,顾芸娘的心思被转移。
婚礼就在下个月中旬,如今已经初九,一个多月。
余骁那边云暮在盯着,最初余骁气得暴跳如雷,却又无可奈何,似乎与她犟上了,不肯服软。
顾芸娘暂时没有去管他,因为苏景年捧来一件嫁衣,让她绣一对鸳鸯上去。
她忙着绣嫁衣,也不忘将坛子肉给装好封坛,储存了几日,她拉到镇上去卖。
顾芸娘首先去的就是同福酒楼。
这是商枝的酒楼,她希望自己做的坛子肉,能够入掌柜的眼,这样就能够与商枝合作。
掌柜听说顾芸娘的来意,他打开一罐坛子肉,香味扑鼻,虽然见惯美食,从香味就能窥其口味。他不禁执筷挟一片肉放入口中,尝了一口,口味独特,肥而不腻,却又十分开胃下饭。
的确与顾芸娘说的那般,适合远行带在身边,配着干粮吃,与他们酒楼的菜谱并不相冲。
只是这是一种新菜式,不知可有客人能够接受,他一时拿不定主意,“你来得正巧,我们东家昨日来了镇上,就在三楼歇着,我将这事说给她听,由她做主。”
------题外话------
宝宝没有发烧了,但是嘴里,手上,脚心长泡,带着去检查是手足口病。糟心,上个月23号才注射手足口疫苗,三天不咋肯吃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