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节
作者:
张爱玲 更新:2021-09-01 18:16 字数:8984
男子夸耀他的胜利——女子夸耀她的退避。可是敌方之所以进攻,往往全是她自己招惹出来的。
女人不喜欢善良的男子,可是她们拿自己当做神速的感化院,一嫁了人之后,就以为丈夫立刻会变成圣人。
唯独男子有开口求婚的权利——只要这制度一天存在,婚姻就一天不能够成为公平交易;女人动不动便抬出来说当初她“允许了他的要求”,因而在争吵中占优势。为了这缘故,女人坚持应由男子求婚。
多数的女人非得“做下不对的事”,方才快乐。婚姻仿佛不够“不对”的。
女人往往忘记这一点:她们全部的教育无非是教她们意志坚强,抵抗外界的诱惑——但是她们耗费毕生的精力去挑拨外界的诱惑。
现代婚姻是一种保险,由女人发明的。
若是女人信口编了故事之后就可以抽版税,所有的女人全都发财了。
你向女人猛然提出一个问句,她的第一个回答大约是正史,第二个就是小说了。
女人往往和丈夫苦苦辩论,务必驳倒他,然而向第三者她又引用他的话,当做至理名言。可怜的丈夫女人与女人交朋友,不像男人与男人那么快。她们有较多的瞒人的事。
女人们真是幸运——外科医生无法解剖她们的良心。
女人品评男子,仅仅以他对她的待遇为依归。女人会说:“我不相信那人是凶手——他从来也没有谋杀过我!”
男人做错事,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
女人不大想到未来——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
女人开始经济节约的时候,多少“必要”的花费她可以省掉,委实可惊!
如果一个女人告诉了你一个秘密,千万别转告另一个女人——一定有别的女人告诉过她了。
无论什么事,你打算替一个女人做的,她认为理所当然。
无论什么事你替她做的,她并不表示感谢。无论什么小事你忘了做,她咒骂你。家庭不是慈善机关。
多数的女人说话之前从来不想一想。男人想一想——就不说了!
若是她看书从来不看第二遍,因为她“知道里面的情节”了,这样的女人决不会成为一个好妻子。如果她只图新鲜,全然不顾及风格与韵致,那么过了些时,她摸清楚了丈夫的个性,他的弱点与怪僻处,她就嫌他沉闷无味,不复爱他了。
你的女人建造空中楼阁——如果它们不存在,那全得怪你!
叫一个女人说“我错了”,比男人说全套的绕口令还要难些。
你疑心你的妻子,她就欺骗你。你不疑心你的妻子,她就疑心你。
凡是说“女人怎样怎样”的话,因为是俏皮话,单图俏皮,意义的正确上不免要打个折扣,因为各人有各人的脾气,如何能够一概而论?但是比较上女人是可以一概而论的,因为天下人风俗习惯职业环境各不相同,而女人大半总是在户内持家看孩子,传统的生活典型既然只有一种,个人的习性虽不同也有限。因此,笼统地说“女人怎样怎样”,比说“男人怎样怎样”要有把握些。
记得我们学校里有过一个非正式的辩论会,一经涉及男女问题,大家全都忘了原先的题目是什么,单单集中在这一点上,七嘴八舌,嬉笑怒骂,空气异常热烈。有一位女士以老新党的口吻侃侃谈到男子如何不公平,如何欺凌女子——这柔脆的,感情丰富的动物,利用她的情感来拘禁她,逼迫她作玩物,在生存竞争上女子之所以占下风全是因为机会不均等在男女的论战中,女人永远是来这么一套。当时我忍不住要驳她,倒不是因为我专门喜欢做偏锋文章,实在是听厌了这一切。一九三○年间女学生们人手一册的《玲珑》杂志就是一面传授影星美容秘诀,一面教导“美”了“容”的女子怎样严密防范男子的进攻,因为男子都是“心存不良”的,谈恋爱固然危险,便结婚也危险,因为结婚是恋爱的坟墓女人这些话我们耳熟能详,男人的话我们也听得太多了,无非骂女子十恶不赦,罄竹难书,惟为民族生存计,不能赶尽杀绝。
两方面各执一词,表面上看来未尝不是公有公理,婆有婆理。女人的确是小性儿,矫情,作伪,眼光如豆,狐媚子,(正经女人虽然痛恨荡妇,其实若有机会扮个妖妇的角色的话,没有一个不跃跃欲试的。)聪明的女人对于这些批评并不加辩护,可是返本归原,归罪于男子。在上古时代,女人因为体力不济,屈服在男子的拳头下,几千年来始终受支配,因为适应环境,养成了所谓妾妇之道。女子的劣根性是男子一手造成的,男子还抱怨些什么呢?
女人的缺点全是环境所致,然则近代和男子一般受了高等教育的女人何以常常使人失望,像她的祖母一样地多心,闹别扭呢?当然,几千年的积习,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掉的,只消假以时日可是把一切都怪在男子身上,也不是彻底的答复,似乎有不负责任的嫌疑。“不负责”
也是男子久惯加在女人身上的一个形容词。《猫》的作者说:“有一位名高望重的教授曾经告诉我一打的理由,为什么我不应当把女人看得太严重。
这一直使我烦恼着,因为她们总把自己看得很严重,最恨人家把她们当做甜蜜的,不负责任的小东西。“假如像这位教授说的,不应当把她们看得太严重,而她们自己又不甘心做”甜蜜的,不负责任的小东西“,那到底该怎样呢?
“她们要人家把她们看得很严重,但是她们做下点严重的错事的时候,她们又希望你说‘她不过是个不负责任的小东西。’”
女人当初之所以被征服,成为父系宗法社会的奴隶。是因为体力比不上男子。但是男子的体力也比不上豺狼虎豹,何以在物竞天择的过程中不曾为禽兽所屈服呢?可见得单怪别人是不行的。
名小说家爱尔德斯。赫胥黎在《针锋相对》一书中说:“是何等样人,就会遇见何等样事。”《针锋相对》里面写一个青年妻子玛格丽,她是一个讨打的,天生的可怜人。她丈夫本是一个相当驯良的丈夫,然而到底不得不辜负了她,和一个交际花发生了关系。玛格丽终于成为呼天抢地的伤心人了。
诚然,社会的进展是大得不可思议的,非个人所能控制,身当其冲者根本不知其所以然。但是追溯到某一阶段,总免不了有些主动的成份在内。像目前世界大局,人类逐步进化到竞争剧烈的机械化商业文明,造成了非打不可的局面,虽然奔走呼号闹着“不要打,打不得,”也还是惶惑地一个个被牵进去了。的确是没有法子,但也不能说是不怪人类自己。
有人说,男子统治世界,成绩很糟,不如让位给女人,准可以一新耳目。这话乍听很像是病急乱投医。如果是君主政治,武则天是个英主,唐太宗也是个英主,碰上个把好皇帝,不拘男女,一样天下太平。君主政治的毛病就在好皇帝太难得。若是民主政治呢,大多数的女人的自治能力水准较男子更低。而且国际间闹是非,本来就有点像老妈子吵架,再换了货真价实的女人,更是不堪设想。
叫女人来治国平天下,虽然是“做戏无法,请个菩萨”,这荒唐的建议却也有它的科学上的根据。曾经有人预言,这一次世界大战如果摧毁我们的文明到不能恢复原状的地步,下一期的新生的文化将要着落在黑种人身上,因为黄白种人在过去已经各有建树,惟有黑种人天真未凿,精力未耗,未来的大时代里恐怕要轮到他们来做主角。说这样话的,并非故作惊人之论。高度的文明,高度的训练与压抑,的确足以伤元气。女人常常被斥为野蛮,原始性。人类驯服了飞禽走兽,独独不能彻底驯服女人。几千年来女人始终处于教化之外,焉知她们不在那里培养元气,徐图大举?
女权社会有一样好处——女人比男人较富于择偶的常识,这一点虽然不是什么高深的学问,却与人类前途的休戚大大有关。男子挑选妻房,纯粹以貌取人。面貌体格在优生学上也是不可不讲究的。女人择夫,何尝不留心到相貌,可是不似男子那么偏颇,同时也注意到智慧健康谈吐风度自给的力量等项,相貌倒列在次要。有人说现今社会的症结全在男子之不会挑拣老婆,以至于儿女没有家教,子孙每况愈下。
那是过甚其词,可是这一点我们得承认,非得要所有的婚姻全由女子主动,我们才有希望产生一种超人的民族。
“超人”这名词,自经尼采提出,常常有人引用,在尼采之前,古代寓言中也可以发现同类的理想。说也奇怪,我们想象中的超人永远是个男人。为什么呢?大约是因为超人的文明是较我们的文明更进一步的造就,而我们的文明是男子的文明。还有一层;超人是纯粹理想的结晶,而“超等女人”则不难于实际中求得。在任何文化阶段中,女人还是女人。男子偏于某一方面的发展,而女人是最普遍的,基本的,代表四季循环,土地,生老病死,饮食繁殖。女人把人类飞越太空的灵智拴在踏实的根桩上。
即在此时此地我们也可以找到完美的女人。完美的男人就稀有,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怎样的男子可以算做完美。功利主义者有他们的理想,老庄的信徒有他们的理想,国社党员也有他们的理想。似乎他们各有各的不足处——那是我们对于“完美的男子”期望过深的原故。
女人的活动范围有限,所以完美的女人比完美的男人更完美。同时,一个坏女人往往比一个坏男人坏得更彻底。事实是如此。有些生意人完全不顾商业道德而私生活无懈可击。
反之,对女人没良心的人也有在他方面认真尽职的。而一个恶毒的女人就恶得无孔不入。
超人是男性的,神却带有女性的成分。超人与神不同。超人是进取的,是一种生存的目标。神是广大的同情,慈悲,了解,安息。像大部份所谓知识份子一样,我也是很愿意相信宗教而不能够相信。如果有这么一天我获得了信仰,大约信的就是奥涅尔“大神勃朗”一剧中的地母娘娘。
“大神勃朗”是我所知道的感人最深的一出戏,读了又读,读到第三四遍还使人心酸泪落。奥涅尔以印象派笔法勾出的“地母”是一个妓女,“一个强壮,安静,肉感,黄头发的女人,二十岁左右,皮肤鲜洁健康,乳房丰满,胯骨宽大。她的动作迟慢,踏实,懒洋洋地像一头兽。她的大眼睛像做梦一般反映出深沉的天性的骚动。她嚼着口香糖,像一条神圣的牛,忘却了时间,有它自身的永生的目的。”
她说话的口吻粗鄙而热诚:“我替你们难过,你们每一个人,每一个狗娘养的——我简直想光着身子跑到街上去,爱你们这一大堆人,爱死你们,仿佛我给你们带了一种新的麻醉剂来,使你们永远忘记了所有的一切。(歪扭地微笑着)但是他们看不见我,就像他们看不见彼此一样。而且没有我的帮助他们也继续地往前走,继续地死去。”
人死了,葬在地里。地母安慰垂死者:“你睡着了之后,我来替你盖被。”
为人在世,总得戴个假面具。她替垂死者除下面具来,说:“你不能戴着它上床。要睡觉,非得独自去。”
这里且摘译一段对白:“勃朗 (紧紧靠在她身上,感激地)土地是温暖的。
地母 (安慰地,双目直视如同一个偶像)嘘!嘘!(叫他不要做声)睡觉罢。
勃朗 是,母亲。等我醒的时候?
地母 太阳又要出来了。
勃朗 出来审判活人与死人!(恐惧)我不要公平的审判。
我要爱。
地母 只有爱。
勃朗 谢谢你,母亲。“
人死了,地母向自己说:“生孩子有什么用?有什么用,生出死亡来?”
她又说:“春天总是回来了,带着生命!总是回来了!总是,总是,永远又来了!——又是春天!——又是生命!——夏天,秋天,死亡,又是和平!(痛切的忧伤)可总是,总是,总又是恋爱与怀胎与生产与痛苦——又是春天带着不能忍受的生命之杯(换了痛切的欢欣),带着那光荣燃烧的生命的皇冠!
(她站着,像大地的偶像,眼睛凝视着莽莽乾坤。)“
这才是女神。“翩若惊鸿,宛若游龙”的洛神不过是个古装美女,世俗所供的观音不过是古装美女赤了脚,半裸的高大肥硕的希腊石像不过是女运动家,金发的圣母不过是个俏奶妈,当众喂了一千余年的奶。
再往下说,要牵入宗教论争的危险的漩涡了,和男女论争一样的激烈,但比较无味。还是趁早打住。
女人纵有千般不是,女人的精神里面却有一点“地母”的根芽。可爱的女人实在是真可爱。在某种范围内,可爱的人品与风韵是可以用人工培养出来的,世界各国各种不同样的淑女教育全是以此为目标,虽然每每歪曲了原意,造成像《猫》这本书里的太太小姐,也还是可原恕。
女人取悦于人的方法有许多种。单单看中她的身体的人,失去许多可珍贵的生活情趣。
以美好的身体取悦于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也是极普遍的妇女职业,为了谋生而结婚的女人全可以归在这一项下。这也无庸讳言——有美的身体,以身体悦人;有美的思想,以思想悦人,其实也没有多大分别。
(一九四四年三月)
走!走到楼上去!
我编了一出戏,里面有个人拖儿带女去投亲,和亲戚闹翻了,他愤然跳起来道:“我受不了这个。走!我们走!”他的妻哀恳道:“走到哪儿去呢?”他把妻儿聚在一起,道:“走!
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他们就会下来的。
中国人从《娜拉》一剧中学会了“出走”。无疑地,这潇洒苍凉的手势给予一般中国青年极深的印象。报上这一类的寻人广告是多得惊人:“自汝于十二日晚九时不别而行,祖母卧床不起,母旧疾复发,阖家终日以泪洗面。见报速回。”一样是出走,怎样是走到风地里,接近日月山川,怎样是走到楼上去呢?根据一般的见解,也许做花瓶是上楼,做太太是上楼,做梦是上楼,改编美国的《蝴蝶梦》是上楼,抄书是上楼,收集古钱是上楼(收集现代货币大约就算下楼了),可也不能一概而论,事实的好处就在“例外”之丰富,几乎没有一个例子没有个别分析的必要。其实,即使不过是从后楼走到前楼,换一换空气,打开窗子来,另是一番风景,也不错。但是无论如何,这一点很值得思索一下。我喜欢我那出戏里这一段。
这出戏别的没有什么好处,但是很愉快,有悲哀,烦恼,吵嚷,但都是愉快的烦恼与吵嚷。还有一点:这至少是中国人的戏——而且是热热闹闹的普通人的戏。如果现在是在哪一家戏院里演着的话,我一定要想法子劝您去看的。可就是不知什么时候才演得成。现在就拟起广告来,未免太早了罢?
到那一天——如果有那一天的话——读者已经忘得干干净净,失去了广告的效力。
过阴历年之前就编起来了,拿去给柯灵先生看。结构太散漫了,末一幕完全不能用,真是感谢柯灵先生的指教,一次一次地改,现在我想是好得多了。但是编完了之后,又觉得茫然。据说现在闹着严重的剧本荒。也许的确是缺乏剧本——缺乏曹禺来不及写的剧本,无名者的作品恐怕还是多余的。我不相信这里有垄断的情形,但是多少有点壁垒森严。若叫我挟着原稿找到各大剧团的经理室里挨户兜售,未尝不是正当的办法,但听说这在中国是行不通的,非得有人从中介绍不可。我真不知道怎样进行才好。
先把剧本印出来,也是一个办法,或者可以引起他们的注意。可是,说句寒伧的话,如果有谁改编改得手滑,把我的戏也编了进去呢?这话似乎是小气得可笑,而且自以为“希奇弗煞”,然而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却也情有可原。
一个人,恋恋于自己的字句与思想,不免流于悭吝,但也是常情罢!我还记得,第一次看见香港的海的时候,联想到明信片上一抹色的死蓝的海。后来在一本英文书上看见同样的譬喻,作者说:可以把婆罗洲的海剪下来当作明信片寄回家去,因为那蓝色蓝得如此的浓而呆。——发现自己所说的话早已让人说过了,说得比自己好呢,使人爽然若失,说得还不及自己呢,那更伤心了。
这是一层。况且,戏是给人演的,不是给人读的。写了戏,总希望做戏的一个个渡口生人气给它,让它活过来,在舞台上。人家总想着,写小说的人,编出戏来必定是能读不能演的。我应当怎样去克服这成见呢?
写文章是比较简单的事,思想通过铅字,直接与读者接触。编戏就不然了,内中牵涉到无数我所不明白的纷歧复杂的力量。得到了我所信任尊重的导演和演员,还有“天时,地利,人和”种种问题,不能想,越想心里越乱了。
沿街的房子,楼底下不免嘈杂一点。总不能为了这个躲上楼去罢?
(一九四四年四月)
有女同车这是句句真言,没有经过一点剪裁与润色,所以不能算小说。
电车这一头坐着两个洋装女子,大约是杂种人罢,不然就是葡萄牙人,像是洋行里的女打字员。说话的这一个偏于胖,腰间束着三寸宽的黑漆皮带,皮带下面有圆圆的肚子。细眉毛,肿眼泡,因为脸庞的上半部比较突出,上下截然分为两部。她道:“所以我就一个礼拜没同他说话。他说‘哈罗’,我也说‘哈罗’。”她冷冷地抬了抬眉毛,连带地把整个的上半截脸往上托了一托。“你知道,我的脾气是倔强的。是我有理的时候,我总是倔强的。”
电车那一头也有个女人说到“他”,可是她的他不是恋人而是儿子。因为这是个老板娘模样的中年太太,梳个乌油油的髻,戴着时行的独粒头喷漆红耳环。听她说话的许是她的内侄。她说一句,他点一点头,表示领会,她也点一点头,表示语气的加重。她道:“我要翻翻行头,伊弗拨我翻。难我讲我铜钿弗拨伊用哉!格日子拉电车浪,我教伊买票,伊哪哼话?‘侬拨我十块洋钿,我就搭侬买!’坏口伐”这里的“伊”,仿佛是个不成材的丈夫,但是再听下去,原来是儿子。儿子终于做下了更荒唐的事,得罪了母亲:“伊爸爸一定要伊跽下来,‘跽呀,跽呀!’伊定规弗肯;‘我做啥要跽啊?’一个末讲:”定规要依跽。跽呀!跽呀!‘难后来伊强弗过咧:’好格,好格,我跽!‘我说:“我弗要伊跽。我弗要伊跽呀!’后来旁边人讲:价大格人,跽下来,阿要难为情,难末喊伊送杯茶,讲一声:”姆妈覅动气。‘一杯茶送得来,我倒’叭!‘笑出来哉!“
电车上的女人使我悲怆。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一九四四年四月)
爱这是真的。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青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地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人被亲眷拐了,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青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一九四四年四月)
论 写 作在中学读书的时候,先生向我们说:“做文章,开头一定要好,起头起得好,方才能够抓住读者的注意力。结尾一定也要好,收得好,方才有回味。”我们大家点头领会。她继续说道:“中间一定也要好——”还未说出所以然来,我们早已哄堂大笑。
然而今天,当我将一篇小说写完了,抄完了,看了又看,终于摇摇头撕毁了的时候,我想到那位教师的话,不由得悲从中来。
写作果然是一件苦事么?写作不过是发表意见,说话也同样地发表意见,不见得写文章就比说话难。古时候,纸张笔墨未经发明,名贵的记录与训诲,用漆写在竹简上,手续极其累赘麻烦,人们难得有书面发表意见的机会,所以作风方面力求其简短含蓄,不许有一句废话。后来呢,有了纸,有了笔,可以一摇而就,废话就渐渐多了。到了现在,印刷事业发达,写文章更成了稀松平常的事,不必郑重出之。最近纸张缺乏,上海的情形又略有变化,执笔者不得不三思而后写了。
纸的问题不过是暂时的,基本问题还是:养成写作习惯的人,往往没有话找话说,而没有写作习惯的人,有话没处说。我并不是说有许多天才默默无闻地饿死在阁楼上。比较天才更为要紧的是普通人。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也许是至理名言,也许仅仅是无足重轻的一句风趣的插诨,然而积少成多,究竟是我们文化遗产的一项损失。举个例子,我认识一位太太,是很平常的一位典型太太,她对于老年人的脱发有极其精微的观察。
她说:中国老太太从前往往秃头,现在不秃了。老太爷则反是,从前不秃,现在常有秃的。
外国老太太不秃而老太爷秃,为什么呢?研究之下,得到如此的结论:旧时代的中国女人梳着太紧的发髻,将头发痛苦地往后拉着,所以易秃。男子以前没有戴帽的习惯,现在的中国男子与西方人一般的长年离不开帽子,戴帽于头发的健康有碍,所以秃头的渐渐多了。然则外国女人也戴帽子,何以不秃呢?外国女人的帽子忽大忽小,忽而压在眉心,忽而钉在脑后,时时改变位置,所以不至于影响到头皮的青春活力。
诸如此类,有许多值得一记的话,若是职业文人所说,我就不敢公然剽窃了,可是像他们不靠这个吃饭的,说过就算了,我就像拾垃圾一般地拾了回来。
职业文人病在“自我表现”表现得过度,以致于无病呻吟,普通人则表现得不够,闷得慌。年纪青的时候,倒是敢说话,可是没有人理睬他。到了中年,在社会上有了地位,说出话来有相当份量,谁都乐意听他的,可是正努力地学做人,一味地唯唯否否,出言吐语,切忌生冷,总拣那烂熟的,人云亦云。等到年纪大了,退休之后,比较不负责任,可以言论自由了,不幸老年人总是唠叨的居多,听得人不耐烦,任是入情入理的话,也当做耳边风。这是人生一大悲剧。
真是缺乏听众的人,可以去教书,在讲堂上海阔天空,由你发挥,谁打呵欠,扣谁的分数——再痛快也没有了。不得已而求其次,惟有请人吃饭,那人家就不能不委曲一点,听你大展鸿论,推断世界大战何时结束,或是追叙你当年可歌可泣的初恋。
《笑林广记》里有一个人,专好替人写扇子。这一天,看见朋友手摇一把白摺扇,立刻夺过来要替他写。那朋友双膝跪下。他搀扶不迭道:“写一把扇子并不费事,何必行此大礼?”
朋友道:“我不是求你写,我是求你别写。”
听说从前有些文人为人所忌,给他们钱叫他们别写,像我这样缺乏社会意识的,恐怕是享不到这种福了。
李笠翁在《闲情偶寄》里说:“场中作文,有倒骗主司入彀之法。开卷之初,当有奇句夺目,使之一见而惊,不敢弃之,此一法也。终篇之际,当以媚语摄魂,使之执卷流连,若难遽别,此一法也。”又要惊人,眩人,又要哄人,媚人,稳住了人,似乎是近于妾妇之道。由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讨论作者与读者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