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作者:
萝卜蛋 更新:2021-08-19 05:07 字数:4418
“叔,我叫林蔚,我爷爷就是林木啊,就是当年救过宋爷爷的林木啊!叔,你不记得了吗?”
林蔚说着,从怀里掏出那个玉坠子,提溜到中年男子面前,昂着脸道:“叔,你快看这个,你看了这个,就能想起来了。”
中年男子提溜着玉坠子翻来覆去看了几遍,又还给了林蔚,摇头道:“对不住了姑娘,我还真的不记得,什么时候有你这个侄女了。”
“叔……”
“哎呦,好热闹啊!这又在演哪一出呢?”
正说着,从角门边走过来一位年轻的公子,观其年龄比林蔚大不了几岁,穿着一身雨过天晴的锦袍,腰间左挂荷包,右系羊脂玉佩,一条镶了宝石的腰带系在最中间。头发用了白玉发冠半束起,更显得面庞俊秀不凡。
此时正踱着悠闲的步子,从旁边晃荡过来,眼皮轻轻一抬,斜睨着林蔚等人一眼,转头问向中年男子。
被称为福叔的中年男子便道:“小公子,我也不知道啊,这姑娘上来就跪下喊我叔叔。您说说,我一大把年纪了,难道连自家侄女都认不出来吗?”
“也是。”这位公子点头,用食指勾了勾腰间的荷包,道:“就你家那侄女,生得黑黝黝的,五大三粗的,一笑起来两颗大门牙,走路上一眼就能认出来了。你就是再老眼昏花,也决计不会认错。”
他说着,又瞥了林蔚一眼,轻抬了抬下巴,询问道:“你是从哪个犄角旮旯里钻出来的?不知道这里是宋家吗?竟敢跑来这里招摇撞骗?”
林蔚在福叔说不认得这玉坠子之后,就站在了一边。此刻一听这公子说这里是宋家,原本凉了一半的心,又腾得一下热了起来。
第25章 受宠若惊
林蔚赶忙道:“我叫林蔚,我祖父叫林木,当年救过宋家的老太爷一命。我爹娘都去世了,但求能找到叔叔收留我们姐弟几个。就是来世做牛做马,也感激不尽!”
“哦?你姓林。”
这公子眉头一皱,道:“我倒是听我爹提起过,的确是有这么一桩事。可天底下姓林的多了去了,谁知道你打哪儿冒出来的!”
“我有信物!”
林蔚赶忙将玉坠子双手递了过去,这公子接过去一看,脸色登时变了,抬起眼皮又瞅了林蔚几眼,目光在她怀里的孩子和身后躲着的林惜和林晨身上看了一眼。
突然将玉坠子一下子掷在地上,啐了一口,道:“我呸!哪里来的打秋风的,哪里来的滚哪里去!年纪轻轻的小姑娘,居然都有孩子了!我最讨厌行为不检点的女子!”
林蔚吓了一大跳,玉坠子被摔在坚硬的地板上,登时碎成了好几块,林晨当场就被吓哭了,抱着林蔚的腿直往后面缩。
“姐姐,姐姐我怕!姐姐!”
“姐姐?你喊她姐姐?”
小公子一听,大约是觉得自己平白无故冤枉了人,正犹豫着不知怎么开口才好。后脑勺突然被人打了一下,怒而转身,就撞入一道沉沉的眸色中。
“昨晚一晚上都没回来,上哪儿浪荡去了?”
“我上哪儿浪荡,关你什么事。反正我无论如何浪荡,都不及你宋大公子的一分一毫!”
林蔚骤然一听见这声音,浑身一颤,仓惶抬起来脸,就见眼前立着一道月牙白的身影,不是常小大夫,又是谁。
“常……宁?”
“长宁?喊这么亲,你们俩是什么关系?”
这小公子一听见这称呼,眉头皱得紧紧的,像是突然想到什么似的,手指着“常小大夫”的鼻尖,咬牙切齿道:“好啊你,狗改不了吃屎!你又在外头养外室,你对不起咱们死去的爹娘吗!”
“手收回去,别大没小的,我是你哥,你也敢这么跟我说话,惯得你!”
“常小大夫”一把将他的手打下去,这才转过脸来,神色说不上来是欣喜还是意外,只询问道:“林蔚,你来这里做什么?”
谁料林蔚“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拽着他的裤腿,唤了一声:“世叔”。
世事无常,谁能想到在清河镇大名鼎鼎的“常小大夫”,居然是通州宋家的大少爷宋长宁。
据说,宋家祖上出了好几位朝廷大员,轮到宋长宁之父时,因身体不好,科举过程中昏倒了,文章也才写了一半,这才同进士失之交臂。之后一直心怀抱憾,后来身子越发不好,终于在一个严冬吐血而亡。
而宋长宁不知出于何故,一年前突然离家出走,近几个月才被找了回来。那时宋家的当家主母已经病得奄奄一息,见了大儿子最后一面,彻底撒手人寰了。
其中似乎有许多隐情,可林蔚到底是一个外人,遂不好多问。
常小大夫……不,应该说是宋长宁,也就是林蔚名义上的世叔,对他们姐弟很是照顾。特意让福叔清整了一个院落给他们住。见林蔚怀里还抱着个几个月大的奶娃娃,便让人找来个身家清白的奶娘先喂养着。
林蔚自然是千恩万谢,原本以为今生今世再也见不到宋长宁了,未曾想到,老天居然又开了个玩笑。兜兜转转,还是落在了他的手里。
准确来说,是林蔚自个送上门的。她喜不自禁,多月来的艰辛似乎在见到宋长宁的那一刻,全部都烟消云散了。
只是早先听小四说,宋长宁在通州已经娶妻生子了,林蔚虽出身低微,可宁死也不会去做别人的妾室。
遂一心一意只把宋长宁当长辈看,人前人后只唤上一声:世叔。
宋长宁哪里知晓林蔚心里所想,事无巨细的替他们姐弟四人置办东西。抽空还要把家里那个“混世魔王”提溜出来,勒令去跪祠堂。
宋家统共就两个嫡出的公子,大公子宋长宁和小公子宋凌川。
林蔚先前已经见过了这位“小叔”,眼下小幺被奶娘抱去喂奶了,只好先给林惜和林晨换身新衣裳。
福叔送来了好些东西,从衣服到吃食,一样都不落。
林晨长这么大,头一回穿这么好看的衣裳,小手在衣裳上摩挲不住。见桌上摆着两盘糕点,遂转过脸来,眼巴巴的瞅着林蔚。
“不可以哦,这是在别人家,好孩子是不能随便拿别人家的东西的。”
林蔚抚平林晨衣裳上的褶皱,又对着林惜招了招手,捏着木梳子,给她梳了一对包子头,仅用碧绿色的丝带系了。
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两个孩子一打扮,就跟一对金童玉女似的,粉雕玉琢,十足可爱。
“可是叔叔又不是别人……”
林晨啃着手指头,巴巴道。
“不是叔叔,那是哥哥!”
林惜伸手一戳林晨的脑门,凶巴巴道:“那个哥哥我见过的,还给我买糖果子吃!”
林蔚不知如何解释才好,索性就在称谓上统一要求,就喊宋长宁“世叔”。
说起来也奇怪,林蔚的爷爷和宋长宁的父亲,居然是忘年交!这下好了,宋长宁比林蔚大不了几岁,可在辈分上,足足压了她一头。
有个叔叔的直观感受,那就是吃穿不愁了。
晚间,福叔来请,说是在前厅设了宴,要替他们接风洗尘。
林蔚便带着林惜和林晨,随着下人去了前厅。宋家二老逝世后,只留下了兄弟两个人,偌大的宋府小厮侍女众多,光是来的路上,就遇见了十几个。
每一个侍女都生得模样端正,穿着翠湖兰色的衣裙,一见林蔚的面,停下作了个万福,唤上一声:林小姐好。
林蔚长这么大,喊她什么的都有,唯独没有唤她“小姐”的。
实话实说,林蔚有些受宠若惊。
早先便说,宋家在通州可谓是数一数二的富贵人家,屋里一应摆设,上到瓷器古玩,下到桌椅地板,无一不是极好的东西。
就连屋门外挂着的两只明晃晃的琉璃灯,都比寻常人家的好看。林惜昂着脸,眼巴巴的瞅着琉璃灯,突然歪过脸来,同林蔚道:“姐姐,这个我以前就见过呢!”
“你见过?在梦里啊?”
林蔚没往深处想,一手牵着林惜,一手牵着林晨往屋里走。一进大厅,眼前骤然开朗起来。
正中央摆着红木圆桌,周边围绕着梨花木精雕细琢而成的凳子。屋角立着博古架,上头安置着几只彩釉花瓶,里面还插着两株绚烂夺目的牡丹花。
东边一扇半圆形月洞窗,自上而下垂着十几道琉璃珠帘,再往边上摆着一张极宽大的山水屏风。整个屋子又宽阔,又富贵。
“小姐先请坐,公子一会儿便到了。”
一个小丫鬟从旁道,请林蔚等人先坐下。
果不其然,不出半柱香的功夫,外头就传来一道脚步声,门帘被人从外头撩开。林蔚本来就有些忐忑不安,闻此动静,下意识的往门口望去。
却见宋长宁缓步从外头进来,穿着合身的锦缎长袍,袖口略宽,广袖临风,垂感极好。他模样本来生得就俊,如此一来,衬得身形更为颀长,也更添几分沉静淡雅。
“久等了。”
宋长宁略歉疚道:“前头有些事情要处理,这才耽搁了。”
余光瞥过去一眼,见林惜正昂着脸巴巴的望过来,遂轻轻笑了一声,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
“怎么,才几个月不见,就不认得我了?”
“认是认得,可是姐姐说,要管你喊世叔。”
林惜毫不犹豫的就把林蔚给卖了,咬着手指头巴巴道:“可是,明明就是哥哥,为什么要喊叔叔?”
“林惜——”林蔚拽了拽林惜的衣袖,压低声音道:“你别乱说话,咱们的辈分在这摆着呢,的确是要喊一声世叔的。”
宋长宁略一思忖,笑着同林惜道:“既然你姐姐都这么说了,那还是喊世叔罢。”
语罢,伸手招来下人,摆了满满一桌子菜。
林蔚姐弟四人,千里迢迢的出来寻亲,一举风餐露宿,食不果腹,不知吃了多少苦头。眼下见桌上摆了这么多菜,一时间都不知道该先吃哪一道才好。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近乎有些难以启齿。
林秀才死前让林蔚过来投奔这位“世叔”,可谁又能想到,这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世叔,就是常小大夫。
这下可好了,让林蔚怎么开口才好。
总不能直接跪地上,抱着大腿求收留吧?
第26章 寄人篱下
一顿饭林蔚都吃得心不在焉,小幺被奶娘抱去喂奶了,估计晚点才会送回来。如今,无论如何也算有个可以歇脚的地方,总比睡大街强太多了。
用过晚膳,宋长宁见两个孩子困得眼皮都快睁不开了,料想清河镇距离通州路途遥远,一路舟车劳顿,就是大人也受不住,别说是两个半大的孩子了。
索性便让下人将两个孩子先送回去睡觉,这才领了林蔚去书房谈话。
林蔚有些忐忑不安,也说不上来是因为什么,总是觉得在宋府不甚自在。一想到今后就要过那种寄人篱下的生活,心头难念染上几分忧愁。
据说,宋长宁已经娶过妻生过子了,可奇怪的是,林蔚来府上半日,若是寻常人家的当家主母,纵是自己不亲自来见一见,也该会打发个丫鬟过来。
莫非……世叔的发妻回娘家去了?
毕竟是别人家的家事,林蔚自然不好多问。只老老实实的坐在椅子上,两手扶着膝盖,作出一副安分守己的样子。
“林蔚,我真没想到,你居然是林伯父的孙女。”宋长宁在书柜前翻箱倒柜一阵,从最上层拿下一只木盒子,抬步走至了林蔚跟前。将木盒子打开,里头却是同林蔚手中一模一样的玉坠子。
“早先,我爹生前时常提起,只可惜自从京城一别多年。我爹曾经派人几次去接你们一家来通州小住,都被林伯父拒绝了。”宋长宁顿了顿,望了林蔚一眼,淡淡笑道:“我爹去世的早,遂连我也不知道林伯父家住何处。原来,便是清河镇啊。也是真巧。”
“是啊,我也觉得挺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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