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作者:廿乱      更新:2021-09-01 04:03      字数:6192
  不过,偶像剧就是偶像剧,到哪里都是一样的剧情一样的狗血,基本上都是换汤不换药的剧情。
  想想最后他是怎么从餐馆里出来的?简直是仓惶而逃,那场面是要多尴尬就有多尴尬,幸好欧阳谦宇被他的那个女伴纠缠着,不然他肯定会追上去找再一次偶然遇上的齐凛“谈谈”事情。对于欧阳谦宇来说遇到齐凛那肯定不是偶然遇见的。
  逃离餐馆后沈小圆再次盯住齐凛,后者立马说道:“这可跟我没有关系,餐馆是你的订的,遇到欧阳谦宇肯定是偶然。”
  不得不说,沈小圆确实没有再怀疑齐凛是不是对欧阳谦宇余情未了,本次出来从头到尾齐凛都是事后才知道的,连餐馆也是自己订的。可是,这也太巧了,还有那个孙爱惜,真的是让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回到学校的齐凛很快就将今天的事情抛到脑后,沈小圆见他不在意,自己也没有办法再说什么,他是真的不希望齐凛再次遭受到挫折。
  出去玩了一趟,齐凛又再次将他的时间都放到学习上,沈小圆也不能再翻出别的花样,距离期末还有一小段时间,他们都要全面投入到复习大潮中。
  三天后,宿管给齐凛送来一个包裹,不过当时的他还在图书馆,包裹就巧好由沈小圆代其收下,看到寄件地址,他皱了皱眉头,直接将包裹打开,他要先检查一下包裹的内容。
  一支手机。
  看来欧阳谦宇还真把齐凛那天的玩笑话记了下来,专程让人送来这个手机,他不明白了,欧阳谦宇不是讨厌齐凛,怎么又这么听话送手机过来,欧阳少爷的想法还真让人琢磨不透。但是他知道,手机是绝对不能出现在齐凛面前的,以免他又开始旧情复燃,藕断丝连的继续这段前途无亮的感情,为了齐凛的未来,手机坚决不能出现在他面前。就这样,使用着旧手机的齐凛错过了男主派人送来的新手机。
  在齐凛这里事情自然是告了一段落,可是剧情还是在走着。
  自那天在餐馆被欧阳谦宇解救后,孙爱惜因失职而被餐馆经理辞退,她是个还没有过试用期的兼职生,只要做不好随时都有可能被辞退的可能性。其实她一直都做得还不错,只要那件事她能够处理到位,经理也不会辞退她,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她不仅仅与客人吵起来,还惊扰了其他客人。在社会上混,就要懂得某些规矩,经理也只是遵循那个规矩罢了,说白了就是偶像剧里固有的桥段设计规律。
  孙爱惜自然是向欧阳谦宇借了笔钱,这是她自己认定的,像她如此固执的人决定不会改变她的想法,认定的就是认定的,完全忘记欧阳谦宇当时是说代吕维今帮她付钱,即便她要还钱,也只需要还给吕维今就行,麻烦也没有那么多,欧阳谦宇也是不想孙爱惜找自己麻烦才这么做。
  可是,在前面我们说过了,女主一定是爱憎分明,一定是讲义气,一定是单纯坚强的。她使用了欧阳谦宇的钱那就一定要还给他,一定要自己还,必须坚决自己还!
  因为她坚决是认为,欧阳谦宇要吕维今还他钱肯定是会为难他,吕维今是她的朋友,她不能让自己的朋友被人为难,难做人,不能因为自己的关系破坏吕维今与欧阳谦宇的友好关系。她坚持,她固执已见,她自以为是的如此认为,连吕维今劝阻都没有用。
  被辞退后的孙爱惜并没有因为被辞退而感到伤心,她已经做好接下来要去哪里工作的准备了,她刚认识没多久的白富美同学提供给她一个很好的暑假打工机会,据说是在某位有钱人家里当女佣,工资待遇非常可观。
  得到了打工机会后,孙爱惜也将时间投入到复习中。
  在孙爱惜的剧情慢慢的往另一个方向走时,齐凛的期末复习也到了尾声,还有最后一周的时间就要开始考试,而考试的周期也是一周,学校的学习气氛徒然紧张起来,不过有前面的铺垫,齐凛倒开始轻松起来,老师在课上画的重点,他也都一一熟记下来。
  在这紧张的氛围中,齐凛收到一封邮件。
  居然是个小小的惊喜,他暑假必须打工,这是不得已的,他现在穷得叮噹响,虽然不用交学费,可是还是要生活费,与朋友沟通的交流支出费用。
  他通过学校论坛找兼职的机会,刚开始也只是找到适合自己的,并向招聘方投出自己的履历,他是大学生自然没有什么工作经验,但是他的学习成绩和入校成绩不低,用这些作为他的应聘履历应该也够了。
  对待每一件事,齐凛都是认真努力上心,他的简历是单独做出来,以附件的形式发给应聘方的。大学生主要做什么兼职合适,最简单最适合又轻松自在的就是做家教,而这样也不会引起他人的怀疑,毕竟他说自己失忆,这个说法自然是不成熟也不科学的。
  对于这封回复过来的邮件,齐凛格外珍惜,他前前后后看了两遍后才心安,邮件是昨天发过来的,约他后天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谈,主要是薪资和上课时间,看看双方能否谈得来,如果没有问题,就从暑假放假后开始上课,他上课的对象是两个高一学生。
  齐凛现在学的内容他都觉得没有关系,高二的自然也没有关系,在学习这方面他对自己还是有信心,绝对不会误人子弟,带着满满的自信,齐凛在约定的时间里到指定的地点与应聘方见面。应聘地点就在学校内,是一间安静的咖啡厅,齐凛基本很少去咖啡厅,以他现在囊中羞涩的状态,他只买得起普通的瓶装饮料。
  走进咖啡厅,他扫了两眼就能看到靠边坐着的一位西装革履的绅士,他很年轻,如果不是他的眼镜盖住,一定能看到他眼里透着的精明。同样是在社会上打滚过的齐凛一眼就能看到他的不凡之处,周围一两桌都是情侣,齐凛确定目标后直接走了过去,对方在他进咖啡厅时就发现他的存在。
  两人还没靠近就已经点头示意自己的诚意。
  齐凛脸上堆笑:“您好,请问是简先生吗?”
  眼前的绅士站起身,他全身上下打扮的是一丝不苟,衣服整齐到见不到一丝折痕,他带笑道:“是的,您一定是齐凛齐先生了。”
  齐凛道:“您叫我齐凛就行。”
  简绅士:“好的。”
  两人倒没有一见如故,惺惺相惜的奇葩感觉,但聊起来还算是自然,他们也不拖泥带水,直接进入主题,简绅士表明他家有两位即将升高二的少爷,原本他们是有家庭教师的,不过他们固定的家庭老师刚刚摔断腿,不得不在家里休息,所以就只好先请人代家庭教师的课,当然也是按照家庭教师的薪资给齐凛。
  简绅士了解过齐凛的基本情况,他向校方了解过,也清楚齐凛的事情,他会应聘齐凛,一方面是他的成绩确定非常不错,另一方面就他自己纯粹的好奇心。当然,这个他决定不能表明。
  两人谈得融洽,齐凛兼职的事情很快就确定下来,简绅士总结陈辞:“齐凛先生,那我再将刚才确定下来的内容重复一遍,你看看有没有哪里记错。”
  齐凛:“好,您说。”
  简绅士开始回忆:“第一,上课的时间是暑假的两个月从xx月xx日至xx月xx日;第二,薪资方面按照原家庭教师的规格,也就是xx元一小时,一周结算一次;第三,试用期是三天,如果得不到两位学生的肯定,我会结算三天的工资付你。第四,每天语文课上课的时间是两小时,暂时就这么多,你看看还有没有什么补充。”
  齐凛觉得挺满意,不是,是非常满意,他摇摇头:“暂时没有。”
  简绅士伸手:“那希望我们能够合作愉快。”
  齐凛:“合作愉快。”
  确定下来后,齐凛与简绅士又相互留了电话。
  带着美好的心情,齐凛回了宿舍,并与沈小圆分享了他这个好消息,沈小圆高兴是高兴,可是他对着齐凛的时候却又欲言又止。
  齐凛问他:“大老爷们的,有话不能说吗?憋着会让你心里痛快些?”
  沈小圆才说道:“那你暑假不回家啊。”
  齐凛歪头看他:“我现在失忆,回去只要惹人伤心吧,不如先赚到我下学期的零花钱再回去一趟。”
  沈小圆想到什么,点了点头:“也可以。”
  对于回家这件事,齐凛只是找个借口而已,他可不想回去面对原主陌生的母亲。
  想到暑假可以赚到荷包涨满,简直不能更高兴,还有些许期待和小小的激动。
  他将地址放在桌面上,沈小圆看了眼,疑惑道:“我怎么觉得这个地址这么眼熟。”
  齐凛拍拍他的肩:“那肯定是你见过的地址太多,记忆混淆了呗。”
  后来,齐凛很后悔当初没有好好问那个地址到底是哪家的!
  ☆、第14章 猜人
  在温布莱顿贵族大学里,考试自然是很重要的,特别是对于齐凛来说,他必须将考试视为在学校的首要重任。当然,他也不辱使命,考完试后他忽然发现,所谓的贵族学校里的考试实在是太简单,简单到让他无法相信这真的是大学一年级该有的节奏,但无论怎么说,他都很开心。考试季结束,迎接他的就是暑假兼职任务,想到那份高昂到让他不停咽口水的薪资,他心里就充满了热血,像是打了鸡血似的,差点睡不着觉。
  在考完试后齐凛为了他暑假的兼职,还特意跑到图书馆里查看高中的课程,虽说他大学一年级的考试并不难,但是高中的课程也不能不操心,这关系到他钱包大小的问题。
  既然要做兼职,齐凛自然不可能回家,住在学校里其实就是最好的。
  他的好舍友沈小圆知道齐凛是失忆的,思考半天后他决定在学校里多住两天,直到齐凛这份兼职没有问题后才回家过暑假。可是,齐凛就不乐意了,他是失忆了,但是人还是很正常,只是去做做兼职,又不是不会坐计和车,迷路了他也知道问人,嘴哪有那么笨啊。
  后来班上的体育委员周真跑到他们宿舍,告诉沈小圆,他暑假也要呆在学校里进行篮球训练,可以搬到齐凛的宿舍,和他住一块儿,沈小圆这个‘奶妈’才勉勉强强答应下来。
  待沈小圆走后,周真搬了进来,他偷偷地问齐凛:“喂,没长大的小鸡,怎么天天要沈小圆护着你,怎么看都觉得你们挺像亲兄弟,他很照顾你。”
  不可否认,沈小圆确认很照顾齐凛,可是齐凛一直都觉得对方是因为与自己是舍友才会如此关心他,现在想起来,好像沈小圆的关心遍及他的全部内容,包括吃饭睡觉交友还有兼职。
  不过,齐凛还是说了:“大概是因为我是个失忆的可怜人,对了,我失忆之前跟他的关系真的很好吗?”
  周真撇他一眼,说道:“好是好,不过都是他单方面跟在你身边,你这人非常嫌弃他,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反正之前跟你们也不太熟。”
  齐凛摸了摸下巴,之前他确实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现在想起来还真觉得不太合理。沈小圆家境绝对比齐凛家要好上几百倍,而齐凛能拿得出手的就只有学习成绩,性格还很糟糕,而且他们也只是大学同学,沈小圆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才会义无反顾的跟齐凛做朋友,沈小圆对齐凛的好也是有目共睹的。
  头枕在双臂间的齐凛就有点想不明白,问周真他更不可能明白,算了,这也是原主的事情,他现在接收了这个身体,他能做到的就是这样了。
  既然齐凛自己都弄不明白,周真也没齐凛想的多,两人同一间宿舍很快就磨合好,两个大男人也没有什么可以计较的,周真又是个体育生,齐凛年纪又比周真大。
  暑假正式开始,齐凛的兼职也开始了。
  简绅士与齐凛确定的时间是下午两点至四点,齐凛完全可以吃完个午饭和睡个午觉再过去。不过,由于第一次迟到不太好,为了给对方一个好的印象,齐凛放弃了午睡的时间,直接按着简绅士给的地址,前往两位学生的家里。
  地址给计程车司机看了一眼后,司机友好和善地表示他很清楚这个地方该怎么去,司机热情地跟齐凛套近乎,齐凛表示很无语,要是真是个普通学生,根本不知道该怎么接他的话,好在齐凛是个重生货,与司机沟通起来完全没有障碍。
  越靠近目的地,齐凛就越有一种不详的预感,难道是他今天出门的方式不太对?好像也没有啊。
  他未来的学生住处似乎离学校也不太远,也就二十分钟的时间,齐凛今天怕迟到没有选择坐公车,他都已经查询好地址,地铁和公车路线,估计下次过来就可以准确的走到学生家里了。
  下了车后,齐凛发现,他有点找不着北。
  这学生的家里也实在是太大了吧,他忘记问简绅士,那两个学生是不是他家亲戚啊,看他穿的那行头就不是普通人家穿得起的。
  按下门铃,里面传出来简绅士的声音:“齐凛到了是吧?”
  齐凛点头:“是的,我直接进去就可以了吗?”
  简绅士轻笑:“你现在所在的大门距离主屋还有一段距离,我让司机过来接你,请稍等两分钟。”
  齐凛自然是点头应好。司机果然是在两分钟后出现在齐凛眼前,开门让他上车,齐凛扫了眼车牌,默默地不说话了,敢情他的学生住在这夸张至极的庄园里面?根本就不是普通的别墅,而是可以建很多别墅的大庄园。
  五分钟后,齐凛在简绅士所提的主屋前与简绅士碰了面。
  简绅士才开始介绍自己在这里的身份:“不好意思,上次是咱们第一次见面,还没有向你介绍我在欧阳家里的情况。我是欧阳家的管家,你要执教的两位欧阳少爷现在已经在书房等着,要是在上课的途中有什么需要的都可以找我,或者是找家里的女佣。”
  齐凛的世界观又开始崩裂,简绅士居然只是两位学生家里的管家。在他的认知里,所谓的管家不应该是严肃老头儿的形象吗?怎么是简绅士这种又年轻又英俊还看着大有所为的所轻人啊,这个偶像剧的世界实在是太不科学了!
  心塞郁闷中的齐凛表面还是淡定的:“好的,那我现在就去见我的学生?”
  简绅士伸手指示大门的方向:“这边儿请,我带你上去。”
  齐凛面带微淡,假装淡定自若:“谢谢。”
  在来之前,齐凛就想过能得到高薪报酬的家教工作绝对没有想象中的简单,被教的学生也肯定不是普通的家庭孩子,可是,他没有想到,居然是这么的不普通,难怪人家还有固定的家庭老师,简直是不科学中的不科学,他要淡定,他要淡定。
  比西方的宫殿还要夸张的别墅,齐凛越往楼梯上越是心塞,这金闪闪的扶手还会也是黄金镶嵌的吧,还是不要碰了,要是碰坏了磕坏了他可赔不起。偶像剧中的女主还能跟主角来段什么契约,当女佣再泡上男主就可以还债了,他就是个大男人,给人家宫殿里当洗碗的都不够资格。
  清了清喉咙,终于在五分钟之后走到了所谓的书房。
  明亮宽敞是绝对的。
  设备先进是绝对的。
  学生帅气是绝对的。
  总而言之,是怎么显示有钱就怎么来,继续心塞。
  书房书架上的书让人眼花缭乱,估计有一半都是珍藏品,就连书架的材质都是保值的,值得收藏家去收藏的,除了品味之外,还有风雅,这真的是两个高中生该有的书房吗?
  就在齐凛打量着室内的陈列品时,两位长相一致,气质相当,眉眼间都透着贵气的小王子穿着同款休闲服向他走来。
  简绅士给他们三人做了介绍,告诉他发个是哥哥,哪个是弟弟,之后便借口下去找人送茶上来开溜了。
  当个沉默者不是齐凛的风格,面对两位长相精致的高中生,他淡定地问他们:“我能问你们一个问题吗?”
  两个漂亮的家伙见简绅士离开,立马各自占据一张沙发,坐着就不想动了,显然就没有把齐凛放在眼里,对他根本就是甩都不甩的态度,好在齐凛脾气还挺好。
  坐在左边沙发的欧阳兄弟之一朝他微微一笑:“你要是猜出我们哪个是弟弟,哪个是哥哥,我们就开始上课。”
  右边那位也左边那位一样露出相同的笑容:“对,猜不出来,你就得走人。你知道上一次那个摔断腿的家庭老师不?”
  齐凛将背包搁一边儿,陪他们坐下来,双手抱胸说道:“难不成他摔断腿跟你们还有关系?”
  两张脸一模一样的兄弟阴阴地笑了起来,给齐凛的感觉很相似,他好像在谁的脸上也看过同样的笑容。
  齐凛见他们不点头也不摇头,继续说道:“那如果我能认出你们谁是哥哥谁是弟弟,你们要答应我一个条件,怎么样,男子汉就要做公平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