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有些卑鄙的手段
作者:
睫毛爱吃肉 更新:2021-08-14 20:26 字数:3903
深夜,戈墨立在窗前,望着手上的资料和照片,心里有了莫名的情绪。
沈慕清生活单一,生活轨迹三点一线,无非是租住的公寓、家和工作室。社交关系更是单纯到只要看一眼资料前半部分就能猜到结论。
对于照片里出现的陌生年轻男性,他心里有些不舒服,特别是沈慕清望着那个男人的笑容,是她不曾给过他的,他嫉妒得快要发狂。但他一点都不担心,甚至是不屑于去为这个问题伤一点脑筋。他相信他的手段和能力,情敌而已,最终都会沦为他踩在脚下的手下败将。
她,沈慕清,只会属于他一个人,永远。
她爱他也好,不爱也罢。不管用什么方法,只要她是他一个人的,在他身边就够了。
他甚至想立刻冲到沈慕清公寓,把她压在身下好好蹂躏一番才能解气。
只是,在照片里频繁出现的一张让他无法忽视的稚嫩小脸,打消了他疯狂的念头,拉回了他的理智。
“阿江,马上到我家一趟,有些事我需要确定。”戈墨有些烦闷,倒了杯酒,转身坐到书房椅子上,拨通了秘书电话。
“老大,现在几点了都?我是人,不是永动机,我需要休息!身为你秘书也是有人权的吧…”电话那头的人明显被吵醒,传来抱怨的声音。
“年终奖金和明年的加薪…我觉得需要人事再找你谈谈。”
“戈总!我马上就到!给我半小时!”原本还有些迷糊的声音瞬间来了精神。
戈墨在商场里的杀伐果断他是见识过的,说一不二。江之槐可不敢拿自己的工资当赌注,胡乱套了件外套就往戈墨家赶。
虽然戈墨有时候有些过于工作狂,但是作为领导来说,他还是很不错的,该给的休息时间从没少过,报酬也给的丰厚。
这个深夜来电,他觉得很不对劲。
他不自觉踩下油门,加快速度往戈墨家赶。还好现在不是高峰期,路上车不多,他在半小时内出现在了戈墨面前。
书房里只开了一盏落地灯,戈墨深陷大班椅里,桌上的咖啡已经凉透,整个房间混合着咖啡的焦香和酒精的醇厚。
他还是穿着白天的那套衣服,板正的西服敞开几颗纽扣,袖口卷起,有些昏暗的光线照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显得有些疲惫颓废。
他摇晃着手中的棕色液体,朝只穿着睡衣的江之槐举杯示意:“来点儿?”
“不用了,老大,哦不戈总。有什么问题您问。”在这么诡异的气氛下,他觉得连平时玩笑的称呼都变得不合时宜。
戈墨轻笑,起身给江之槐也倒了杯酒,然后把一个档案袋放他面前。
这个档案袋,是江之槐今天给戈墨的,里面是关于一个叫沈慕清女人的所有资料。
江之槐毕业之后就一直在戈墨身边当秘书,那时戈墨事业刚刚起步,他们又年纪相仿,所以戈墨总是特别信任他。
工作上,他是他的得力助手,生活里,他是他可以偶尔说说心里话的挚友。戈墨的大小事宜都是他来处理。可以这样说,在某些方面,他比戈墨本人更了解戈墨。
在他看来,戈墨工作生活规律,自律性极高,除了身边没有女人之外,就是一个有些略微强迫症,心思深沉,眼里只有工作的正常男人而已。
有时候他都怀疑戈墨总有一天要过劳死。
本来他以为戈墨就要一直这样无聊下去,和工作相伴孤独终老的时候,戈墨的生活突然开始有了变化,甚至朝着失控的方向发展。
戈墨能走到今天这个位置,并未借着强大的家族背景,完全是靠他一个人的独到的眼光,超高的智商和杀伐果断的决断力。
他做事向来光明磊落,在和对手博弈的时候,那些偷偷摸摸在背后搞小动作的行为他是不屑于做的。
这点,让他一直对戈墨无比倾佩,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时代,谁会计较你为了胜利做了些什么。毕竟为了取得胜利,使出一些肮脏手段的人比比皆是。
但是,他万万没想到,他一直以为的最有原则的老板,居然把这些卑鄙的小动作用在一个女人身上。
几个月之前,大概是他帮戈墨处理刮擦事故的之后,戈墨先是让他在理赔资料里混入一张需要填写详细个人信息的表格。后来又安排他找个可靠的私人侦探对那个女人进行调查。
今天是侦探社提交调查结果的日子,江之槐事无巨细地对接之后,他就把全部资料整理好放进资料袋拿给了戈墨。
难道是这个资料有问题?
江之槐不禁紧了紧握着精致酒杯的手,觉得自己命不久矣。
戈墨仰头将杯中的酒一口饮尽,从档案袋中拿出那叠资料和照片,望着江之槐有些紧张的脸,低笑一下,拍拍他的肩膀。“阿江,不要那么紧张,不是什么大事,我就问你几个问题。”
他拿起一张照片递给江之槐,开口道:“确定吗?她们是母女关系。我记得你上次给我的资料里,沈慕清在婚姻关系那栏填写的明明是‘未婚’。一个未婚的女人,怎么来的孩子?”
那是一张长相绝佳的女人牵着一个小女孩从幼儿园走出来的照片。
江之槐看了一眼,深吸一口气,认真地回答:“确定。”
他起身从一叠照片里挑出几张照片,在书桌上排列好。
“戈总,这几张照片的场景都不同,人物却都是一样的,都是沈慕清加一个小女孩。”
“我知道…这些我都看过。有时候,眼睛看到的也有可能是假象,说不定这个孩子是她妹妹呢?姐姐经常带着妹妹出现不是也很正常吗?”戈墨瞟了一眼桌上排列好的照片,望向江之槐的眼睛,“我只想知道,有没有通过其他方式确定过?”他的说话语气里带了些许迫切。
一直以来对任何事都运筹帷幄、从容不迫的戈墨,此刻急切地想要得到答案。
看着脸色越来越沉的戈墨,江之槐不再卖关子,在这种时候,选择一次性把话说完才是最明智的。
“这个私人侦探很可靠,他们的客户满意度很高,像我们这种个人情况调查,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他能在资料里写出来的结论,那肯定百分之百都是准确的。沈慕清和这个小女孩绝对是母女关系,只是是否亲生,这个就不太确定了,毕竟没有做过DNA验证。”他说得信誓旦旦,用严谨的逻辑把他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生怕戈墨再次质疑。
这可是他精挑细选,而且还花了巨款的侦探社,服务质量那肯定是毋庸置疑的!
“明天能不能把这个小女孩的资料给我一份?”戈墨半坐在书桌上,盯着照片若有所思。
“啊?!明天?”江之槐有些不可思议地开口。
明明戈墨一开始说只要沈慕清的资料就够了,现在又临时来一个想法,时间还那么短。拜托!这是现实生活不是小说!难不成戈墨还真把自己当成霸总男主了?随便大手一挥吩咐一句,属下几分钟之内就能把想要的资料提交?
江之槐心里嘟囔几句,有些想撂挑子不干了,但是看在自己还有巨额房贷的份上,还是狗腿地开口,极力为自己辩解:“那个,戈总,调查也是需要时间的,明天有点不现实。”
“后天,最多后天。”戈墨指节敲着桌面,低头望向他的眼眸里是不可置疑的笃定。
此刻的江之槐欲哭无泪,在心里把戈墨全家问候了一遍,有些不愿意地回答:“行…行吧。”
关键时刻就不把他当人,明明想要答案的是他,干苦力累死累活的却是他,他觉得自己真是好惨一员工。
得到满意回答的戈墨舒展眉头,勾起嘴角微微一笑,重新给自己的酒杯满上酒,弯下腰和江之槐紧握在手里的酒杯碰了碰。“嗯,阿江,不喝吗?这可是麦卡伦1963年单一麦芽威士忌。”
他知道他是故意的。
江之槐深吸一口气,仰头将杯中液体猛地灌入口中,带了冰的温度,但是入喉还是苦涩和灼热,呛得他快要流泪。
他并不懂酒,也不太喜欢喝酒,不论别人怎么形容酒的口感,在他眼中都是又苦又辣。再好的酒给他都是暴殄天物。
明明酒那么难喝,他实在想不通为什么戈墨还会有每天睡前浅酌几杯的习惯。
这个习惯大概是从五年前的夏天开始,那段时间戈墨丢下所有工作,把自己关在家中,开始酗酒。不管股价、不管公司好几百号员工、不管暴躁的股东,不管投诉不满的客户,不顾一切地去醉。
那个时候的戈墨,江之槐现在想起来都还有些后怕。
他疯狂用酒精麻痹自己,整个人仿佛行尸走肉,没有一丝生气,甚至一直凌厉有神的眼眸也失去了光彩。
那段时间,大概是戈墨整个人生里最灰暗的时光,他仿佛失去了世界里的光,再也找不到继续努力活下去的理由。
江之槐可是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帮戈墨重新恢复正常生活。
从此以后,他虽不再酗酒,但是还是依旧会每天浅酌几杯。
有时候江之槐在戈墨心情不错的时候,他会好奇地调侃他:“为什么你每天都要喝一点才能睡觉?难道是有睡眠障碍?需要找医生看看嘛?”但是戈墨总是闭眼苦涩一笑,不回答他的问题。
今天,不胜酒力的江之槐在酒精的作用下,望着戈墨有些失神的双眸,又问出了他好奇了多年却从未得到答案的问题:“老大,为什么你每天睡前都要浅酌几杯?”
不知是因为醉意还是其他,戈墨氤氲着双眸晃了晃杯中的酒,冰块撞击杯壁发出清脆的声音,他低沉着嗓音开口:“因为她。”然后放下酒杯,随手拿起一张照片,含情脉脉地凑到眼前。“其实,我并不是喜欢喝酒,只是每天浅酌后的那个醉度,刚好和我与她相遇缠绵的那天相似,这样,我就能在梦里再次见到她…”
江之槐也有过爱情,只是那段校园里青涩的爱恋,随着毕业也就各奔东西,无疾而终。对于戈墨的执着,他实在有些难理解,但是心里却无比动容,从一而终,至死不渝。
原来,他的老板并不是不懂情爱的冷血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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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梦梦到书上了首页涨了好多人气,好开心。
一醒来发现是梦。气哭(′;︵;`)
后续剧情要开始带感了,我们的戈同志终于要上线了!
我们男主掉线那么久的原因就是去调查女主了。嗯,就是那么有原则有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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