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世界上所有坚持都因为热爱
作者:张嘉佳 等      更新:2021-09-09 12:25      字数:83821
  有谁的青春是安逸的
  双城蹭课记
  高考结束后,我到天津学习动画专业。大二的暑假,整个人百无聊赖,感觉什么都不会,仿佛浑浑噩噩地过了两年,恋爱也谈了也散了,游戏也玩了也觉得没劲了,觉也睡够了,跟同学打打闹闹也疯过了,唯独专业上不曾用过心。
  那时刚刚经历了很多打击,感情、学业、生活,非常全面地一塌糊涂,眼看大学消逝一半,自己却一无所获,有种无法原谅自己的心情。蹭课的想法就是那时候冒出来的。
  最初是看了一本叫作《非主流动画电影》的书,当时觉得作者很有趣,就想联系一下,表达几句仰慕之情。恰好,学校有人是作者的学生,居然没费力就联系上了。我记得很清楚,当时在邮件里问的都是类似“怎么学好动画”这种大而空的问题,对方根本无法三言两语答复我,只是最后说,可以去蹭课,还发给我一位学姐的蹭课博客。我看了觉得很新奇,原来还可以蹭课啊!
  我跟老妈汇报了这个想法,当即得到了她的支持和“拨款”,这事就算定下来了。
  那本书的作者是薛老师,北京一所高校的动画教师,同学们都管他叫:薛妈。
  大三,在学校新课表下来后,我把同届所有班级的课表都借来,对照要蹭的北京高校课表,仔细标注想蹭的课,然后避开自己学校课程集中的日期,开始定制特殊的时间表。两个学校有冲突的时段我就把自己学校的课调开,看看其他班级的课表,考虑能调到哪里,也跟老师私下商量,甚至调了系主任的课。一切安排妥当,我终于敲定了一份涵盖北京、天津两所学校的总课表,两边时间基本对半,几乎没有周末。
  接下来就是路线安排,每周大体是这样的:我从天津的学校出门,等公交半小时,车晃荡一个半小时开到火车站,因为是穷学生,大多数时候买普快的票,两个小时开到北京,再从北京站坐40分钟地铁到学校。一趟算下来,起码有四五个小时花费在路上。好在路上还可以做很多事:看书、复习笔记、画故事板,或者睡觉、发呆……
  大三的课程不算紧张,我每周从天津到北京往返,除却时间,住处才是真正麻烦的问题。两年里,我住过平房、青年旅舍、地下室……
  第一次去北京时我住平房,40元一天,家徒四壁,一张木床,晚上10点就停电,一个人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没有暖气,没有热水,当时是冬天,只有一张薄薄的棉被,我每次都把羽绒服盖在被子上,睡觉的时候鼻头冰凉,就把羽绒服的帽子翻过来盖住鼻头。没地方上厕所,出门要经过好几条小黑巷,才可能找到一个简陋恶心的茅厕,也没法洗澡。
  最初来蹭课,每周我都是临时找日租房,一般在来京前的一两天,狂翻网页找短租。有时候时间很赶,我从天津下了课就往火车站狂奔,到了北京饥肠辘辘,房子却依然没有着落。也有时候,遇到风雪天,我背着书包,全身裹紧,一条路一条路地找可以落脚的地方,默默体会着“北漂”二字。
  后来我实在厌倦了这种打游击的日子,干脆每周都去同一家青年旅舍,恰好总能捡到一个空床位。床位20元一天,青旅的特点就是人多,一套三居室塞了二三十个人。通风很糟,有时候要捏着鼻子往厕所里冲。而且由于人多,上厕所根本不叫上厕所,应叫抢厕所。这是一项技术活,要时刻准备着,听到水声就往外冲,有时候憋得不行了,干脆敲门挠墙。我们的房间是高层公寓里面的三居室,大概有120平方米,客厅拉上帘子,里面睡八个男生,三间小屋子里面,两间是女生屋,各住六个人,还有情侣间。房东睡在饭厅的位置。青旅有暖气,但是一天到晚感觉不到温度,房东还经常把暖气关了,晚上永远是凉的。而且没多久,青旅的老板不干了,我干脆跑到学校附近租了间地下室。
  搬到地下室,境况自然也没什么改观,洗澡要花五元钱,晾衣服都是纯风干,见不到太阳,从衣服到被子都是“潮湿牌”的,皮鞋放久了还会发霉。我住的那间地下室只有四平方米,一个月360元钱的房租,电费一元钱一度,水费每月20元。对于我来说,地下室住习惯了也没那么糟,偶尔还用电饭锅煲汤煮排骨。我不是那种会把自己逼得特别狠的人,相反,我喜欢见缝插针地享受一下生活。不过由于地下室常年是黑的,住久了生物钟会紊乱,有时候半夜了也不困,一看时间就傻了。上午十一二点了还在睡觉,像早晨6点似的睡得特别死。后来为了抵抗生物钟,就开灯睡,开灯刺眼,改设N个闹钟。
  我蹭过很多课,传媒大学、电影学院、中央美院……课程也很杂,动画表演、实验动画、动画概论、广告、原画、导演基础、分镜头脚本设计、动作设计、中国动画史……还有些记不起名字的课程。我没那么贪心,也没那个精力,试听之后敲定了最适合蹭的几节课坚持下来——比如薛妈的课。
  起初蹭课时新鲜又刺激,虽然身边人讨论的名词我根本不懂,听天书一样,但整个人的状态却豪情满怀。我一边听课,一边写蹭课博客,每节课都记得详详细细。但是,很快我有些支撑不住,光路途跋涉就能累个半死不活。每周从北京回天津时,感觉人都要虚脱了,靠在公交车座位上思考下周还要不要去,心里沮丧地想,估计很快就要放弃了吧。
  可是每到新的一周,我就习惯性地收拾背包奔赴北京了。
  两年时间里,我每周往返一趟北京天津,因为家境平平,母亲的无条件支持已经很感激了,花钱当然不能大手大脚。可即使住那么烂的房子,开销仍然不可避免,住宿加路费是不小的开支,在外面吃饭也不便宜,有时候走在校园里,特别羡慕那些学生可以住宿舍、吃食堂。我的专业书多是淘来的二手书,实在没有多余的钱买新书了。
  大四的时候,我和几个蹭课的同学一起合租了套两居室,算是迎来了蹭课的美好时光,房间在小区高层,90平方米,洗澡随时,还有洗衣机。我们把客厅布置成工作室,大家在客厅用电脑做东西,起居有序。家里还养着两只猫,有厨房可以做饭,有冰箱可以喝冷饮,一切都是无比完美的状态。
  蹭课的日子过得很快,也很充实。我在北京结识了很多朋友,薛妈,教动画的老师和学动画的本科生、研究生,还有来蹭课的大学动画老师,在做毕业设计时他们都不遗余力地帮我。毕业设计是大四最重要的一环,我写了很多脚本都不满意,薛妈建议我把蹭课的故事做成动画,因为只有感动自己才能感动观众。我试着写了一下文学剧本,按照蹭课的时间线捋,第一稿一万七千字,薛妈说他看哭了,就定下了这个故事。
  剧本写得还算顺利,但有一段特别崩溃,是写到我养的那只叫四虎子的猫去世的时候。我记得,当时我一个人在星光超市二楼的咖啡厅,哭了一包纸巾,泣不成声,到最后没法继续打字了。
  之所以给那只猫取名四虎子,是因为它是我在大年初四从山上的收容站领回来的。我、妈妈还有四虎子就是我的三口之家。很多个独自在京的夜里,我最想念的就是妈妈和四虎子。可是,四虎子在我蹭课期间病了,再也没有好起来……很长时间,它是我心里的一个结,因为在四虎子去世时我没能赶回家,为了动画聚变第一期录制而放弃了早回家的火车票,我没能见到它的最后一面。是我把它从收容站带出来的,可是我没能给它健康和长寿,它走的时候我为它买的那箱罐头还没有吃完,我很难过,也很自责。
  在做那个动画短片之前,我一直都不能提四虎子,甚至不敢多想。四虎子去世之后,毕业设计期间我又收养了两只猫,有一只很像四虎子,就给它沿用了“四虎子”的名字。有一天它跑出去了,好不容易才找回来,那次我吓坏了,把它拎在门口打屁股。我喊着“四虎子”的名字打它的时候,眼泪都掉下来了。
  我知道,自己内心深处,一直想能做个片子纪念它。所以当别人要我删去剧本中四虎子这条线时,我难过得不知道怎么办。那段时间我经常失眠,想着剧本就没法睡了,每天都很焦虑。剧本一直在删减,实在太长了,按照最初的脉络线串下来,故事起码要12分钟,而且编剧、导演、故事板、原画、动画、配音、剪辑等都要一个人去做,我实在完不成。在那种情况下,99%的人都建议我把剧本中猫的暗线拆掉,怕我控制不好就变成“养猫记”……可是,那却是我最舍不得的部分。
  记得当时我跟朋友在西街甜蜜蜜地吃饭,说到拆不拆“猫线”,我自己憋着憋着就哭了。庆幸的是,最终我固执地听从内心,保留了猫的这条线,现在我没有任何遗憾。
  剧本定稿后,便是制作的部分。我从2月1日进入中期制作,每天10—15个小时的时间,持续到6月30日结束所有工作。甚至过年,我也没有回家,妈妈到北京陪我,年三十我都在画镜头,可能也是因为这样,弦绷得太紧了,后面就有点儿撑不住了。各种软件不会,手忙脚乱,最后一周的状态是,前两天流鼻血,后五天每天呕吐三四次……
  短片《我的蹭课记》终于轰轰烈烈地做完了。最初我一直没有底气,生怕拿捏不好,毕竟,蹭课这种事情不是个华丽丽的事,也没必要众所周知……所以一直担心把故事做砸了。好在短片呈现出来的样子,是我最初追求的风格。云淡风轻地告诉大家一个故事,有快乐,也有悲伤,但是依然会从中看到燃烧一样的青春。
  这个短片结束了,我对四虎子的心结也打开了。其实那段时间,姥爷也刚去世,心里要记住的东西太多了……而蹭课这一路对我来说,就像是个蜕变。我不再像从前一样锋芒毕露,整个人变得淡然。记得我站在最终答辩的讲台上,讲完以后,一个老师在下面说:“你知道吗,现在站在讲台上的你特别美好、特别自信,这两年来你成熟多了,你把你的锋芒都收到心里了。”这句话我能记一辈子。
  虽然蹭课的日子结束了,这段记忆却永远不会被抹去,就像四虎子,在我心里,它从未离开过。或许,等到自己七老八十,还是会微笑着想起这些点点滴滴吧。
  总是挂科的阿民
  阿民是我的大学同窗,事实上,我们高中也在武汉同一所中学度过。但那会儿他和我互不认识,直到三年后考入了同一所医学院,又恰巧分在同一个班,才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阿民小我半岁,20世纪70年代末生人,他性格温,不骂人不打架不抽烟不喝酒,连玩游戏和谈恋爱都与他沾不上边,他唯一的爱好就是读书。当时他对医学似乎没什么兴趣,比起厚厚的令人厌倦的“内外妇儿”,他手上拿的更多的是《源氏物语》《梦的解析》《金刚经》……
  不知是因为没有花费精力学习,还是运气太背,阿民总是挂科。一到考试便灰心丧气的,不过也由不得他不沮丧,最后挂到几乎毕不了业,我们在一旁都替他捏一把汗。毕业那年,阿民一边忙着找工作,一边忙着补考,每天跟走钢丝一样,生怕一不小心五年的本科连个学位证也拿不到。好在,他在作战一样的节奏里终于毕了业,进了一家二甲医院,算是小小稳定了下来。
  刚入社会,每个人都手忙脚乱,我和阿民也疏于联系。偶尔打电话,他有意无意地开始谈起女孩子,医院里哪个女护士最好看、新来了哪些实习女学生。我隐约感到阿民的春天来了。果然,他吞吞吐吐招出来喜欢上了一个他带教的实习女学生,只是比他小两届,没有胆量去追。我暗想,这家伙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女生,怎么能以暗恋告终?于是不时旁敲侧击地鼓动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我们约好在情人节那天去给女孩送花。
  为了让效果“不同凡响”,我们选择的不是普通玫瑰,而是打算买一种当时很时兴的叫“蓝色妖姬”的玫瑰花。可惜,我跟着他坐出租跑了大半个汉口也没寻觅到,最后不得已在医院后面的小店买了捧红玫瑰。阿民却不敢亲自去送,而是花十元钱请店员送了去,连名字都不敢署。我说不署名怎么表白,阿民却坚信女孩收到花就能猜到是自己。但即便如此畏畏缩缩,那次的举动对于阿民来说已经很疯狂了,因为不要说买玫瑰花,就连坐出租对当时的我们来说都足够奢侈了。我当时也很震惊,心想爱情的力量果然是巨大的,那天的阿民与读佛经的他简直判若两人。
  遗憾的是,女孩收到了玫瑰花,却没有答应他。阿民不甘心,为了做最后的努力,决定在女孩回家的必经之地等她。那天下着大雨,他整个人紧张兮兮的,又焦急又可怜,我站在一旁为他壮胆,两个大男人就那么在雨中痴痴等着。看着伞缘滑下的水帘,阿民幽幽地说:“连老天都流泪了。”
  遗憾的是,即使“感动了老天”,却依然没能感化那姑娘。那天我们傻乎乎地站了两个小时,结果连女孩的影子都没等到。雨越下越大,阿民不好意思叫我跟他继续傻等,也不好意思自己留下来,悻悻地说了几句“没缘分”之类的话各自回去了。后来我偶然问起女孩的事情,阿民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我知道是没成,大家渐渐都不再提起这件事。
  不久后,有老同学从日本归来,我们在一家茶屋小聚。他们两人博览群书,喜欢坐而论道。我插不上嘴,在旁边聆听,看阿民口若悬河的样子,心中暗想:阿民毕竟还是阿民。
  相比之下,我比阿民感性一些,因为喜欢画画,改行去学了漫画,慢慢踏入了动画行业。而阿民一直在那家医院调来调去,甚至一度转到了120急救。有一次他问及我的薪水,我如实回答,是他当时的一倍多,能够想象,他有些沮丧。而作为医生,他当时的收入也的确很低,勉强养活一个人而已,其他行医弄药的同学却收入不菲。工作的压力加上收入的偏低,让他觉得待在那家医院没有前途,便决定离开武汉出去闯闯。
  他去了广州,在一家私人医院打工,工资也不高,每月才2000元。有时候打电话,依然能感觉到他的不如意,他说赚钱辛苦,听不懂广东话,说工作艰难。其实我和他半斤八两,但是觉得人生本来如此,所以总是扮演着“冲淡幽怨气氛”的角色。
  大约过了一年多,一天晚上,我忽然接到阿民从广州打来的电话。那次他一口气讲了半个小时,我几乎插不进嘴。他住在广州的城中村里,每天工作到很晚,筋疲力尽才回家,可是薪水依然很低,没有女朋友,看不到出路……到最后他忽然说:“觉得很累,想从珠江跳下去。”
  我知道,他不是说着玩的。他在那里一个人过得不快乐。阿民还有个弟弟,当时已经结婚,工作待遇都优于他,因此很长时间,阿民有着摘不掉的压力。我很怕他真的想不开,于是把自己的惨境开玩笑似的讲给他听,我讲转行之后的境遇,最初有多傻,吃了哪些苦,混得如何惨,甚至连他都不如。
  记不清当时究竟讲了多少憋在心里的话,总之是对他史无前例地诉说了我的整个“悲惨世界”。他有些意外,说一直以为我混得很好。我笑笑,我们在别人眼里都过得很好,其实呢,自己的辛苦自己知道。他的情绪终于渐渐平和,我们两个大男人在半夜互相发着无用的牢骚,心里却像吐出了一口恶气。
  没多久,我也像阿民一样,开始外出“务工”。当时都说上海是中国的动画圣地,于是我成了上海若干怀揣梦想的动画人中顶不起眼的一名小卒。而阿民,已经换到了一家医疗用品公司做策划行销。通话里,阿民依然偶有抱怨,却越来越看开了。
  他告诉我,想了很长时间,决定考研了。那段时间他白天上班累得要死,恨不得回到家就倒在床上不起来,但是不能休息,他喝咖啡,掐自己,刺激自己清醒一点儿好复习考研,笔记越做越多,眼睛越来越模糊。他说,每天都累得感觉要随时死过去一样。
  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二年,阿民辞去了工作,去了一所医学院读血液病研究生。我心里觉得他慢慢走上了一条比较稳妥的道路。
  阿民研究生毕业前的那年写论文,需要实验图片。实验估计很麻烦,他传了一份图片请我帮忙用Photoshop加工一下。我嘲笑他弄虚作假,但还是为他P了图片,他笑说我不愧也是学医的,P的内容都是对的。过了一段时间,他顺利毕业了,说没有用那些图片,还是老老实实地准备实验用品,独立完成了实验。我心里顿时舒坦了许多。
  他告诉我,他给学生讲课,将血液病理里最麻烦的内容讲得清清楚楚,获得了台下一片惊叹,而这是当年在大学里频繁挂科的他根本无法想象的。我暗笑,这大概也是当年以为他“朽木不可雕”的老师们无法想象的吧!
  没多久,阿民在湛江一家不错的医院找到了新工作,专业对口,收入满意。又过了一段时间,阿民有些羞涩地说,终于邂逅了自己的第一个女朋友,也是他带教的实习医生。而这一次,女孩说看他也不像是个会发财的,但是她愿意嫁给他。
  阿民终于离开了那种“收入很低,没有女朋友,看不到明天”的日子,和第一次谈恋爱的女友热热闹闹地举行了婚礼,在湛江安了家。
  现在,阿民在职进修医学博士,也有了个可爱的女儿。和其他同学偶尔聊起,大家都要跟我反复确认:阿民?那个总是挂科的倒霉蛋阿民?居然还在从医,而且读到了博士?
  我们都不曾想到,当初成绩不错的很多人纷纷转行,而挂科的阿民却一路从医,并且在专业上早已超过我们中的每一个,还娶了一位从医的贤惠太太。
  生活大概就是这样充满了意外吧。有时候跟阿民通电话,他会说“被女儿吵死了”“老婆什么都管哪”,但语气却和从前大不同,透着满足和幸福。我知道,阿民终于一点点地走过了那些灰色的岁月,也早已明白,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所有人都一样。但我们还是要努力,因为,还有十分之一的美好,真真切切。
  十年的约定
  每年的高考季来临,我都会想起当年我和同学的一个约定。
  2013年,距离我高考完正好十年,是我们约定见面的日子。我却不知道,当初和我约定的她此刻在哪里。
  她是我高考复读那一年认识的,我们做了一年的同桌。2013年高考前夕,我每天都在想她的名字。一向自诩记忆力不错的自己,不知为什么脑子像暂时性失忆一样,怎么也想不起她的名字,只记得她的名字里有一个“萍”字。
  高中时她是个默默无闻的女生,胖乎乎的,留着一头齐耳短发,浓眉大眼,脸上不论春夏秋冬都红扑扑的。她还很爱笑,但性格绝对是很内敛的那种,不爱说话,一年到头听不见她在班里大声说过一句话,我不知道她是本来如此还是复读压力太大压抑自己。我和她一点儿也不像,虽说我也不怎么爱说话,但性格里绝对有让人不敢忽视的东西。老同学即使和我不熟悉,也一定会对我印象深刻。
  记得高一升高二后文理分科,我和当时的一位男同桌大打出手。起初是因为一点儿鸡毛蒜皮的小纠纷,后来他先骂出了脏话,这下直接惹急了我。我把他的桌子掀翻,板凳砸在地上,脸红脖子粗地朝他大吼,把全班同学都吓呆了。但这还不够,我又颠儿颠儿地跑到班主任那里告了他一状,结果他又挨了一通批,当时气了个半死。
  后来分班完毕,我学文,男生学理。按理说坐在新教室里我应该消停了,但我没有,我在一个人人都困得人仰马翻的午休时刻悄悄潜伏到他的教室,把他新发的数理化教科书分不同的章目都撕去了几页。下手时,我都能想象到他这一学期的不同阶段都会气愤到七窍生烟的样子,心里那个快意恩仇。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那是我的所为,或许,他也很难想象我会从隔壁班跑去搞这么一出吧。之后的两年,我们去食堂、去打水总会不期而遇。起初他对我不理不睬,但后来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想通了,决定让这件不愉快过去,每次见面都要和我主动说话,但那时我很犟,基本上都是回敬人家一个白眼。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
  因为数学成绩实在太差,我自然也不喜欢复读班那位教数学同时又是班主任的老师。所以在上大学的第一个冬天,我思索良久,下定决心用手机给他发一条宣泄的短信:自以为是的、扬扬自得的、觉得自己是一枝花、人见人夸的帅哥,其实你是只大青蛙。我祝愿你们班同学明年高考全军覆灭。过了良久,他回我一条:你是谁?浑蛋玩意儿!这边的我举着手机让我的一位密友看了短信,手舞足蹈地哈哈大笑。
  看吧,我当年是不是就一小人德行呢?谁让那会儿自己年轻气盛呢!
  再回到我的同桌小姑娘。记得那时她总爱背一个农村大娘用的旧包袱,每月返校背些咸菜之类的腌制品,几乎每天中午都会吃馒头就咸菜,直到咸菜瓶见底才舍得去买份菜来吃,但那也差不多是每个月的中旬了。当时年少,我对她总吃馒头的举动很不理解,甚至很生气地问她你天天馒头咸菜、咸菜馒头的,烦不烦?她总会对我粲然一笑不作答。
  而我的母亲就这点好,虽然在精神上对我很苛刻,但在物质上从不短我。要求我每天中午必须吃菜,早上必须喝汤,不吃或只能偶尔吃点儿咸菜。
  后来她才对我说,她家很穷,父亲在建筑队干活很累,母亲在家种地。她有一个姐姐在一所重点大学读书要花钱。同宿舍的同学都比她姐过得好,姐姐也很勤奋,刚上大学就去外面找兼职做家教。后来有一次她对我说,姐姐宿舍的同学看她特别穷,得知有个妹妹还在复读,全宿舍的人给她捐钱了。我现在还记得她当时说话的神情,既兴奋,又有点儿委屈。
  同桌是个老实巴交的女生。记得大约是5月,高考前夕,非典来临,弄得人心惶惶,我的心也浮躁起来。她拿来一本姐姐给她的《三毛全集》,我得知后,借来一发不可收拾地看起来,要知道,这可是箭在弦上的工夫。她给我撂下一句话:“你不要再看了,高考完我给你这本书都行。你现在这样,到时考不好,别怨我拿来的这本书耽误了你。”我气鼓鼓地将书扔回了她的桌洞,整整一天没有搭理她。
  高考前两天,我们吃饭的时候闲聊,憧憬着考试完要如何尽兴地玩、怎样大睡不起,上大学后怎么去疯、做个真真正正的自己。最后她郑重地说:“咱们来个约定吧,十年后的6月9号我们见面!”我则痛快地答,好嘞!她说到时候我们一定要用上手机、开上车,带着老公孩子一起来。我说:“手机、车是肯定的,但孩子有没有说不准。”她也说:“行,不管怎样,我们就在学校门口集合,谁不到也要跟门卫说一声。”
  就这样,在那个仲夏的傍晚,吃饭的空当,我们定下了十年的约定。
  十年弹指一挥间。这十年间我们失去了联系,去了不同的城市和学校,各自忙着在新的校园里挥洒青春。我们彼此都没有刻意去寻找对方的联系方式。记得高考完那个暑假,我往她家打过一次电话,是她一位叔叔接的,由于联系不便,我再也没有给她打过电话。
  只是,每年的高考季,我都会在心里咯噔一下:离我们约定的十年又过了一年。此外,再也没有其他情愫。直到2013年初夏,我满满地算着:十年走完了,你在哪里呢?
  我不知道,每年高考的日子,她是否也会想起过我们的约定。还是在生活的忙碌里,早已将年少的话抛之脑后?
  如今,我早已离开了当年读书、成长的那座城市,而我们的学校也已经搬迁。2013年的6月9日我没有回去,虽然那些天,脑海里总是徘徊着那个姑娘的模样。
  我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像当初说的那样,有了手机、车子和孩子,但是我希望她有。我也很想对她说一声:你还好吗?谢谢当年路上遇到了你,带给了我一份远去的纯真记忆。
  看得见远方,追得上路人
  很多人在起点预备的时候,都会把目标看得很远,但真正跑起来的时候又觉得苦累,身边的人气喘吁吁抹着汗,于是跟随他们一并停了下来,驻守在半路,觉得这样也挺好。但时间一久,再看看当初定下的远方,虽遥不可及但心有可惜。
  近视先生说:“一个人最悲哀的,不是看不见该努力的终点,而是把你所在的咫尺,当成你以为的远方。”
  近视先生出生在城市的郊县,因为爸妈工作的关系,几乎从未踏出过小城。上的小学在他家背后,中学步行不超过五分钟,好不容易高中毕了业,结果顺了父母的意思,报了离家驱车半小时就到的艺术院校。上了大学才第一次感受到不住家的滋味;才看见市中心的全貌;也才知道沃尔玛是超市;有个特别贵的冰激凌叫哈根达斯。
  这不是家里穷,而是在世外桃源待久了,与时代有些脱节罢了。
  因为是独子的关系,近视先生从小被家里惯着,三岁就开始疯狂看电视,结果小学一年级就戴上了眼镜。在同龄女生开始钟爱帅哥的年纪,他却对不起自己的五官,活生生颓废成屌丝。但他没有半点儿危机感,因为他觉得近视有眼镜可以戴,屌丝也有人爱,不需要太忠于学习,反正毕业去爸爸的单位里工作。
  独立能力极差的近视先生用了半个学年的时间适应大学生活,然后剩下半年则是跟室友一起全心扑在网游事业上,选择性逃课,食堂跟寝室两点一线,把生活费全买了游戏里的装备。那个时候,四个哥们儿感情极好,他觉得,这就是他要的大学生活。
  大一快结束的时候,寝室一哥们儿的爸爸出了车祸,直接退了学;一个“出了柜”,住到别的男生寝室去了;唯一剩下的一个谈了场半个月的恋爱,要死不活,从此意志消沉长在了床上。网游没了战友,近视先生也自觉无聊便搁置了。大二的选修课上,近视先生认识了一个喜欢跑酷的男生,在他的熏陶下,剪短了头发,晚上陪他一起去操场跑步,白天下了课就去各个教学楼里为他记录“上蹿下跳”的视频。没想到不过半年时间,近视先生把肌肉给练出来了,圆脸也有了棱角,因为变化太大还被女生追捧纷纷寻求塑身良方,掀起了全校跑步健身的风潮。后来受邀在艺术节演讲,被学姐鼓动,在惊天动地的尖叫声中,让眼镜店小妹把人生中第一枚隐形眼镜塞进了眼睛。
  自此,近视先生成了系里公认的男神。
  近视先生从未发现自己还有这般潜力,被一口一个“帅哥”叫着,自然也就信心倍增。后来越来越多的人认识他,接近他,哪怕都是没有营养的交集,也让他在鼓励和羡慕中重新认识了自己。
  大三还没结束,就有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份工作。人都爱美好的东西,这就是长得好看的人不会吃亏的原因。哪怕这份工作在北京,他也还是跟父母僵持了一个暑假,最后获得家里人的通行证,一个人坐上北上的班机。
  直到现在,近视先生都佩服自己当初说走就走的勇气。那时的他,对帝都并无了解,在电视剧里只是捕捉了边角,却不懂深藏在平和表象下的浮躁。于是刚来北京第一天,就被所谓的朋友放了鸽子,工作泡汤。
  这里的人走路是50迈的,而自己早就习惯了10迈匀速运动;自认身上潮到不行的杰克琼斯到了这边连个直营店都看不见;因自己长相而建起的自信心丢到国贸、三里屯等年轻人众多的地方瞬间就消失殆尽。全家得知北京租房贵,于是每个月给他1000块他们认为的巨款房租,但这也只够他在天安门背后租套老房子,房子小得走路都要侧着身,但因为地理位置绝佳,也心满意足。于是像被时间拖着走,近视先生回归屌丝生活,浑浑噩噩过了半年。
  第一份实习工作是自己找的,给某国企的网站做设计,工资低到在北京根本活不了。但家人都说国企好,要耐得住寂寞,于是乎,近视先生就用着家里的钱心安理得。上班第一周每天早上七点起床洗澡抓头发,光鲜亮丽地去公司,他深信在北京就是要交朋友才能铺开自己的关系网,于是同事对他的印象就变得异常重要。可几天过后,他发现办公室里全是四眼、喜足球、好妹子、无梦想的直男。话不投机半句多,受他们影响,索性每天也顶着一头干瘪的自然卷上班,一句话不讲,一坐就是一整天。
  后来还是在鼓楼小剧场看演出的时候,认识了第一个朋友圈。圈内人都是小演员、歌手,三男两女,三直两弯。其中有个土豪,住在房租一万多一个月的高档小区,几个人平时没什么工作,就集体宅在他家昏天暗地地玩桌游。那个时候,近视先生认为时间就该被这样挥霍,所以辞了工作陪大家一起“家里蹲”。其间还经朋友介绍,跟一个淘宝模特好上了,他放不下面子死皮赖脸地搬到土豪家里住,佯装有钱人的生活,但装×装了一个多月,就被模特拆穿。模特控诉为什么要骗她,并以此为借口狠心分了手。
  即使心里再膈应,近视先生也知道,分手的理由是假的,但分手是真的。
  经过漫长的雨天,回看自己满身狼狈,近视先生终于崩溃。迫于无奈他给了自己一次旅行,在江南小镇上思考要不要继续待在北京。最后还是放不下回家被亲戚数落的面子,又回了北京。只是这次回去,他下决心要跟过去说再见。
  转折的起点是大学认识的跑酷哥们儿来北京开了个影视宣传公司,叫他帮忙,于是七拼八凑了五个靠谱儿的好友,蹑手蹑脚在娱乐圈里大浪淘沙。从未涉足的行业让近视先生吃了不少苦,但生活一忙碌,就顾不得悲观。
  娱乐圈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难得有真友情,但被近视先生碰上了。公司做的一场发布会上,近视先生跟甲方一个宣传相见恨晚,当天就约吃饭、看电影。那个女孩身上有股正气,走路带风,最特别的是,她上过吸引力法则的课,对生活处处充满信心,随口就是一句“心灵鸡汤”,加上近视先生向来习惯别人给予自信,于是两人看对眼,相处格外融洽。
  到现在,他已经很少跟过去的朋友们照面儿了,倒不是因为忙碌腾不出时间,而是试着聚在一起时竟多了生分和尴尬,再无共同话题。他所在的宣传公司现在已经做出了名声,快节奏的工作氛围让他把一天当两天过,却无半点儿抱怨。他说:“原来当初看不见的不只有远方,还有跑在前面的人。”
  成熟的水果会挥发出乙烯,能催熟未成熟的果实,所以就算不甜的柿子跟甜梨待久了也会甜;不起眼的稻草捆住大闸蟹的时候,在海鲜市场也能保持着高昂的身价。我们肯定会跟错一些人而经历漫长的阴天,但当自己的世界放晴的时候,你会发现跟你在一起的,一定都是那些散发着光热、积极智慧、梦想很大的人。
  有一次跟从加拿大回来的朋友吃饭,对方讲了一整晚旅行的见闻,近视先生歪着脑袋,眼前的画面是自己在多伦多开阔的公路上驾着车,音响正放着喜欢的歌,左手抓着方向盘,右手牵着心爱的女生。
  他说,他很羡慕那个朋友,他一定要实现那个画面。
  前行的路上,我们不仅受远方的羁绊,还被行人影响,你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就去接近那样的人。宇宙除了爆炸后形成了银河系,它还给了相同磁场的人,同样的运气。
  愿你成为更好的人。
  又有谁的青春是安逸的
  房东奶奶在杳无音信了二十天后突然回来,在我毫无防备甚至已经开始做好准备和她家的猫相依为命的时候。
  走之前说是去英国,然后又转到瑞典的一个小城市,小到她说了三遍我也没记住便再没好意思问。问旅途怎么样,说美啊,好啊。然后说,本来周一就可以回来,结果因为机场行李安检方面出了问题,延误了飞机,又重新买了很贵的机票,而且要在机场等两夜。说到这儿的时候,我止不住地想象着这个年老而肥硕、长相并不可爱、头发少得可怜的老太太,因为行李超重两公斤而拼命把衣服往身上穿,把吃的往兜里塞,生气着急却又不得不跟工作人员解释的模样。我问,之后怎么样了呢?她说,本来已经准备好在机场的椅子上躺下了,又被人叫住,说可以去几公里外的一座小教堂过夜。然后奶奶就拎着包出去,搭了一辆车,到教堂外面等神父,神父不在,却赶上当地一家人在做祷告,然后说起来这个事情,就被那家人带到家里去过夜,两国人语言不通,靠比画互相理解,在那个家庭里吃了晚餐、洗了澡、睡了很舒服的一觉。第二天又去机场,晚上刚准备躺下,那家的女主人又来了,重新把奶奶接回家去住了一晚,第二天,飞机终于飞到了慕尼黑,奶奶准备跟航空公司打官司申请赔偿。
  奶奶七十三岁,是资深背包客,走过近一百个国家,搭车、住青年旅店,腿脚一点儿不麻利,行动一点儿不方便。经历过战争,三十五年前从罗马尼亚逃难到德国,除了和平,对生活无欲无求。旅途中没钱买东西吃,就自己在家做好吃的然后带着。可就是这样,也拦不住她出走的心。
  说起她前夫,奶奶突然像个姑娘一样,“我们离婚二十五年了,以前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两个人一点儿矛盾都没有,特别好,可是有一天,谁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突然爱上另一个女人,就跟那个女人跑了,我一点儿心理准备都没有,他就那么走了,就那么突然走了。后来他和那个女人生活了二十五年,前几天对我说要跟人家离婚,说没办法理解人家,可是他都这么大岁数了,现在离婚,上哪儿找老婆去!这个人啊!”然后就不说话了。
  这样的女人,你真的很难说她老,她一辈子都有热情,一辈子都不安分。
  我的前老板,年轻时在三个国家读大学,掌握了德语、西班牙语、法语、英国语、荷兰语和一点儿拉丁文。以前在球队,后来组乐队,会弹钢琴和拉手风琴,在大学的假期里到处去大街小巷演出卖艺,没创业之前,一直觉得自己以后可能会做个音乐家,并以此为生。
  这个男人,年轻、英俊,家庭和睦、富足,一个男人应该有的一切,他都有了。有一次,天很晚,窗外下着雪,他小心翼翼地开着车,我坐在副驾驶位置,他突然说,你是个很努力的女孩嘛!那段时间我对他充满敌意,就很不屑地说,还好吧,你不也很努力吗?他接着说,我出生在一个非常小非常小的村庄,整个村子里就几百人,家家户户都认识,那个地方小到没有商店。后来我到外面上大学,就再也不想回到村子里干活了。我突然语塞,继而内疚,原来人世间所有的敌意都源于不理解。后来,慢慢知道他一直是各种奖学金得主,一直是班里的第一名,课余时间自己卖艺打工,做体力活,看了他年少时跟乐队一起演出的照片,穿土气的运动服和球鞋、土气的西服,样子窘迫,透着青涩。
  几个月前我辞职,某个漂亮能干令人嫉妒的西班牙女人问我,那你以后的生活怎么办?我说先跟家里借钱吧,先缓一缓,我累了。伊对我说,你知道吗?我二十岁的时候,连你一半的经济优势都没有,那时候我做的是非常重的体力活,在英国上学,所有费用都是我自己支付,你才做这点儿事,你累什么?你凭什么累?然后深深地鄙视了我一眼,到现在,那个表情让我印象深刻。
  我的前男友,1989年生人,读过几所大学,拿了几个奖项,开了几个公司,分布几个国家。大学时在香港端盘子,盘子摞起来比他高,每天累到要吐。自己去找风投,每天坐在人家公司楼下窝囊地等,一等一上午,一直等了一个月,终于把风投打动了,开始了他后来的事业。有一次,我辛苦到要哭。他给我打了一晚上电话,把他那些窝囊事都讲了出来,跟我说,我在你身上,看到我曾经的影子。他说,你还小,这些事,是你一定要经历的。只要你熬过这些苦日子,以后就会很甜。我那时以为他不爱我,不心疼我,跟他怄气。但是时间真是一位很有耐心的老师,很久之后,我才懂得,原来他才是一直在我身后给我支持、鼓励、保护的人,就像是亲人对我的付出。现在每次静下心来想起过去的自己,都会莫名悲哀那么一下子。
  这几天,身边的同学又开始抗议交学费的制度,这也是我第一次切身感受到的小规模学生运动。我第一次发现,原来一个人在为自己争取权益的时候,表现出来的气度是那样令人敬佩。身边一个波兰姑娘,脸涨得通红,一直在说,政府为什么这样?为什么还要学生交学费?大学生本来就是国家重点培养的人才,大学生本来就是社会上最穷的人,我们要交学费,交房租,要学习,还要打工,我们的父母凭什么负担我们的学费?
  这是他们的思想,父母给孩子交学费,是他们没法儿理解的事。我是班里唯一的亚洲姑娘,年纪最小,在德国的时间最短,家离得又最远,文化差异大,又无依无靠。我们经常一起野餐,一起爬山,一起郁闷,一起发愁下个月的房租。但我们也经常感叹,哦,this is life(这就是生活)。
  年轻时,注定有颠簸,有眼泪和汗水,有委屈、失败和不甘。
  而也有的朋友的话我很赞同,生活的道路,唯一的捷径,就是你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过去的。
  从颠沛流离的青春,一步步地走向笃定和成熟。
  走上坡路都很吃力,下坡路才轻松。
  无论是鸡飞狗跳,还是躁动不安,青春都不属于安逸,安逸是一潭死水,跳进去就出不来。
  而我,只有两种生活方式,阅读和行走。
  也只有两种感情状态,路过和同行。
  三个笑柄姑娘
  读大学时,我和宋宋、小苑住同一寝室。宋宋轻度追星,小苑一心想做记者,我总是闷头写一些故事。我们三个都是班级里不起眼的路人甲,默默无闻地读完大学,毕业时却吓到了很多人。
  确切地说,我们一起成了大家的笑柄。
  那年冬天,原本都在考研。小苑之前特意花了“巨资”,坐火车到北京参加新东方的英语课程,考研书买得比谁都多,放弃得比谁都早。我记得那个下午,她坐在电脑前盯着屏幕发呆,忽然扭头对着我们悠悠道:我想去××网站。
  那是一个无人不知的门户网站。
  她的话音刚落,我们齐刷刷爆笑。虽然专业是新闻,但我们一直有着非常强烈的自知之明,不入流的学校、闭塞的城市,还是专升本,她向往的那个大网站于我们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我们不是孙悟空,这种白日梦,敢说出来就是真的勇士。
  我们就当小苑讲了个笑话。但没多久,宋宋也发表了一番“梦话”,我们宿舍成了“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典范。
  宋宋也对考研投降了,并且做出了一个更具喜剧意味的决定——去北京找赵薇。“小燕子”热早已过去,甚至出现许许多多的负面新闻伴随着她,但即使如此,依然不能动摇赵薇在许多人心目中的地位,比如宋宋。
  她从报纸上得知,赵薇在北京电影学院读研究生,并且是会去上课的那种,所以她觉得去北京电影学院找她是条靠谱的线索。
  大家又忍不住笑了。我想了想,写了张字条给宋宋,说,你路上小心,如果找到了,帮我把这张字条带给赵薇。那时候觉得,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哪怕是极幼稚的想法也是值得支持的。我不知道她能否找到赵薇,但我希望她能。
  她从服装市场淘了一件橘红色的冬衣,几十元钱,看上去很闪亮,也很好看;又从网上联系到一个可以寄宿的朋友,匆匆忙忙就出发了。
  我则继续奋战在考研书中。
  过了不到一周,宋宋回来了。她说,联系的地方当晚就不能住,差点儿流落街头,好容易临时找到一处住处,但是不方便久留,只好回来了。
  她给我们讲北京的见闻,而赵薇,自然是没有找到。她去了北京电影学院,赵薇却不会乖乖在那里等着她。
  宋宋说话的声音都比从前小了,像是受到了打击,我们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过完年回来,考研成绩出来了。我没有考上。男朋友说:“从明天起,找工作吧。”
  小苑又去了一趟北京,满脸狼狈地回来了。她愤愤地对我们讲,找到了××网站北京的地址,装作工作人员往里闯,差点儿就混进去了,结果关键时刻被抓到,给轰了出来。大家听完笑得很开心,觉得我们宿舍越来越欢乐了。
  我联系了之前发表过文章的影视杂志社,得到一个去济南实习的机会。实习的第二天,何润东来济南做宣传,主编派人带上我去了。我对舍友汇报了这个消息,大家比我还激动。
  第一次一个人去外地,第一次工作,做得很不适应,文笔原本还有些优势的自己,也忽然变得笨拙。其实同事都是很好的人,我却每天尴尬且吃力,连称呼都喊不出口。
  而且,特别穷。实习没有薪水,我去济南带的钱非常少,男朋友送我过去,当时在网上看到的房子和“真相”有天壤之别,临时匆忙再找,当天定下,因为没有钱租单独的房间,我和一个陌生女人同住三居室中的一间。男朋友当晚就回了读书的小城,我们没有钱让他在济南找个宾馆住一晚。
  那时候小,和陌生人住也不知道害怕。卧室只有两张床的空间,那个女人伶牙俐齿,床比我的大一倍,费用却平摊,而且她热衷于跟全屋的人吵架,我每天都睁只眼闭只眼地过日子。
  实习了一周,我身上的钱便花光了,那个傍晚我身上只剩下两元钱,在去网吧上一小时网和吃一个饼之间犹豫不决。最终,我在网吧门口徘徊了20分钟,还是转身离开,拿着最后的两元钱买了一顿晚饭。
  但因为实习得不太好,我没能坚持下去,放弃了转正的可能,提前回了学校。
  已经是春天了,小苑也从北京回学校了。她居然真的在××网站实习了。
  她给我们讲辗转投奔的过程,邮件隔两天一发,逼着自己搞定了中英文简历。最终从一个传媒QQ群聊过的人那里,得到了一个实习的机会。对方说,只是实习而已,绝无可能留下。
  去了一个月,小苑的眼镜度数长了100。她说,去上个厕所,还要拜托同事帮忙盯一下,生怕错过重大新闻。
  毕业前,宋宋看着杂志上一篇报道金牌经纪人的文章,很有些失神,说:“如果我也能那样,每天见明星,还赚钱,该多好!”
  我想,她还没有放下呢,于是笑着对她说:“那你试试吧!”
  大学毕业后,她和男朋友带着所有行李去了北京,连暖壶都带过去了。
  他们去租房子,找相熟的朋友帮忙,只提了一个要求:要便宜。因为毕业了,不想再花家里一分钱。
  两个人找到了一处老房子,月租三四百元钱,连桌子都没有,光线暗淡,白天也要开灯,必须提前在外面的公共厕所方便完才能回家睡觉。
  我也想去北京,但家里坚决不同意,觉得我这样没学历、没能力的笨姑娘,去北京不是被饿死就是被诈骗。为了避免争吵,我在家乡找了份工作,当天下午就上班了,干了一个月就辞职了。并非干得不好,其实很受老板赏识,但是不开心,觉得这不是自己想要的,一咬牙便辞职了。
  那些日子有些迷茫,我思来想去,在一位老师的建议下,做了个让家人和自己都能接受的决定:再次考研。
  我清楚自己学习自制力差,说服家人后回到读书的小城,在学校对面租了房子,每天早出晚归地去学校找地方复习,拿着手电筒,提着水壶,穿着最耐脏的黑色羽绒服,臃肿且狼狈。
  第一次考研时,想去大城市看看,但身边人都觉得不切实际,于是我妥协,选择了山东的一所普通高校。第二年,我报考了上海一所985重点大学,跨专业,没敢告诉家里。因为母亲曾经忧愁地对我说:“我们就捡那些没有人报考的小学校填报,才有可能考上啊。”
  朋友都不太看好我的选择,觉得都是第二年考研了还不安分,居然报个上海的重点学校,明摆着要白折腾,又叹气说:“大概是以考研为借口回去找男朋友吧。”那时我的校园爱情刚刚结束,和几个“同命相怜”的朋友一起,应了当时很流行的一句话: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
  我没有解释,只是很怕考不上。每天睡六个小时的觉,洗脸用清水随便扫两下,吃饭十分钟搞定,买水果时看老太太慢慢称橘子的样子恨不能一把抓过来。那时候我的时间的确以秒在计算,进教室学得特别投入,出了教室会莫名地哭,感觉自己长成了一朵奇葩。
  与此同时,宋宋也在经历着一场荒唐的尴尬。
  她来电话说,找不到工作,费了好大的周折,才搞定个薪水很低的职位,结果有一天还因为“不合格”被开除了。那天宋宋站在公司楼宇外面,握着手机犹豫着到底要不要把这个“噩耗”告诉男友,结果两分钟后,她收到了男朋友的短信,上面只有一句话:我被公司炒鱿鱼了。
  那天宋宋的心情本来就低落至极点,但看到短信的那一刻,她忽然忍不住,站在车水马龙的路口哈哈大笑。他们居然同时失业了!
  宋宋说,那一刻,她体会到了什么叫“悲极生乐”。
  就在这样的哭哭笑笑中,又一年的冬天过去了。宋宋谋到了一份新工作,在北京做演艺经纪人,带着个不出名的小组合,还给我寄了他们的Demo(样本唱片)。而小苑那个只提供实习的机会,终于因为她的疯狂表现,给转正了。据说,这个妹子干起活儿来就是个纯爷们儿。
  一岁一枯荣,我的考研成绩也下来了。
  我回到学校准备复试,有个老朋友来学校看我,问我考得怎么样。我随口说考了第一。他听完哈哈大笑,觉得我越来越幽默了。
  但是他看到我没有笑,顿住了。我愣愣地看着他,他也愣愣地看着我。半晌,他才确认:“居然真的考了第一?怎么可能?”发现是事实后,他又很淡定地说:“像我们这种学校,考第一人家也不会要的。你要有个心理准备,别太难过。至少进了复试,也算有所安慰了。”
  我没有说话,浅浅地应着。
  研究生复试时,有老师问我,为什么报考这所学校和电影学专业?我说,因为我想做一名编剧。老师们都笑了。因为我报考的不是上戏(上海戏剧学院),虽然有电影专业,但同学们毕业后大多为人师表,没有抱着做编剧想法的学生来这里。我也笑了。只是我不能说,我存了私心,这所学校有150分的作文题,我以为能多拿些分的。虽然事实上我的作文分数并不高。
  半年后,我带着入学通知书坐上了从山东南下上海的列车。
  直到复试成绩出来,我在回家乡的路上,才敢打电话给父母,告诉他们去了一趟上海,我考的不是山东。
  三年后,我研究生毕业,兜兜转转一圈,按照之前的想法,来到北京,做了一名编剧。
  宋宋在北京做娱乐记者,每天能见很多明星,还很赚钱。
  我来北京的当晚,宋宋和小苑请我吃饭,宋宋拿出手机给我看照片。有一张照片,宋宋穿了碎花裙子,笑得一脸灿烂,就在不远处,站着正在接受采访的赵薇。
  宋宋说,那是个颁奖盛典,知道赵薇要去,她特意穿了好看的衣服去看她。其实,她只是在台下很近的地方看着赵薇,一句话也没有说,但是已经足够。她偷偷拍下这张合影,算是向自己的青春致敬。
  小苑依然在××网站,已经是挑大梁带徒弟的资深编辑了。在我写这篇稿子时,离她结婚还有三天,对方是××网站的IT男。
  恭喜。
  一个群众演员的自白
  我从小是个叛逆的男生,1985年出生在上海郊区。初中毕业,我爸给我指出三条路:第一,按部就班考取高中;第二,去学厨师,至少可以饿不死;第三,去学建筑,因为有亲戚做这行。
  当时我想读艺校,对写东西和拍片儿有兴趣,但父亲不同意,说如果考不上高中这条路就算断了。我没有第四条路可选,于是随便选了个建筑学校。
  中专大多是三年,但我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劲,去了一所四年制的建筑学院。二年级时,不学无术的我得罪了物理老师兼化学老师,期末成绩挂掉,被留级一年。这意味着要读五年恐怖的中专。我打算退学,家人不同意,结果读到第五年,我罢考了,在毕业前几天终于还是滑稽地退学了。
  2004年我19岁,一腔热忱、一穷二白,每天跟一帮“新概念作文”出来的小作家畅谈未来。当时有出版社找到我,提出让我写一本书“爆爆料”,大致就是那种嚼舌根的书,写一写那群新概念作家的八卦以博取眼球。我当时心高气傲,瞧不起那些玩意儿,没有答应。
  其实不少作家步入正轨前都很蹉跎,一位朋友曾做过很长时间的枪手,甚至连枪手都不如,诸如无良出版商让模仿古龙的风格写本书,然后冒充是古龙新作。这些料自然不合适爆,记得当时有一位作家对我说,如果你写这本书,我就跟你绝交。
  我没有写那本书,与他们的联系依然渐少,今天他们有人已是几万几十万粉丝的大V,而我一如既往地落魄,与他们的轨迹渐行渐远。
  那时候我也试着写电影大纲,当时有人看中了我的大纲要买版权,不给署名,被我一口回绝了,并且我特别冲动地说:“我写的东西就要我来拍!”有位朋友和我恰恰相反,每当有制作人找他时,他能将完整剧本扔出去,也不怕抄袭,觉得先有个作品出来再说。他第一个剧本卖了1000元钱,是个数字电影。当时他对制片人说:“署名权我必须要,钱你随便给。”
  现在他已经是身价不错的编剧了,而我也开始接些不署名的栏目剧。2005年,眼看写东西维持不了生计,我进入一家工厂做技术员,数控冲床。干了七八个月吧,一直萎靡不振的,每天都跟有人欠自己钱似的,有一天发了半天呆,起来就辞职了。
  那个傍晚我站在十字路口,考虑着该往哪个方向走,是去龙华校区那儿溜达溜达呢,还是回青浦找个地方上班?我像个民工一样坐在马路边,迷茫地望着四周,然后眼看着一辆公交车从我面前经过。
  那辆公交车车体上有个很大的旅游广告,上面醒目地写着一句话,大致是:你去横店了吗?
  横店影视城是专门拍戏的地方,可谓古装大本营,我看着车走近又走远,在心里默默地想:好,那我就去横店吧!
  我到网吧查了路线,需要从义乌转车,于是坐上公交车直奔上海火车站,对售票员说,我要最快的一班去义乌的车票。
  2006年10月10日,我来到了横店。下车后给家里打了个电话。我妈说,人家外地人都挤着往我们上海跑,你为什么要出去闯呢?我对老妈说,我要对自己的人生做主,不管结果如何,都不后悔。
  从上海出发时我身上只有300多元钱,一路上除了车费、吃吃喝喝,还为自己置办了一件衣服,到了横店就剩下四五十元钱了。
  我随便挑了个景区下车,准备进去摸摸情况再说。可进景区需要门票,好像当时“广州街”是60元钱,“明清宫苑”是80元钱。我连门票钱也拿不出来,只好干站在后门口徘徊。
  当时有个群众演员的群头,看见我在那里傻站着,就问:“你哪个组的?”
  我说:“我没有组啊!”
  他又问:“那你跟谁的?”
  我想了想,撒了个谎,说:“我找朋友的!”
  他说:“找朋友你在景区站着干吗,你联系他呀。”
  我只好继续圆谎:“我用的是上海小灵通,在这个地方打不了电话啊!”
  那个群头把手机借给了我,我随便找了个朋友的电话拨过去,胡乱说了两句然后挂掉,转身告诉群头:“我朋友去北京了,不在横店,让我等着他!”
  那个群头看着我,将信将疑地说:“那你现在准备干吗?”
  我答:“我也不知道啊!我得等朋友回来!”
  于是,群头说:“我这儿正好有个群众演员的活儿人手不够,你要不要顶替下?”
  我心里大喜,干脆地答:“没问题啊!”
  那个戏是张卫健的《A计划》,我到横店的第一天,做上了群众演员,第一次吃到了剧组的盒饭。
  当时我没地方住,群头正好有哥们儿跟组外出,空着间房子。那种房子我也是第一次住,虽然我家并不阔绰,好歹也算衣食无忧。我住在一间只有一张床和一张破桌子的房间里,开始了“横漂”群演(群众演员)生涯。
  当时,群众演员一天才20元钱,特约要80—100元。戏拍了四五天,有两个群众演员羡慕地对我说:“你运气不错啊,每天都有特约拍!”我一愣,说:“什么特约啊,我演的是群众!”他们说:“怎么可能,你没看到我们的戏服是脏的,你的是干净的吗?没看到你不但露脸,偶尔还带台词吗?你是特约,你那个群头从来只接特约的戏!”
  我这才发现自己上当了。当天在拍马雅舒主演的一部戏,我演个药房小伙计,拍完戏有人来给我拍照片。我故意说:“我是群众演员,你拍什么照片啊!”拍照的人无辜道:“你是特约啊。”群头发觉露馅儿了,走过来哄我说:“啊,这个是特约啊,我也是刚知道啊!”
  我心里暗暗不爽,问群头我下次戏是什么时间,他说是后天,然后我动了动脑筋说:“啊,后天我没空!”群头心知肚明,有点儿郁闷,然后掏出钱来说:“哎,算了,这80块钱全给你好了!”
  但我还是没有继续跟着他干,我觉得自己翅膀硬了,扔掉靠山,从此过上了“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单干生活。那些日子每天都跟组跑龙套,八小时20元钱,超出一小时5元钱,但如果要当天现结账,每20元钱扣2元、5元扣1元。我和大部分群演都非常穷,如果要等半个月再结账就要挨饿,所以大家都选择“现结”。也就是说,我折腾一天,可能只有18元钱而已。
  那些日子有点儿悲催,经常只能啃凉馒头。记得那个冬天,晚上七八点钟,拍完戏回来,我在马路边买了几个包子边走边吃。对面有两家小饭馆,因为快圣诞节了,都被装饰一新,屋内坐满了人,一眼看过去热气腾腾的,很让人向往。而我的包子早就凉透了,低下头闷闷地啃两口,感觉自己就是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
  没几天就是元旦,我特意改善伙食煮了大白菜,这时接到了老妈的电话,问我过得怎么样。我装作很高兴地说:“我过得很好啊,妈,冻不着饿不着,有很多戏都找我拍啊!”
  我挂了电话,一个人酸酸的,饭都不想吃了。
  第一个来横店看望我的人是舅舅。当时他去杭州出差,打电话给我。我们在餐馆点了一桌子菜,按理说这顿饭应该我请,舅舅一眼看出了我的窘迫,直接问我:“你有钱结账吗?”我老实回答说没有,心里默默地想着:这桌子菜钱够我吃半个月呢!他结了账,叹口气,说:“你这是何苦呢?!跑到横店来干吗呢?!”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我自己也没有答案。
  我更卖力了,一天拍十个小时以上很正常,能赚50多元钱了,后来也开始做小群头。有一次,我叫了些群演的朋友去接一个戏,拍了三五天吧,结果临结账时那家伙卷款跑了。我傻眼了。但那二三十个人是我叫去的,我就自己贴钱给他们,差不多来横店攒的一点点积蓄全搭进去了。也有哥们儿很仗义,不肯要我的钱,说自己差了这一二百块也饿不死。
  那段时间我什么活儿都干,群演、群头、各种助理,还去当替身替明星跳河,跳河的戏经常是身上绑了保鲜膜就往水里扎,因为保鲜膜能隔绝湿气,保暖,也不显得臃肿。黄晓明那版《鹿鼎记》,里面有场戏好像是韦小宝的几个老婆掉到湖里,我就是掉下去的“老婆”之一。当时我穿了女人装,戴个假头套,大冬天的扑通扑通就往水里跳,根本不会拍到脸。
  为了赚钱,我还去义乌舞过狮子,80—100元舞一场,两个来小时,有时候是到别人婚礼上表演,除了舞狮子,还舞过板凳龙。
  但即使如此,我最后还是撑不下去了。2006年底,我答应了朋友跟组吴宇森的《赤壁》,似乎是做副导助理,但是电影迟迟不开机。我又不敢接其他剧组的长活,因为一接就是两三个月,所以断档的我山穷水尽,有了撤退的打算。
  2007年3月,我准备回上海。当时所有朋友都劝我留下说,你回去了就回不来了,并且即使你回去了,也回不到原来的生活了。这句话是真的,但当时劝我的好多人后来也离开了横店。我们那帮人,不是没有人混出来,只是少之又少。混得好的都去了北京,混得差的都回了家乡。应了当时那句话:铁打的横店流水的漂。
  离开横店没多久,就听说《赤壁》开机了。
  《斗鱼》里面有句话,大体意思是,你一旦踏进黑社会,就出不来了。我感觉这个行当也一样。服务员、技术员转行很正常,但你一旦适应了这个圈子,就很难再适应其他圈子了。
  回到上海后,我一直接散活,以拍东西为生,电视栏目、广告、影视剧都干过,中途还去某高校影视学院读过一年。但我看着研二的学生连轨道都不会架,心里觉得很傻,就没有继续读下去。
  2008年底,我参加横店一个短片比赛拿了奖,得到当地赞助,可以去横店随便采景拍摄。那天采完景回来,碰到一个从前的群演哥们儿,他有些兴奋,以为我又回来了。我说不是来漂的,带了个小团队来拍短片,还有几个小时就回去,住在哪个宾馆哪个房间,你如果有空就来坐会儿。
  如预想中那样,他没有来。他一定以为我飞黄腾达了。我们那些人,有着本能的防备和抵触心理,一旦有人飞上枝头变凤凰,距离就会立马拉开,我们不想成为别人成功的参照物,别人也不愿看到我们想起尘埃过往。我曾经有个哥们儿现在是小有名气的导演,微博粉他他不回,电话要几遍才肯给。我知道,我不再是他的哥们儿了。
  当年,我们一起在横店拍戏,有一顿没一顿。后来他跟组去了北京,但是横店的费用还没有结,一天他给我打两遍电话,告诉我在北京多苦,没得吃没得住,最后不住地说:“哥,你得帮我催催啊!”他没有开口向我借钱,但我知道群头的钱希望渺茫,犹豫了一下,自掏腰包把那三四百元钱给他打了过去。他当天来电话,高兴地说钱终于结了。
  他从来不知道那笔钱是我打过去的。只是隔了多年,他把我从朋友名单上删去了。
  似乎是哪部电视剧里有这么个桥段,两个穷人当年共患难,分一个饼吃,说是将来发达了可以凭着半块饼去找他。后来那个人真的升官发财了,但另一个人拿着饼去找他,却挨了一顿板子,因为:“怎么能被你揭了老爷的老底儿呢!”
  所以我也早想开了,别人混好了不理我很正常,谁叫我总在人家最悲惨的时候遇到他们呢。还有个作家,我们曾经连在半夜轧马路绕圈子,去网吧的钱都没有,最后在一个以前经常吃饭的老板那儿借到了200元钱。这一行混出来的人,除了特别铁的朋友,大部分和当年认识的人都不再有牵连,因为他们最不想被别人知道的过往你都知道。
  我回到上海后的生活没有逆袭,也没有惊喜,一如既往地跌跌撞撞。
  这个圈子在别人眼里光鲜无比,不熟悉的朋友认为我做编导一年二三十万是低估,而且以为我过着令人向往的灯红酒绿的生活。但他们不知道,有时候录制节目前开会,能从下午2点开到凌晨5点,也有时候我开会时接到电话挂了,短信对方等下打过去,结果回过去往往就是第二天、第三天了。朋友很不高兴,不相信我连打个电话的时间都没有。
  当然,这也与我的不学无术有关。我没有本科文凭,只能在编制外生存,即使后来带的实习生都是研究生,薪资待遇也远不能和编制内的编导相比。
  父亲说,如果我没有辞去那个工厂的技术员工作,现在月收入可能快一万五了。因为那个厂子还在,那个职位还在,现在那个岗位上的人雷打不动地每月拿一万多,福利待遇各种稳妥。而我今天撑死也就一月七八千,要在上海买房、买车想都不敢想,做任何决定都畏首畏尾、婆婆妈妈。我知道,自己再也不是青浦当年那个心高气傲的少年了。
  有人问我,你这30年,有没有后悔的事情?
  我说:“有一件。那一年,我去了横店。”
  对方问:“还有吗?”
  我说:“还有一件。那一年,我离开了横店。”
  城里来的大学生村官
  他有点儿腼腆,大家都喊他小陈。
  小陈25岁,青岛人。读书时,同学们都很羡慕他,生长在一个有山有水的海滨城市。大学毕业时,一向稳妥的他却做了个令所有人意外的决定——去外地一个小村庄当大学生村官。
  第一个反对的,就是他的女朋友。
  女朋友也是青岛人,早就盼望着毕业后同他一起回青岛,像许多甜蜜的小情侣一样,经营自己的小日子,结婚,生子,高兴了还可以一起去看看海,平淡又浪漫。
  小陈当然也曾幻想过那样的场景,她是自己的初恋,陪伴自己度过了整个大学时光,两人感情稳定,双方家人满意,只等着他俩回去热热闹闹置办酒席。这种你情我愿、门当户对的初恋可遇不可求,但他偏偏要去当大学生村官。
  因此一毕业,他和女朋友的关系就迅速僵化,从前的模范情侣也开始了不断的异地战争。就连母亲也说:“青岛多好,你跑到农村去,适应吗?会当村官吗?当地人说话你还不一定能听懂呢!”
  其实小陈也很挣扎,但他到了村子的第一天,心里就没有了任何犹豫。村子很美,很安静,湿地上不时有成群的鸟儿飞起,路上遇到的村民都是笑呵呵的,连不认识的人也笑着和他打招呼。
  而且,那一天是镇党委书记亲自来接待他们的,高兴地和他们每个人握手,说了许许多多鼓励的话。小陈说,不是随意地走流程,真的感觉每个人都非常诚恳、亲切,领导如此重视他们这些除了热情一无所有的应届大学生,他从心底觉得感动。
  散会后被带到宿舍,小陈一下子愣住了。宿舍里的所有东西全是新的,从床、被褥到脸盆、香皂、毛巾、牙具,村子里为这些人买得一应俱全,还生怕招待不周,说条件有限,希望他们凑合一下。
  小陈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湿地村。
  小陈起初被安排跟着村民吃饭。今天到老王家,明天到老李家,有时候他们送过来。轮到哪一家给村官做饭,哪家的伙食一定比平时好。村民很少吃米饭,连馒头都算不上主食,他们吃煎饼、红薯,顿顿有,有时候会特意为了大学生村官蒸馒头。这个村子好像格外能吃辣,小陈时常怀疑自己来到了湖南或者四川。
  起初,小陈的工作不忙,只是了解村子的情况,和村民熟络感情,打扫打扫卫生。村民们不认生,聊起天来有一说一。一次,小陈病了,去村诊所挂点滴,和大夫聊了半天,走出门好久才想起来,自己还没有付钱,而对方不但忘了要,还将他送出门老远。
  但村民待他们热情,并不等于相信他们的能力。大学生书读得多,会上网,可毕竟不懂种地、卖菜。有时候小陈去给大家讲课,如环境保护、科学种田啦,经常有大叔大爷不耐烦地把他轰出去,种地我可比你小子强多了,别在这儿耽误我工夫!
  村民的想法很简单,谁给实惠我听谁的,要上课你给我娃上去。于是,小陈一门心思想折腾出点儿实事来。村子里盛产红椒和紫薯,这两种农作物不但长得好,数量也大,小陈就想能不能从网上把这些东西卖出去,显示一下咱大学生的“威力”。一开始和别人说,大家纷纷笑他不靠谱,网络连个人都见不着,还卖呢!听说骗子特别多,你可别忽悠了!
  没有村民搭理小陈,他就自顾自地干起来。怎么从网上卖呢?小陈想来想去没什么头绪,干脆,开个淘宝店吧!于是就去注册了店面,专门卖村子里的农作物,小陈特意拍了些照片放上去,每天上班也在电脑上挂着旺旺。
  店铺开张了,问的人有,买的人无。后来好不容易有个顾客兴趣比较大,但聊了半天,人家还是想要通过视频看看实物再决定买不买,说白了,就是不相信。
  但是小陈不怕,他又不是骗子,他抱起笔记本电脑直接冲进了蔬菜大棚。
  路上有种地的大婶看见他问:“小陈啊,你抱着个电脑这是干啥去?”
  小陈一脸“奸计得逞”的得意:“婶儿,有人想看看咱们的红椒,我给他瞧瞧。”
  小陈打开摄像头,对准地里的一片片硕果来了个360度旋转拍摄,又让劳作的大婶冲着摄像头举了半天红椒。大婶一边举一边笑场,但没想到,就这么谈成了第一笔业务。
  有了第一笔,后面的生意慢慢驾轻就熟,有老客户干脆开着大卡车来村子里找他。村民们赚了钱,终于开始对小陈这个大学生村官“刮目相看”了。
  但让小陈更苦恼的事情也来了。女朋友忍了又忍,终于爆发,提出了分手,态度之坚决令小陈当晚就失眠了。
  事实上,因为小陈来当村官,女朋友已经闹了多次分手,但是因为两个人感情好,女孩心软,每次都被小陈“安抚”住了。只是这一次,女孩说什么也要分。她不明白,为什么小陈会愿意把那样一个穷乡僻壤夸成人间天堂。
  小陈和女友通了一晚上电话。女朋友哭了,说:“你别说了,我决定了。”小陈也差点儿哭了。他望着窗外宁静的村子无助地说:“那好,如果你真的打算分手,你能过来看一眼这个村子吗?看完如果你还是坚持分手,我什么话也不说了。”
  第二天,小陈一整天木木呆呆、无精打采的,四年的感情就要付诸东流,难过之余,他觉得很对不起女朋友。虽然读书时的山盟海誓在很多人看来注定会成为过眼云烟,但小陈一直想要努力把那些话一句句地变为现实。
  村长看见小陈愁眉苦脸的,很是奇怪,问他这是咋啦,平常可是有说有笑的精神小伙子!
  小陈哭丧着脸说:“村长,我女朋友周日要来咱村了。”
  村长一拍大腿,说:“好事啊!来了我亲自招待她!”
  小陈继续说:“但她是来和我分手的——她不同意我在这儿当村官。村长,她来了您可得好好说说,我这一辈子的幸福,就握在您手里了!”
  村长看着小陈半哭不哭的样子,笑着说:“没问题!来了咱村的就没有不喜欢这儿的!她分不了手,你放心吧!再说要是万一分了手,咱村的漂亮姑娘有的是,你随便挑!”
  小陈心里踏实了许多,可还是忐忑不安。
  周日很快就到了,女朋友非常隆重地进了村。之所以说隆重,是因为村长没有食言,不但亲自接待,而且还带了一帮男女老少来迎接。村子里人朴实,但并不呆板,看见小陈和女朋友进了村,村长大老远就喊:“哎呀,这是谁家的姑娘,长得这么俊呀!”
  小陈扑哧就乐了。村子里规矩少,就连领导来了,也不会刻意准备什么吃的。但是为了迎接小陈女朋友,村长带着村民准备了一桌子瓜果桃梨,还跟开表彰大会似的当着他女朋友的面把小陈从头到尾热烈表扬了一番。村长发言,村民在一旁赞同做证。
  小陈的女朋友脸上渐渐有了笑意。女朋友来了两天,村民们热热闹闹地陪了两天。村长让小陈带着姑娘随便转,大门全开,看中了地里的什么直接说一声。
  小陈的女朋友一面感动,一面挣扎,临走前对小陈说:“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不愿意走了。农村我去过,但这样的农村和村民,我也是第一次见。你踏踏实实地干完,我等你。”
  回到青岛后没多久,小陈就和女友结婚了。婚礼很简单,小陈很快又回到了村子。
  但是,小陈说完结婚,脸上并没有我想象中那得意、幸福的模样。
  他有些愧疚地低着头,觉得自己很对不起妻子。两年了,从新婚到现在,两个人一直异地分居。小陈是家里的独生子,母亲年纪大了,身体不太好,一直是妻子在照顾,家里的各种活儿,连换灯泡、修家电都是妻子一个人做。而且每隔一段时间,妻子都是一个人坐火车转汽车来见他。后来妻子怀孕,自己也没能陪在她身边照顾她。现在小宝宝出生了,那么小的婴儿,却已经开始坐上火车,被妈妈抱着来看望爸爸了。
  小陈心里很酸。他很想回到家里,可是又舍不得这些村民。这个村子就像是老人们曾经说过的那样:大晚上睡觉,都不用关大门。
  大学生村官是有服务期的,小陈眼看着一天天接近自己回家的日子,又欢喜,又沮丧。但是他说,无论自己将来在哪里、做什么,可以确定的是,来到这个村子当村官,是自己这辈子做得最好的决定。
  他说:“从进这个村的第一天就知道,自己比许多刚毕业的大学生都幸运、都幸福。”
  世上所有的坚持,都因为热爱
  世上所有的坚持,都是因为热爱
  上个月,朋友跟一个大佬级别的经纪人吃饭,把我顺道捎上了。刚一落座,那个大佬就讲起前段时间去美国旅行的经历,劝我们好好打拼,争取今后能到那个自由的国度去看看。聊了一会儿见他的朋友还没到,就斟满茶水,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
  他说:“我们每个人身体里其实都装着一个宇宙。”
  阿Ken是个香港人。
  因为一直怀抱着内地梦,于是从港大毕业后,他拒绝了香港公司的offer(工作),直接投奔成都。张艺谋说成都是一座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受他影响,阿Ken对这座城市情有独钟。
  故事的开始就发生在这里。
  来成都的前两年,阿Ken全然陶醉在自己的游客身份上,靠着家里的钱吃喝玩乐。他异常钟情于火锅,几乎隔两天就会吃一次,还必须是牛油锅底,辣到嘴巴红肿满身大汗才能爽快。最好笑的是,他还喜欢上了打麻将,成都的麻将叫“血战到底”,一桌四人和到最后一人为止,他说这种畅快淋漓的“厮杀”打牌方式非常带劲儿。这份比成都人都还爱成都的情怀,让阿Ken短时间内就交到一帮挚友。
  到了第三年,阿Ken败光了家里给他的钱,回头看身边的人都在各自的岗位忙碌,才从桃花源里醒了过来,开始考虑生活的问题。对一个普通话还说不标准的香港人来说,找工作其实不易,多次碰了壁,最后因其是艺术设计毕业生,经朋友介绍进了一家婚纱店设计婚纱。
  一晃又是两年。二十六岁的阿Ken从刚进店的学徒到自己动手设计婚纱,看似步履不停,却遇见了自己的瓶颈,店铺不大,生意也就还好,况且因为放不下面子的缘故,有些单子还得让给另一个女设计师。那个时候,他骗家人说他在一家外企上班,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但实则底薪加提成,一个月下来也就只能解决温饱,根本攒不下钱来,手里靠两张信用卡,拆东墙补西墙勉强过活。为了省钱还时常逃掉朋友组的酒局和出国旅行,渐渐地朋友也少了。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变成下班后宅在家里枯燥地上网、写博客。
  真称得上穷困潦倒。
  2008年汶川地震的时候,阿Ken接到了笔大单,说是那个要嫁人的富二代是阿Ken博客的忠实粉丝,点名要他设计的婚纱。第一次见面沟通被对方邀去仁和春天顶楼的咖啡馆,他丝毫不敢怠慢,打扮得油光锃亮地去了。
  还没来得及消化女生的劲爆身材,就地震了。当时大地就像哀号似的,天瞬间暗了下来,所有人都疯了,四处乱窜,尖叫声和杯子的破碎声此起彼伏。阿Ken想都没想,拉起女生就往应急通道跑,女生吓得一边哭一边叫,高跟鞋都跑掉了,于是他不管人家同不同意,直接拦腰把她扛了起来。小小的楼梯间止不住地晃悠,天花板一直在落灰。那种恐惧,看客们无法感同身受。
  两人安全到了街上,外面黑压压挤满了人。女生下了地站不稳,整个人就瘫在阿Ken身上,他当时非常尴尬,因为她的胸,真的太大了。
  后来事情的发展非常顺天意,女生逃了婚,跟阿Ken好上了。但女方的家长一直对他耿耿于怀,见面聊了工作后更是戴上了有色眼镜,“不可能”三个字给了他们这段恋情最好的回应。
  地震后余震不断,整个城市都人心惶惶的,阿Ken一慌神不小心向妈妈说漏了嘴,让家里人知道他在婚纱店工作,于是家里人坚决反对,劝其改行。面对家庭和爱情的压力,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彷徨。
  好在那个大胸女生是个典型的“我喜欢谁关你屁事”的白羊座女孩,瞒着爸妈偷跑去阿Ken的店里,一有机会就给他加油打气。久而久之,他被女生感染,于是重新振作,跑去女生家立誓说,给他一年时间,如果还是没有改变,他就放弃女生。
  说实话,这份冲动不全是女生给的,而是他真心觉得自己在设计这块可以搞出名堂。他从未想过离开这座城市。而爱情给他最好的助力,就是有了责任以后,自己的行为不会太荒唐。
  阿Ken说他有次无意看了张艺谋的一个采访,张艺谋说当初拍《活着》的时候,他可以跟葛大爷谈剧本到凌晨三四点,葛大爷撑不住睡着了,他就看着身边的工作人员谁眼睛还睁着就跟谁说。跟张艺谋合作过的人都说他精力特别旺盛,一进摄影棚就亢奋。
  亢奋绝对是做一件事最源头的动力。
  就好比习惯早起的人,拉开窗帘后看见蓝天白云就莫名兴奋,厨师看见食客狼吞虎咽地吃自己做的菜心里就觉得异常满足,摄影师遇见一个好模特,一股脑儿拍完才发现自己满身泥泞。
  怀着这份心情,阿Ken花了半年时间,让自己彻底爱上画婚纱,然后没过几个月,他就被一个国内知名的独立设计师团队挖去当设计总监,北京、成都两地飞,加上自己是香港人的优势,让内地的客户有种国际化的归属感,赚得盆满钵满。
  再问女生他们的恋情如何归置时,对方却说她要移民了。
  事已至此,阿Ken没有多挽留。在双流机场跟她告别时,女生抱住他的脖子,在肩膀上狠狠咬了一口,说放弃她吧。阿Ken没有回答,只是拍拍女生的背,像是安慰。
  成都刚进入夏天,一切都变得慵懒且随意,让闲适的节奏更添几许,只是地震后的天府之国,鲜有蓝天,每天都是雾蒙蒙的。女生走后,阿Ken经常去他们相遇的咖啡馆小憩,想起当初他扛着女生逃跑的画面,觉得又可笑又励志。
  这些年,他们靠手机联系,有时候实在忍不住了,阿Ken会飞去美国找她。于是不管女生之前是刻意不回短信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叫嚣着分手,见到他后必会以缠绵代替。来来回回几次,女生的父母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了他们这段异地恋。
  直到2011年底,女生突然跟阿Ken说她订婚了,这次是她喜欢上对方,逃不了抢不了。不信邪的阿Ken飞过去想弄清事情的原委,结果出了机场,就看见那个所谓的未婚夫在宾利车里等着他,然后非常友好地带他去参观自己的制药厂,吃了当地最昂贵的西餐,并承诺会爱她一辈子。如同坐了一次跳楼机,心情直上直下,阿Ken面如死灰地默默飞回国。
  女生结婚之后,因为老公抽大麻闹得有些不愉快,她找过阿Ken几次,但阿Ken的手机号成了空号,一切聊天软件的头像都是黑白色,问身边的朋友,也说他就跟消失了一样杳无音信。后来,她老公的制药厂被警方查出来做毒品加工,背后竟牵扯起由她老公牵头的国际贩毒链条,女生被证实清白后吓得跟他离了婚,跟家人搬到新泽西州的一个小镇上生活。
  故事到这里暂且画上句号。
  经纪人大佬抬手跟前来的朋友打招呼,等到那个穿着风衣的男人一落座,我跟朋友惊着了,那张脸作为金牌影视制片人经常出现在新闻上。经纪人大佬简单介绍了他,除了投资影视,他还有自己的服装品牌,就连去年双十一淘宝流量最高的那家护肤品店也是他的。
  我跟朋友默默在旁边听着他们的谈话,风衣男一直在询问人才输送和绿卡的问题,看样子是准备移民。经纪人大佬打趣说他坚持了这么久终于可以过去了。起初我俩不明白,后来走的时候,他轻轻在我们身边说:“他就是阿Ken。”
  那晚我失眠了,想到阿Ken消失的那两年,一定做了最大的坚持,如同当初坚持设计婚纱一样,坚持让自己更有能力去追回那个女生。
  我们现在所经历的迷茫和窘境,其实就归咎于过去不愿面对的改变或多年来不曾根治的恶习。如果因为做一件事而无法坚持,那么到了二十多岁需要对外界承担一份责任时,就欠自己一个交代。
  我相信,阿Ken去了美国后,一定会在新泽西州跟女生相遇。上天会给勇敢的人最好的福气,好弥补他们动荡的那几年离合,也证明他当初的坚持,没有让自己的后半生有丝毫悔意。
  别给自己找太多放弃的理由,因为比你好的人还在坚持。而这个世上所有的坚持,都是因为热爱。
  祝我们再遇见,都能比现在过得更好。
  穷小子的旧时光
  我的家乡在徐州的一个小村子,家中共四个孩子,虽不属“困难户”,但也相差无几,吃饭穿衣读书生活样样离不开钱,日子一直紧巴巴的。
  那年我刚刚参加完高考,丝毫没有许多同学脸上的“释放感”,走在路上我始终想不清,是考取大学好,还是考不上好。因为即便过了分数线,也不会令家人感到兴奋,相反,这在无形中又为他们出了一道难题,四年学费这个重重的担子可以预见地会当头压过来。
  所以,在那么艰难的条件里,当我拿着录取通知书,从父亲手中接过皱巴巴的学费,明白自己终于可以继续读书时,我也终于放下一颗悬着的心,却又同时生起无限的愧意来。
  因此,进入大学后,除了学费,我根本不好意思再向家里伸手要一分钱。
  当时室友一个月的生活费平均标准大概是600到800元,而我只有200元。但即便200元,我也算了又算,花得满心愧疚。学校食堂的饭菜,我一个十八九岁人高马大的男生,一顿饭怎么说也要3元钱,一天伙食费算10元钱,200元也只够吃20天,这还是在不需要任何其他费用的情况下,比如买本书、买支笔、买包手纸、买瓶水……对很多同学来说再正常不过的小事,于我却成了奢侈。
  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甚至十几天,没有钱吃饭,于是每天只吃两顿,中午那顿省掉。所以一到中午就备受煎熬,常常有朋友喊着一起去食堂吃饭,我只好假装写作业,跟别人说晚点儿再去吃,一直坐到教室里所有同学都走光了,才自己默默回宿舍。如果路上再遇到熟人,干脆说吃过了。
  我算是真正理解了以前学过的一篇《挖荠菜》的课文里说的,那种饥饿的感觉从未离开过我。
  在这种情况下自己逐渐意识到,光是忍着是不行的,得去找钱。很幸运的是我遇到了文联的一位老师,让我在杂志社做兼职,一个月可以给200元的生活费。也就是说,现在一个月我有400元了。虽然仍然比不上其他的同学,但这已经足够鼓舞我。我从小没有乱花钱的习惯,不买衣服、零食、礼物也不会过得不舒服。这样下来,我每个月的生活费不仅足够,到学期末时还借给了同学200元。
  大三的时候我恋爱了,女朋友是同校的学妹,我们的恋爱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为我带来额外的开销。她家境普通,但与我相比也算优越了。她是个善解人意的姑娘,虽然年纪比我小,但很会照顾人。她的性格有几分大大咧咧,对我却是处处上心,大小事情比我家人考虑得还仔细几分。她甚至会开玩笑说:“感觉我就跟你妈似的!”
  知道我经济不宽绰,她从没在物质上对我提出任何要求。有时候,我觉得冥冥之中上天对我还是很好的,让我能够用自己的双手去生活,还遇到了一份简单美好的爱情。
  像这个年纪的女生一样,她也爱逛街,我偶尔也陪她。不过我们的逛街更像是散步,只逛不买。她还笑嘻嘻地宽慰我说,逛街逛街,逛的乐趣远胜于买!我们在一起,去的地方、玩的游戏都是不花钱的那种,但依然开心,感情也并未因贫穷而有所变质。
  转眼就大学毕业了,我顺利地找到一份工作,只是工资非常低,每个月只有1300元,房租、水电、电话费、交通费……日子过得精打细算。为了节约开支,我租的房子只有150元一个月,没有厕所,上厕所要跑很远,每天晚上吃过晚饭再也不敢喝水。尤其是冬天,没有厕所是件很让人崩溃的事,大半夜从屋子里跑出去,走到很远的厕所再跑回来,好不容易捂暖的被窝不费工夫就变得跟冰坨一样,叫人很难再睡过去。
  因此一旦上厕所回来,就要折腾到很晚才能睡下,睡眠不足也成了家常便饭。
  前前后后搬了几次家,先是换到220元一个月的房子,仍然没有厕所,而且每次一下雨,外面下家里也下,滴滴答答像奏鸣曲似的。再后来稍微攒了一点儿钱,觉得没有厕所实在太不方便,尤其是对女孩子,就和女朋友商量着搬到了450元一个月的住处,终于过上了有厕所的生活。
  不久后,我决定辞职去南京发展。女朋友一如既往地支持我,跟着我收拾了大包小包来到了南京。这一次,我们租的房子才真正像个遮风挡雨的地方,最让我们激动的是,终于有空调了。在这之前,我们还没有住过有空调的房子,当时打开空调像是过年似的。
  但依然是非常穷,我很久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女朋友倒是比我先找到。不过有工作跟发工资还是两回事,这一个月我们要慢慢熬。最穷的时候,我俩身上只有20多元钱。当时我想进军婚庆行业,便加了个婚庆的QQ群,正赶上行业年度聚会组织活动。我暗自窃喜,觉得是天赐良机,既能学点儿东西还能顺便找找机会,没准儿还可以认识朋友,于是当场就欢欢喜喜地报名了。但后来才知道,需要100元的活动费用。眼看着活动时间就要到了,我身上加起来还凑不出100元钱,心灰意冷之下,爽了约。因为放了别人鸽子,被群里的朋友齐齐说了一顿,有人觉得我太不守信用,有人开玩笑说我是去度二人世界了。我含糊其词,连解释都不知道该如何说起,总不能跟别人说,对不起,是我凑不齐100元钱。
  那种感觉就好像一万根针扎在身上,不流血,但是钻心地疼。
  日子就这么慢慢过去,我凭着自己的配音特长和小小的创意,开始了创业生涯。我开了一家淘宝店,做婚庆视频,起初生意很是惨淡,我不懂经营和店面装饰,只是一味傻乎乎地跟人家说:“亲,我们的服务真的很好!”有几个顾客生生被我的豪言壮语吓跑了。我很有些沮丧,女友却总是盲目地鼓励我,使我一天天坚持了下来,境况居然真的渐渐好转,收入也逐步稳定下来。生意有了起色后,我一个人忙不过来,女朋友干脆辞了工作跟着我一起创业。
  生活终于步入了正轨,我和女朋友再也不用在夏天汗流浃背地挤在一个35元钱的小风扇前,也再不用苦苦撑着等待发工资的那天才敢花钱。生活的窘迫离我稍有了一段距离之后,我向女朋友求婚了。我知道,即使自己再努力节省,如果没有这样的她在身边,生活或许仍然一团糟。
  现在,我们结婚了,还注册了一个小公司,每月都有不菲的入账。
  但是,依然辛苦。店里一年到头只有我们两个人,旺旺客服每天都要保持在线,生怕有漏了的单,偶尔休息也只能轮班。我们已经很久没有一起出去玩了,久远到记不起上次两个人一起去逛街吃饭是什么时候、是什么样的情形。就连我们结婚的那天,老婆化妆时,电脑都放在旁边,还在接单。
  比起之前的日子,现在真的好了很多,想起高考完一脸彷徨的自己,父亲此时也为我感到欣慰。我和老婆如今又有了新的目标:在南京买房子。很寻常也很俗气的梦想。但是,我真的想给她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小家,这么多年,她为我付出得太多太多。我希望有一天她可以住在宽敞明亮的房子里,可以躺在阳台上晒太阳,可以在家里种满花草,可以睡到自然醒,可以不用听见旺旺的声音条件反射,可以快乐地享受每一天。
  我相信,那一天会到来的。
  毕业那年徒步去拉萨
  2012年我大学毕业,毕业前的散伙饭上,我跟同学说打算徒步去拉萨。他们送我三个字:神经病。
  但那个7月,我还是背上行囊出发了。我揣着实习攒的3000元钱,背了帐篷,旅行包里塞满了各种出门必备的物品:衣服鞋帽、洗刷用品、压缩饼干矿泉水、感冒药,甚至带了馒头。
  收拾好行李,我到老杨家转了一圈。老杨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兄弟,但是腿有残疾,只能坐在轮椅上。老杨画了幅自画像,叫我把这个“他”也带去西藏走一趟。
  出发前,我还特意找了算命先生。老人眼睛快睁不开了,悠悠地说我八字过硬、不同凡人,西去的路上定会畅通无阻。
  果然,我的确不同凡响,不该遇到的全遇到了,半路恨不能雇几个小孩砸他老人家的脑门儿。
  从四川出发,刚到雅安就遇到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大爷,热心指点我去318国道的方向。但不知是他听错了还是指错了,我迷迷糊糊地走向了108国道,白白走了三个小时,遇到一群跟我一样走错路的人。
  记忆深刻的是一个叫西瓜的深圳妹子,从成都到康定一路都是裙子配高跟鞋走过来的,说要用自己的方式去拉萨。高跟鞋的后跟虽然不是特别高,但是能在斜坡健步如飞不喊累的,我的确是第一次遇到。后来在康定离别之后,听朋友讲,最后她除了裙子换成羽绒服之外,高跟鞋一路穿到布达拉宫。
  剩下的就是老狼、我跟道哥。道哥之所以有这个绰号,是因为他长得像《疯狂的石头》里的道哥,胖乎乎的,眼睛眯成一条线,外表猥琐,内心放荡,唯一一件宝贝就是内存8G的山寨iPad版MP5,里面装满了各种岛国爱情动作片,一路上不住地给我们讲成人段子,说话时总是一句一个蛋疼。
  去往理塘的路上,偶遇两只四眼狗路边交配,藏区的野狗都长有藏獒般的眉毛,当地人把它们称作四眼狗,生性凶猛。这种事情正中道哥的胃口,他兴奋地掏出相机,奋不顾身地冲过去照特写,只听咔嚓一声外加一闪光,瞬间惹怒了四眼狗,我们还没等回过神来,道哥已经被扑倒在地。我们赶紧抓起石头打狗,但慌忙之下,石头没扔到狗反而撒了道哥一身。
  道哥很快被警察送去雅江医院,临走跟我们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以后再也不蛋疼地开闪光了。”
  我跟老狼继续前进,理塘到巴塘,100多公里,天已经半黑,身上所有吃的也都送给了藏族小孩,饥肠辘辘之后便是绝望,以为要光荣地露宿在大草原。就在这时,我忽然发现远处几个藏族牧民在搭帐篷。我俩像是看见了救星,厚着脸皮准备去借宿,但还没等把扎西德勒喊出口,一位藏族大哥就径直走过来说:“前面有贼的嘛,太晚了在这儿住下的嘛。”
  我们愣了愣,边道谢边迫不及待地进了帐篷。放到以前,我必定会想:哪有这么好的事?有阴谋!但大哥一脸纯朴,实在无法勾起我的“被迫害妄想症”,何况,旁边还有俩小孩和一个老婆婆!
  一位藏族妇女正坐在草地上生着炉子,应该是他的老婆。藏族大哥跟老婆嘟噜了一段藏语,我们猜测那意思是:家里来客人了,今晚上住咱家。妇女连忙起身,怕我们坐不习惯草地,把她们睡觉的床单铺在地面让我们坐,又去给我们打水做饭,做了个土豆丝炒牛肉。
  之前在路上,我就两个愿望:一是吃顿热腾腾的饭,二是有个地方睡觉,遇到藏族大哥忽然一步到位全实现了,我又开始默默怀念算命先生。当然,不能白吃白喝,我从背包里掏出山东的泰山烟递给他们,藏族大哥抽了一口,特别憨地说了句:“这东西好的嘛!这是什么地方的烟嘛。”我说山东,他没懂,又问山东啥地方。这下我不会解释了,就说北京。他们顿时恍然大悟:啊!北京好,北京好。说完小心翼翼地把空烟盒塞进口袋里。
  藏族大哥叫吉姆,他两个儿子一个叫贡嘎,另一个叫桑耶,名字都是找当地活佛起的,两个名字都是西藏神山。吉姆大哥说他们是平民没有姓,只有贵族才有姓氏的延续。
  他们的三个帐篷里住着全家族的人,几个人都给有钱人放牛。老狼一听他们生活艰难,二话没说把我们背包里的药品,甚至连洗发水沐浴液都送给了藏族大哥。当时我俩都很激动,把包掏了个底朝天,以致随后的几天却因为连感冒药都没有吃尽了苦头。
  吃过饭,贡嘎跟桑耶两个小家伙在摔跤,藏族大哥拉我们去跳舞。我这辈子从来没想过能在青藏高原上扎营睡觉,更没想到能在草原上跟藏族牧民一起跳舞。老狼兴奋地趴在草地上打滚,我也恨不能跳得老高,还给老杨打了个长途电话,得意扬扬地说:“我和藏民在跳舞呢,你听听!”
  晚上入睡,外面下起了大雨,被子不够用,吉姆大哥就把被子盖在我们身上,自己铺着大衣睡。我们不肯要,他却根本不容推托,说自己:“不要紧的嘛。”
  虽然那夜风大雨疾,我们仍然睡了饱饱一觉。清晨,半梦半醒的我迷迷糊糊一个转身摸到了小花,才想起来,自己躺在草原上呢!我叫起老狼,准备不打扰藏族大哥偷偷走,却发现吉姆的妻子早就忙碌起来,原来他们怕我们路上没东西吃,特意做了几锅饼,热情地往我们包里塞。
  在我的记忆中,不善言谈的老狼哭过两次。那个清晨,他边哭边大声喊着扎西德勒,一步三回头地和藏族大哥一家告了别。我们抬头看着远处的雪山、无尽的草原,还有带给我们无限温暖的白色帐篷,心底感慨万千。这些朴实善良的人,我们永远没有机会再见面了。
  我和老狼继续往邦达赶,遇到了一对搭车的小情侣——小刁跟丹丹。他们是从青岛学校门口搭车一路过来的,说是为了去珠峰大本营私订终身。这让我跟老狼羡慕嫉妒,我总不能跟老狼牵手去珠峰吧。
  到邦达时已经晚上10点多了,所有宾馆都满员。我们打算在公安局门口搭帐篷,小刁忽然提议说:“不如今晚咱们花钱雇车去八宿,来一个夜闯怒江72拐!”
  怒江72拐又称川藏99拐,海拔最低处也3000多米。小刁话音刚落我们就一片欢腾,四个人互相笑眯眯地看着对方:果然,都是爱刺激的主儿。无论是徒步还是单车来西藏的,几乎没什么人敢赶夜路,更别提怒江72拐。我们打算冒险试试,但在当地找了一圈人,根本没人敢出夜车。这时走来一大叔,问:“去八宿的吗,我这儿出车。”
  大叔开的是丰田大越野,我们特别激动地上了车,但刚坐下我就后悔了。因为我突然发现他方向盘上不是丰田标志而是江淮。更惊悚的是,司机居然边开车边喝啤酒,酒味扑了满车。我假装关心地说:“大哥,喝酒可对身体不太好啊!”司机却憨憨地回了句:“没事,刚才两杯白酒早下肚了,过个小拐很轻松。”说完,他打开音乐,一个加速开到80迈,吓得我和老狼汗都快出来了。
  进了72拐,山上下着大雾挂着小雨,司机大叔扎西却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一听音乐就兴奋,连拐弯都是60迈。毫不夸张地说,当时视野也就五米左右,扎西大叔不时刹车再喝两口啤酒,若无其事地回头跟我们聊天,方向盘看都不带看的。我跟伙伴们面面相觑,老狼忍不住在手机上敲了几个字给我看:“兄弟,咱们几个今晚可能得留在这儿了!”
  我脑海里瞬间想起父母、同学以及这20年里无数开心的事。我这个曾经天不怕地不怕的90后,终于知道了害怕的滋味。我闭着眼睛祈祷:以后绝不奢望能有豪车、好工作,只要能让我活着回家就行,一定好好过日子!
  睁开眼,我发现小刁不时地摸我大腿,估计他是快哭出来了,两眼直勾勾地看着司机扎西大叔,憋半天说了句:“叔,咱开慢点儿就行,我们不着急。”扎西挥挥手说:“不要害怕,你们听说过十八军吗,当年十八军进藏领头车的解放军手把手地教的我爷爷开车。我们家族的技术很棒的嘛!不信我给你来个漂移嘛!”
  话音刚落,一个急拐弯,坐在车里我都能听到轮胎与地面剧烈摩擦的声音,感觉小命儿当场被甩出去了一半。我绝望了,打开手机写短信:“爸爸妈妈,孩儿不孝,欺骗你们说是去四川玩,玩着玩着玩到了西藏,以前总是惹你们生气不听话,把我抚养这么大却没有报答你们。对不起,爸爸妈妈,爱你们!”
  因为当时根本没信号,短信写好了就存草稿,打算出事的那一刹奋不顾身地把手机扔出去。
  这条短信我一直保留到现在。大半夜在72拐看着醉驾大叔玩漂移的感觉,比坐过山车刺激得多,大概是我这一辈子都忘不掉的回忆了。
  扎西大叔一路情绪高涨,边开车边跟我们讲当年每修一公里路都会死一个人,不时还用闪光灯照下拐角处的警示牌,警察提醒您此处葬身多少人、出了多少起车祸。
  一个小时之后,车终于从72拐下来,水管喷车底部刹车片时,顿时升起一团蒸汽,可想而知我们这趟越野车坐得有多刺激。车安全抵达,我跟老狼松了一大口气,感觉捡回了一条小命。正当我们回忆刚才凶险时,忽然发现少了一个人:丹丹居然睡了一路,醒来之后还说做梦梦到荡秋千……
  从成都徒步走到拉萨,走走停停折腾了一个月,风景真的很美,更难忘的却是屡次的惊心动魄,72拐这种有惊无险其实隔两天就遇到一回。一路上,我认识了曾经绕着中国边境走了一圈的王哥,落户尼泊尔的狐狸,还有道哥、老狼、丹丹……当我终于到了布达拉宫,高举着老杨的画像请朋友拍照时,感觉头顶的大太阳仿佛直照进了心底。
  走在去拉萨的路上,我曾经哭着想回来。可是回来后,又在心里哭着想重走一遍。那种感觉有点儿复杂,但我想,每一个徒步走过拉萨的人,都一定明白吧!
  成功和快乐,你只能选择一样
  某日,朋友正儿八经地跟我说,小丫,你知道吗,成功和快乐你只能选择一样。我哈哈大笑,这问题就像小时候人家问你长大后要考清华还是考北大一样。
  后来才知道当初真是想太多了,人们总习惯在那些尚未到来的事情上浪费太多精力,而不自觉忽视了真实的此时此刻,总要过很久才明白,曾经忧心忡忡的事在命运早给你安排好的未来里,并不一定会发生。
  世界上的大学不只是有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生活不只是有成功和快乐。
  清华、北大都不容易考,正如成功和快乐都不易得到一样。
  如果生命中没有快乐,那无论你爬得多高、做得多好,都不能被称为成功。那些鸡毛蒜皮的利益,与真正的成功相距太远。
  成功与快乐,不曾有一点儿矛盾,它无非是个先来后到的问题,正如你很难一边在峭壁攀登一边与爱人谈笑风生一样。
  许多次跌倒又爬起来后,我早已熟知,对于生活,人千万不能自作聪明、百般计较,不如笨拙地生活,它给你痛苦你就勇敢肩负努力解决,它给你幸福你就毫不犹豫地赶快抓住。
  对我而言,成功就是在一个波涛汹涌的世界里,有勇气去选择,有本事去守护自己所喜爱的东西。有事做,有人爱,有知己,能果腹,能歌唱,这就是我眼里的成功。由此可见,它与快乐并不矛盾。
  三年前,我不顾众人反对就走;三年后,我不顾众人反对便回来。看到人们仍然在同样的地方做着同三年前一样的事情,而我像一个旅客,没有一滴眼泪,也没有一声叹息。
  人生的确会有一个时刻,自己对自己妥协。那时你会宽容自己的缺点,你面对自己面对失败的时候更加坦然、更加平静。那是一种境界,但绝不是在二十岁,绝对不是。二十岁是一个不停地去吸收、去积累、去受伤,然后重新学会面对的美好过程。一个女孩子,若是不喜欢不关注美丽的衣服和外表,她要是有好好的日子放着不过低声下气地给人打工,她要么是真傻,要么是心里有更加远大的理想或抱负。这些理想和抱负,压得住她的欲望。当你纯粹起来的时候,你的内心会变得无比强大,挡得住流言,抵得住鄙夷。
  有些生命里的奇迹,像岩石里开出的花朵,吸引着你去探索和尝试,搔得你心里痒痒。心里痒痒怎么办?去行动!绝不能放任它痒下去,正如攻克恐惧的最好方法就是直接去面对恐惧一样。所以,生活里只有成功和快乐这样的硬性指标吗?不。生活像博大精深的海,它暗潮汹涌,但里面还潜伏着希望和梦想,潜伏着那些让你不顾一切、不计后果与得失的东西。
  想被人夸,你就要活得小心翼翼。我只想活得真实,也做好了被骂的准备。
  一段很长的路,你走过来了回头去看,如果能有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东西让你在想起的时候嘴角不自觉地上扬,感到满足和幸福,那就是幸运了,那就是值得了。
  所以,人生的第一大快事,是在最恰当的年纪奋不顾身地去爱一个同样爱你的人。第二大快事,是在最恰当的年纪奋不顾身地去做你想做的事。
  而为什么要做喜欢的事、爱喜欢的人,答案只有三个字:不后悔。
  最后的五小时
  五年前,我进入保险行业,成为一个“卖保险的”。本来,我对这一行没什么好印象,而且早就听朋友说过,这行的培训很奇特,早晨起来就唱歌跳舞,一个个活力四射,这家是“我相信自己我相信明天”,那家是“相信自己噢噢噢噢噢”,你方唱罢我登场,还好不是“感恩的心,感谢有你……”
  至于跳舞,就更让我这种手脚毫无协调能力的人发怵了。朋友告诉我一个绝招儿,大家都是靠嘴皮子生活的,所以基本上都跳得不咋地。只要你敢豁出去,想着“我就这样我怕谁”“我难看我怎么了”“我就一二百五你咬我呀”,就迈出了卖保险的第一步!
  所以,最初接触这一行时,我心里不无抵触。但没多久,表弟家的一件事却改变了我的看法。
  做保险经常是从熟人开始的,表弟当时刚结婚,我跟他提了一下买保险的事,他当时没表态,这事就不了了之了。没想到几个月后的一天半夜,大姑打电话给我,说家里出大事了,弟媳查出来胃癌晚期。
  弟媳住进了医院,没多久,好好的一个姑娘就被折磨得不成人形,半年之后去世。为了治病,家里花光了积蓄,还借了不少钱,表弟也因此一蹶不振。那次我真的特别特别后悔,后悔自己脸皮薄,没有强迫表弟买份保险,否则,也许家里的经济压力会有所缓解。
  也是这次,让我对人生的意外有了更直观的感知、对保险有了新的看法,如果说之前入行是因为高佣金,那么这次之后,我彻底从心里接受了保险。
  但做保险可没那么轻松,被一次次拒绝是家常便饭,拿到单子完成任务更是辛苦。我清楚地记得有一个月,到公司关账的那天,我一张单子也没有。关账的时间是当天晚上12点,我跑了一天,拜访了六个客户,一笔都没谈成。
  下午4点钟,我在回单位的路上万念俱灰,心想算了吧,放弃好了,没有就没有,没办法了,大不了不干了呗。
  走到公司楼下,停好车,我准备回公司坐着等待下班,但走到电梯门口,等电梯的工夫,心里突然升起一种说不上来的情绪。现在是4点钟,就算我能够拜访客户到9点,那就还有五个小时,这五个小时如果继续争取,可能有很多结果,如果放弃,就只有一种可能。
  所以,电梯到了我没有上,决定最后再挣扎一下。
  我站在那儿,突然想到大姑父在医院上班,之前跟他说过一款产品,收益很高,也因为收益高,所以这个月就停售了,也就是说,今天是这款产品的最后一天。我骑着车子立马赶到了医院,把来龙去脉跟姑父说了,他想了一下问:“要交多少钱?”我说:“6000吧,明年就可以拿分红,以后每年都有的拿。”
  姑父说:“那就买吧!”
  这样,我签下了姑父的这一单,也是我这个月的第一单。我对那一刻的场景都记得很清楚,大姑父站在病房门口,我站在过道,就这样把单子签了。
  但是,当时那种情况,我根本没有开单的欣喜,找亲戚下了一单,虽然成了,可毫无成就感。站在病房的过道里,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和冲动,就是一瞬间爆发出来的情绪,大喊了一声:“我们公司有一款高回报的产品今晚12点就要停售啦,需要的赶紧来买啊!”
  就这么一喊,竟然真的从病房里冲出来两个护士,拉着我问情况,我又说了一遍,然后对她们说:“你们郭书记(姑父当时是医院的团支书)也买了!”
  郭书记是她们信得过的人,一听说郭书记买了,两个护士立马拍板要买,就这样,我又签下了两单。
  本来有了三单已经不错了,但看看时间,还没到5点,最后的几小时,是不是还可以有些意外呢?我拿出手机翻通信录,看到前几天联系过的一个客户,当时他对这款产品很感兴趣,但后来一直在犹豫。我马上打电话给他,他说正在五一路喝茶,我说我也在呢,他说那你现在过来吧!
  我又吭哧吭哧跑过去,在茶社给他详细讲了这款产品的内容和目前的情况,最后一天,也就是说,几小时之后,想买也买不到了。况且,保险是有十天犹豫期的,如果过几天你不想买了,反悔也没关系。退一万步说,这个产品确实不错,并不是让你买件衣服买辆车,买了钱就没了,你的钱还是在那儿,以后还是你的。
  我说完大致情况之后,对方没怎么考虑,就一口答应了,而且开始翻电话,一边翻一边跟我说,我有个朋友前几天也说要买这种产品的,我现在就问问他。
  事情出乎意料地顺利,他的那个朋友开了个小公司,电话里说:“我现在就在公司呢,你让他过来吧!”
  于是,我又骑着我的小电动杀到了对方公司。说是公司,其实也就六七个人。我在他办公室里,外面一间是他的六个员工,还没有下班。
  我灵机一动,提议说:“要不然让你的员工们也一起听听吧,反正很快,几分钟就讲完了,听了也不一定要买。我跟你一个人讲也是讲,跟大家一起讲也是讲,随便听听好了。”
  对方竟然一口就答应了。于是,我像演讲一样,给他们全公司七个人讲了一遍这款产品,讲完之后,不仅老板自己买了,还有两个员工也买了。
  给他们签完单,已经8点多了,我拿着客户的资料匆匆往公司赶,因为客户的身份证什么的要复印,还有很多表格要填好上传到系统,后续工作挺重,主要是时间快不够了。刚走进公司大厦,从电梯出来,到了我们公司所在的那层,遇到我的领导,他喊住我说:“怎么样,这个月还没开张吧,今天签到了吗?”
  我说:“签到了。”
  他已经走过了我身边,随口一问:“签了几单啊!”
  我回答:“七单。”
  “什么?”他的声音从我身后传过来,“七单?今天下午你不是还一单也没有吗?”
  我说:“是啊,刚刚才签了七单。”
  他退了回来跟我一起走进了办公室,招呼还在办公室的内勤同事:“大家都过来帮他弄资料,赶紧弄完,要关账了!”
  在大家的帮助下,终于在12点前搞定了所有后续工作,五小时七单的传奇也在第二天的早会上被当成了典范。
  其实,这七单中是有运气成分在里面的,运气不好的话,也许一单都成不了,不过让我从中明白的道理是,如果4点的时候我放弃了的话,那后面的一切都不可能发生。即便运气在那里等你,你没走过去,运气根本就砸不到你头上!
  做保险是这样,做任何事情都是这样,即便以后哪一天我不做保险了,去了别的行业,做了别的工作,或者面对人生中的其他事情,我也会记得五小时能够完成七单的那个前提:永远不要轻言放弃。
  逼出来的“活地图”
  “活地图”是我的绰号。放眼南京,如果朋友们要去什么地方,拽过我问一声,我就会告诉他们:去哪里坐哪路车,下车如何走,之后怎样拐,有什么注意事项。甚至连“的哥”都犯怵的犄角旮旯,我也能够像电子地图一样回答他们。
  但这没什么可骄傲的,我没有特异功能,只有无数惨不忍睹的面试和租房经历,足迹遍布南京东西南北。
  2005年,我即将大学毕业,父亲一遍遍催我回家乡,进供电部门,过上像他一样安稳的日子。但对于当时的我来说,二十几岁时就看到自己80岁时的生活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如果我能活到那么长的话。
  因此我不肯回家,除此之外去哪儿都成,甚至想过去西部支教,最终,我跟随男朋友来了南京。父母见我不回去,达成了一个统一意见:断绝我的经济来源。
  因此省钱成了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项课题。
  我那会儿刚实习,独自在离单位很远的地方租了间纯毛坯,里面空空荡荡的,就一个抽水马桶还歪得随时要倒下来似的。因此就算我肠胃不好,也只能不停地往外面的厕所冲,我很担心,那个马桶坐上两分钟就会不堪重负地崩溃掉。
  当然也没有热水器,每天晚上用“热得快”烧了水,拎到厕所里面用塑料盆混上冷水,全身打满沐浴露,从头浇到脚,就算是洗澡了。
  每天上下班来回要三个小时,地铁转公交,即使远,找到月租180元这么便宜的房子,我依然偷着乐了好久。第二次快交房租时,我因为论文的事情被临时叫回学校,学校不在南京,当时以为顶多两三天,没想到一耽搁就是一个礼拜。结果刚回学校二房东就打电话来了,问我房租的事情,我说学校有事这周就回去,能不能晚一两天。
  二房东一听就火了,声音高了八度,我情急之下问她能不能先帮我垫上,我东西都在,不会跑,回学校时一着急把这事忘了。
  其实钱早已经准备好了,就在房间里的枕头底下。
  二房东在电话里大吼:“忘了?真搞笑,那你每天吃饭会忘吗?睡觉会忘吗?今天必须交!”
  她嘭地把电话挂了,我拿着手机一直发呆。这是第一次感受到离开校园之后的社会是什么样的,在她眼里,我就是个为了180元钱逃债的。
  我满心委屈地打电话给男朋友。临近毕业,每个人身上都是一穷二白的,他找同学借了钱,辗转了很多趟公交车,来回折腾了四个小时,跑去二房东上班的地方交了房租。
  两天后我从学校回来,看到枕头下放着的那180元钱,眼泪差点儿掉下来。没多久,正式毕业了,我跟几个同学合租了一套两居室,搬离了那个地方。临走时二房东一脸笑地来打招呼,说再见。我心想,再也不要见了吧。
  新租的房子还不错,就是远得可以直接下乡种地了。我、我男友,还有另外一对同学合租,其他三个人都有工作,只有我实习期满却没有下家,成了无业游民。每天早上看着他们三个匆忙起床去上班,感觉自己都没脸吃一天三顿饭了。
  我开始一天八小时地上网投简历,才来南京不久,路线不熟。手机功能也没今天这般强大,电子地图也不记得有,每天一接到面试通知就开始傻眼,疯狂地在网上搜查位置,逼着有密集恐惧症的自己看网一样的南京地图。
  招应届生的单位一般也很小,遍布在各种乱七八糟的地方,有的连门牌都没有,有的走到门口也找不到进口。为以防万一,我每天很早出门,钱要一分一分地算计着花。最穷的时候,身上只有五角钱,实习的老师让我去一栋大厦开会,可是我连坐公交车的钱都不够。我坐在公用电话亭旁边发呆,犹豫着要不要给家里打电话,最后还是忍住了。
  实习之后,我再也没有向父亲要过一分钱。
  只可惜,我的面试总是很失败,每天都面,有时候一天面三四家,结果依然是零。
  记得一次早上有两家,第一家在山西路,通知要穿裙子,可我是个圆滚滚的胖子啊,从来没穿过裙子那种东西,但是为了找到工作,我忍了,头一天晚上在商厦特卖区花45元钱买了一条黑色的裙子,塞了半天好不容易才把自己塞进去。所以第二天我等待面试时,感觉浑身所有的器官都不能呼吸了,面试进行得特别慢,我11点钟还约了一家在中山南路面试,那几个钟头自己就像只被勒紧的气球,一不小心就要炸了。后来我终于忍不住了,跟第一家说还有事先走了,下楼直奔向中山南路。
  你能想象一个圆滚滚的胖子穿着高跟鞋和窄身连衣裙在马路上飞奔吗?
  只是,这两家都没有要我。
  还有一次面试,在虎踞北路,那家的HR(人力资源负责人)跟我聊得特别好,还特别热情地跟我说:“你应聘的这个岗位可能不太适合你,我会为你重新安排一个岗位。”当时还是个孩子啊,这么一听,觉得肯定有戏吧,一直等一直等,等了十几天,还是没动静。每天守着电话,后来终于忍不住了,打过去,对方说:“×经理不在,等他回来会给你电话的。”
  一直到现在,八年过去了,我也没有等到他的电话,我从来没有换过号码!
  就这么面试了两个月后,我在南京大街小巷奔波的日子才告一段落,我将其称为:南京两月游。就是这段时间,我对南京的格局有了飞快地了解,从城南到城北,从河西到城东,到处都有一个小胖子滚过的痕迹。我从一个路盲变成了地名百事通,成了朋友们崇敬的认路先锋。
  除了面试,还有部分识路本领来自不停地看房租房。有时候把自己都看丢了,根本不知道自己身在哪里。才来南京的两年搬了六次家,各种突发状况让你不得不搬,比如:房东要涨房价不租了、一起合租的人不租了自己没钱整租、房东儿子要结婚房子不租了、房东要卖房子不租了、房东要结婚不租了、房东他妈要结婚不租了……
  那年8月我终于结束了失业生涯,被一家很大的集团招去上班,试用期三个月,做内刊文案,跟我一起进来的还有个有工作经验的男生。才上班时觉得无比幸福,我终于也可以上班了,也有资格可以每天早晚挤公交一回来就喊累死了,终于咱也是上班族了!这种兴奋完全淹没了我,每天憧憬着自己变成一个忙碌的小白领。
  但是事与愿违,我在公司依旧是个闲人,连台属于自己的电脑都没有,好在部门一直有人出差,今天用这个人的电脑,明天用那个人的电脑。
  这种感觉很不好,我开始找事做,每天早上把部门所有人的桌子擦了,把地拖了,把垃圾桶倒了,把茶杯洗了泡上新的茶,每天他们一上班,就是一个崭新干净的环境。那段时间,好像只有早上我特别充实,其他时间还是傻瓜一样。
  没多久,我被派去总部待了半个月,在镇江一个鸟不拉屎的荒岛上。我依然没事做,老同事也懒得搭理我,我好像被流放到宁古塔一般,每天都度日如年。后来好不容易回来了,我才算呼吸顺畅了些。这时领导要见一批重要客户,把我带过去了,没有带另一个男生,我暗自开心,觉得是个好兆头。
  但不久后的一个下午,领导突然找我谈话,说:“你最近的表现我们都挺满意的,进步很快,不过才来的时候不太理想。”当时我也傻,这么牵强的理由也能接受吗?如果说前面表现好后面不行了的话,可能更正常一点儿吧!
  我就这么傻傻地没有通过试用期而被人开了,那个男生也没有留下来,我走的时候那个男生一脸惊讶地跟我说:“我还以为你会留下来呢!”
  那天我穿着单位发的工作服、白衬衫,还没有下班,就被打发走了,我走下楼梯时整个人都蒙了,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一直也没有流下来。走出单位没多远,有同事给我发短信,说:“怎么会这样,他们太无耻了,你知道吗,是招你们之前离职的那个人又回来了,所以你们俩都不需要了!”
  我忍住没有哭,虽然这份工作对我很重要,但这么久以来也没有享受到它的乐趣,只是清闲得心慌。那时候我开始明白,人不能没有价值,一旦你没有价值了,就会像一个废弃的瓶子,被人说扔就扔了。
  那天晚上男朋友约了一桌人吃饭,庆祝他通过试用期转正。我也刚好拿了工资,1500元,但对于我来说,那已经不是工资了,而是遣散费,因为下一个月的口粮不知道在哪儿呢!那顿饭吃得肝肠寸断,大家都在说笑,只有我,食不知味。从明天起,我又要步入失业行列了。
  我重新开始奔跑在南京的街头巷尾,国庆节觉得没脸回家,随口撒了个谎搪塞过去。我每天上午城南下午城北地跑,一次次遭受HR的不屑,对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低。
  一晃又是两个月,每天面试跑得我腿都快断了,再也用不着南京地图,工作却依然没有着落。眼看入冬,天渐渐冷了,心底也很绝望,而且非常倒霉地感冒了。我喝着凉水冲的感冒药坐在台阶上,心想下午还是不去面试了吧,去了也不会要我。但我晕晕乎乎地坐了半天,终于还是不放心地挣扎着起来,怕自己后悔。于是风风火火地冲向那家广告公司,但意外的是,面试出奇顺利,第三天就通知我去上班了,那个周末就开始要加班了。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加班,真正地有事干,当周末的早上我爬上公交车驶向公司的时候,心里没有加班的郁闷,反而是无与伦比的幸福和激动,我是去加班的!我在QQ上跟老同学说,我在加班呢!言语里都是骄傲,因为,这次真的证明,我是一个有用的人,终于有地方可以体现我的价值了。
  虽然不久之后,加班的恐怖就代替了这种兴奋,可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第一次加班给我带来的如同初恋般绚烂美好的感受。
  学会简单,其实就不简单
  这个世界已经足够复杂,能把繁复的生活过得迷人,把执拗的情绪释放得平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学会简单,其实就不简单。
  简单小姐人生两大要义,就是吃和钱,并且毫不避讳地爱它们,因此她说:“当一个人能把生活目标看得如此透彻和明白,那过程就不会给你太多难堪。”
  简单小姐是我室友一姐们儿,人生履历精彩得出奇。她出身农村家庭,经济拮据到学费都需要亲戚凑,更别提吃得能有多好了,但神奇的是,从初二起她身材就开始走样,活脱儿变成了满身“莲藕”的胖妹,饱受欺负和冷眼。其间用过各种减肥办法都无果,最好笑的是有一次因为节食第二天体测直接晕在了操场上,然后住院花了家里几百大钞,在家懊悔地哭了好几天。
  可就在暗无天日的时候突然世界裂了条缝,简单小姐在没有控制饮食、没有运动的忙碌高三,体重直线下降,半年减了将近八十斤,去体检说一切正常。
  这道阳光一照进来,整个世界亮堂许多,她不仅减了重,五官也有了空间炫耀,大大小小的相得益彰,使她恍然变成一个南国小“赵薇”。
  在空气都是油墨味儿的高三下学期,简单小姐却被导演相中进了娱乐圈,拍了部青春片斩获国际大奖,还跟着导演在新加坡走了红毯,惹得没见过世面的同学各种追捧。当时所有人都鼓励她考北影,加上一窝蜂的赞助商都愿意用代言换她的学费,于是简单小姐的人生轨迹就此转了弯。
  只是这道裂缝被上帝洞开的同时,也留下了说好不好说坏不坏的后遗症。简单小姐变得特别能吃,而且成了怎么吃都吃不胖体质,她一天能吃五顿饭,而且狂爱红烧肉,光用红烧肉的油汤泡饭就可以吃好几碗,为此,她的专业老师时常心抽抽。说到大学,她来北京之后,几乎没用过家里的钱,从小镇过渡到首都,三观短时间内被重置,她开始渐渐脱离了当初井底之蛙的归属感,转而对城市的霓虹产生兴趣,而兴趣的终极体现,就是对钱的需要。
  至此,一个对吃和钱忠贞不二的女人,完成终极进化。
  大二的时候,简单小姐被叫去一个古装戏的组,搭戏的基本全是咖。其中有一个水果卫出来的小花旦,在观众眼里是个清纯的可人儿,实则是个逼格高、耍大牌、严重被害妄想症患者,所有人包括她拍了定妆照都很满意一致通过,可等到开机那天,却不见她的踪影,同时迟到的还有简单小姐。那个小花旦说是因为觉得自己造型太丑躲在酒店房间不愿出来,而简单小姐则是因为还在餐厅啃最后一块炼奶小馒头。
  于是开机第一天简单小姐就得罪了剧组,但接下来的事更是让人啼笑皆非。小花旦经常拍着拍着借故上厕所然后人就消失了,这可以理解为耍大牌,但简单小姐这种后辈居然也拍着拍着消失了,不过唯一不同的是,前者是真的失踪了,后者一定可以在餐厅或者酒店房间的零食堆前找到她。
  导演怒斥二人简直是TWINS(双胞胎),组个组合可以让每个剧组喊祖宗。好在戏已经开机,临时换人代价太高,最终还是顺利拍完了。播出时还造成了小轰动,里面的女明星接二连三地上了位,耍大牌的小花旦也戏约不断,唯独简单小姐没什么动静,因为导演活生生把她贵人的戏份剪成了宫女。
  后来不知道是有人刻意为之还是怎么的,简单小姐在圈内坏了名声,大家似乎把小花旦的“丰功伟绩”全加在她身上,三年零戏约,连个摄像机都没见过几次,于是渐渐地连专业老师也冷落了她,如同清宫剧里一样,她彻底被打入冷宫。
  没了戏约,自然也断了财路,那段时间,简单小姐看着户头六位数变成四位数三位数,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恶意。可以说钱是她生存的安全感,吃是她生活的乐趣所在,没了那件最结实的铠甲,就觉得全身都是软肋,被轻轻碰一下就会骨折。
  但是,没钱并没有让她丧失对生活的信心,而是把这个欲望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致。
  她说只有爱钱的人才能得到钱,这是宇宙给懂得坚持的人唯一的回应。她把杂志上的名车、名表、包包和化妆品剪下来,贴在墙上,在上面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每天告诉自己,这些东西都会是她的。这还不止,她会每天早上起来坐在床上假装握着方向盘,然后左右摇晃说自己在开车。还好这种在我们看来病态的行径没有让她变成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只是很会精打细算罢了,能花100的事绝不花200,比如她在地铁口看上小摊贩的艺术摆件,人家开口要250,她还到50,对方不干,她潇洒地甩出50块钱说:“就50,干吗,瞧不起人民币啊!”
  起初我们都以为她疯了,但后来她闪婚嫁给了一个杭州的富商,从此开着豪车,拥有了杂志上的一切后,我们疯了。
  我室友每每讲到这里是各种羡慕嫉妒恨,她说没人能理解他们当时的心情,就好比你大学毕业后还在屁颠屁颠地找工作,人家就结婚了,婚礼在一个跟城堡一样的酒店里,满场都是吃的,正中央还是辆南瓜马车,然后告诉你那是一座蛋糕,一座哦!婚礼一开场跟童话似的,迎接她的那个三十多岁的老公,尼玛长得还特像张智霖,这还让不让人活了,太缺德了最关键的是,第一个月的工资刚拿到手,一半多就用来交了礼金。
  所以这个仇,我室友打算记一辈子,于是每次简单小姐从杭州飞来,她都要敲诈勒索其一番。
  女人的报复心啊。
  最近一次见简单小姐,是她从荷兰旅行返程,来北京看望我们。只见她把一本企划书从一行李箱的奶酪和饼干里面拽出来,告诉我们她要把北京某著名的连锁餐厅开到杭州去,迎接事业第二春,顺便每天只要踩踩油门就可以吃到自己最爱的东西。
  我们再一次被刺激了。
  室友说,她曾经也试过这种吸引力法则,把自己的脑袋剪下来贴在每一本杂志的名车上,每晚睡前都看着彭于晏的微博催眠自己这是她的未来男友,但到现在宇宙都没空搭理她。
  我有次到杭州出差,简单小姐和她的“张智霖”招待我,两人恩爱爆表,一点儿都没有老夫老妻的平淡,其间也没发生过任何出轨剧情。“张智霖”说,他喜欢简单小姐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聪明,知道满足,男人最怕的不是爱钱爱吃的女人,而是傻乎乎要了男人的一切还必须按她的规定去爱她。
  当晚,我们在黄楼喝酒,我边说着不能喝边被他们灌,最后我们都醉了,我迷迷糊糊地听简单小姐讲那些年她的故事。她说:“这个世上,能把自己活明白了的人没有几个,很多人缺少幸福感的原因是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我本来就很爱钱啊,所以我一点儿都不避讳常把它挂嘴边让所有人都知道。但是,正因为有了这个目标,我才敢去行动,然后每一次收获我都会感觉异常满足,对于吃,也是这样。有人因晴天开心,因雨天沮丧,被外界牵动情绪,靠他人感受幸福,这些都不能持久,唯独自己心里对自己的认同才是最牢固的满足。”
  我当时听了这番话如同醍醐灌顶,但还是忍不住笑她,原来喝醉之后就变成女文青了,这台词比我微博段子都还恶心。
  年底的时候,简单小姐的餐厅在杭州开张,说是生意很好,因为她经常跟顾客一起吃,大家都爱她。有几次还被年轻人认出来,说是在某某剧里演过一个宫女。简单小姐哭笑不得,想起那段经历,她突然爆料说那个小花旦之所以老玩消失,是因为偷偷把自己男朋友带到组里来了,因为她有次夜戏偷溜到大排档吃夜宵,大老远就看见小花旦跟一个男人手拉手,目测男人是个演员。
  当所有人都好奇是谁的时候,她说她没看清,因为她的红豆饼出炉了。
  或许生活的最好形态,就是人走茶凉后,你仍知如何乐活。而人与人最悬殊的差距,就是有人知道自己爱玫瑰,有人只说他爱花。
  喜欢你,是一场漫长的失恋
  感谢你曾带给我的美好
  从今往后,恐怕不会偷偷地喜欢着一个人那么久了。
  她的名字好听得像是诗句中的唯美字眼,我就是喜欢这样夸张我喜欢她的情绪,因为我喜欢关于她的一切。
  2004年,我上初一,她从深圳回来,跟我同一个班。我们那里是梅州的一个普通农村,对于她时髦、干净的装扮,班里的男生使尽所有手段,想引起她的注意。而我,在一旁默默地没什么动作,却始终不服,不服这些男生的低俗。看到那么多男生写情书给她,我心里不知道怎么办,怕有一天她跟哪个男生拍拖了。那时的我为人中庸不做作,所以很多人对我很好,她也是对我很好,这跟她对其他男生不同。每次感受到这种不同,我的心里就会泛起痴情的涟漪,微微地荡漾个好几天。我想,这就是老师说的情窦初开吧。
  我跟她的英语在班上都是一二名的,老师就把我们调到同一桌,这着实让那群男生眼红,而我也饱受他们的调侃捉弄。我们每一次对话的内容都是我晚上回想的素材,白天倾尽努力博得她的注意,博得她的笑颜,这些都是我在学校最美好的事。我知道,她不知道我的这些心情,包括我喜欢她的这个事实。
  每天早上,我会故意很晚来学校,这样我会在她眼前走过,这样我就能受到全班的注意,最重要的是她的注意。她那时对我说,我这样看起来很酷,这句话我记到现在。我那时带几本要用的课本来学校,晚上也不带书回家,但就是这样,我的成绩也还是在班里名列前茅。因此,我又引起她的注意,得到她的称赞与佩服。总之,跟她一起的初一,我卖着各种萌,既傻又天真。
  上了初二,我们不在一个班,我还是默默关注她,偷偷让自己被她注意到,甚至创造天衣无缝的偶遇,我乐此不疲。这时,她的成绩越来越差,我的成绩越来越好。我身边很多女生喜欢跟我说话,就像我喜欢跟她说话一样。我好多次都萌生出跟喜欢我的女生在一起的想法,但是每当她的身影出现在校园或教室窗外时,我又让自己喜欢她这个事实更加坚定了。
  我一直想,她这么美,绝对可以当明星了,就像王心凌那般娇小可爱。那时的我看起了中国古典书籍,深受那种诗意生活的影响,我喜欢把我喜欢的东西诗意化。所以,她在我心中被诗意成一个仙女,在我的世界美丽自由地飞翔。我甚至写了很多诗去抒发那种未能说出的情感,我用各种拙劣的手法改编别人的诗。我写了好几个笔记本,现在成了我最亲切美好的回忆。
  2007年,我考上县重点高中,而她在另一所普通高中。我与她的轨迹渐行渐远,我真的很可惜这种发展。我与她的邂逅只能局限在短暂的车程中,我甚至说不上话,打不了招呼。高中的时候,我怀疑她可能都忘了我了。高中的时间,全被繁重的学习占用了,我是这个时代洪流中的一员,渺小得像是漂流在洪水里那一团蚂蚁中的一员。我很平凡地过着高中生活,枯燥无聊得像夏天的知了。
  2010年,也就这样了,我考到广州普通的二本学校——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估计没什么人听过。我之所以报考完全是冲着“工程”两个字来的,再者我这分数已尴尬到无法选择更好的学校。
  我喜欢的那个她复读了,这也是我后来打听到的。
  大学的第二学期,我逃课回梅州五华,一是因为复读的好友考试了,考完可以一起疯狂,而那时刚好又好像是什么节日来着。
  我回去的时候,他们一考完就一起K歌、抽烟、喝酒、吃鱼生,到处疯狂,十足的街头混混儿。就在那天晚上,我做出了疯狂的举动,那时我还在日记上写道:“我将要做出这件事,我不会后悔,我不想人生有个遗憾,我不想人生平平淡淡。”事实是那天晚上,我借着QQ跟她表白了,我直接一句“我喜欢你”就发送了过去。她回了QQ,表示不相信,而我说了一堆让她相信。那时我就想,我只是说出来,其实不抱希望能与她在一起,因为这看起来像是奇迹,而我不怎么相信奇迹。
  天亮后,我跟几个好友在一家面馆吃早餐,接着发生了一个奇迹,从那儿开始,我就相信世上有一种无法解释的东西,我们取名奇迹或缘分。我放下那几个朋友和刚上的汤面追了出去。我叫了一下她,她回过头,惊讶得像是受了刺激。她一手捂着嘴,表示无法相信。
  “我去收拾一下行李,你等我一下。”
  后来,我与她聊了一天。从冰室到超市,再到面包店,话说个不停,笑声不断。刚好是她生日,她送了我一只杯子,我请她吃了蛋糕,我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一天。
  回到学校,我们整天通话,我开始寻找各种便宜的打电话方式。我们聊到深夜两三点,她说以前,说关于我们的初中生活,读她的日记给我听。那时我们虽然不是情侣,但我确实像恋爱中那样甜蜜。在这之前,我跟她说过我喜欢她,我不要求她喜欢我,而她也表示要跟我当普通朋友。因为她确实被我感动了,她说她无法相信我喜欢她那么久,而且发生在一个男生身上。因为我是真心的,因为我是痴情的,所以她决定让我追她一段时间。
  2011年,我在车站接她并送她去学校——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我们很艰难地才找到她的学校。我帮她办完手续,铺好床铺,买好生活用品。在吃饭的时候,她委屈地哭了,她不敢相信学校的环境,偏远简陋,她不相信奋斗的结果是如此的不堪入目。而我看着她,心莫名地被刺痛。我想抱着她,我想帮她擦泪,但我最终只是说了没用的安慰话语,因为她还不是我的女朋友,我还不可以这样做。晚上,她憔悴地站在车站送我回去,满眼的不舍、不习惯,并说我回去要发个信息给她报平安。那时,我真感觉到了男子汉该有的气概,我从来没有那么“Man(男人)”过。我对我这一天做的事很骄傲,这也是我最想做的。
  回到学校,我们还是像往常那样用QQ和电话联系,说着身边一堆不痛不痒的话,但我们就是很开心。有一次,她受委屈了,气得不想说话,后来跟我一聊起来,她又没事了。她说她不知道为什么,一跟我聊天心情就会莫名地好起来。这对我简直是天大的鼓励啊,上帝知道我听到那句话多么开心啊。
  但是,美好的事情不会一直很美好地向前发展,好像是固执地想要证明“美好的东西是短暂的”这条真理。从几次聊天中,她向我透露说她有喜欢的人,但那个人不是我。她说我听了不许不开心,当时我用慷慨的心态表示接受这一切,还解释说:“你又不是我的女朋友,你当然可以喜欢别人啦,一早我就说我喜欢你,我不要求你也要喜欢我啊。”事实上,我心里开始很矛盾,我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我觉得我会无法忍受的。但我接受了,因为她拥有这样的魔力。
  后来我们的谈话,她说她不够好,不适合我,而我是个优秀的男生,也不适合她。我说这不重要啊,我们都是一样的人啊,我们不是很聊得来吗?你不要感到有压力。那时,我一直在欺骗自己,一直想说服她别那么早放弃我。在那段时间,我不断升华自己,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而此时她嫌我太好了,有时候我真的无法接受这样的解释。
  2011年的冬天,我承诺要陪她过圣诞节的,我还提前买了礼物。
  她的QQ心情在那段时间更新得很频繁,全都是关于她喜欢的那个他。我无法视而不见,我也感到自己无法承受自尊的重压,萌生了放弃的念头,虽然一想到没有她就会难过。
  我一直很讨厌冬天,尤其是那个冬天,家里发生的事就是冰雹打到我的心里,那个刺痛冰凉啊。我完全无法开心起来,而她在那段时间也没联系我,我更是没有心情联系她。
  离圣诞节还有一个星期,她的个性签名更新了:“我喜欢你,一想到就让我开心到无法入眠。”当然,我知道那个“你”不是我,我实在难过啊。她怎么可以像我那样喜欢着一个人,而那个人不是我呢?那晚,我喝了两瓶啤酒,喝到全身发冷,坐在电脑前听着悲伤的歌。10点,她发来一条信息:“好久没跟你联系了,最近天气转凉,你要注意身体啊。”要是以前的话,我看到这条信息该是多么高兴啊。可是我开心不起来,我一直想着我们之间的不可能,像冬天的啤酒,我心灰意冷。我忍着发冷的身体,斟酌着在手机上打字,像以前那样要足够引起她的注意。我不断删了又写,因为这就是我最后留给她的文字了。我写道:“我要离开你了,是永远离开的那种。在最后,我希望我的离开是骄傲的。感谢有过你的岁月。”信息简单到足以让她一辈子记下来了,我这样想。在按下“发送”的一刹那,我的身体颤抖了一下,心刺痛了一下,随后化作无声的冷笑。我不知道我在嘲笑着什么,我只知道我做什么表情都不对,我做什么事情都不会安定。
  几分钟后,她回了信息,内容是:“我想说你是骄傲的,你在我心中一直是骄傲的,与你在一起的日子真的很开心,也谢谢你陪我走过这段岁月。以后你要幸福开心地生活,就算我们无法在一起。”我只是草草地看完,不敢看第二遍。我怕自己会留恋,我怕自己太卑微,我怕自己不够骄傲。
  第二天,我在删掉她QQ的时候,看到她的个性签名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而是喜欢你很久的人不再喜欢你了,从此不在身后保护着你”。在没有她的日子,我只是失意地生活着而已,除此之外好像也没什么不同,日子没有像我之前想的那样难过。
  2013年2月27日,她早已不在我的世界,我用文字把过去的她深深地纪念着。
  美丽的她就像我生命旅途中的一道美丽风景,我在里面流连忘返,最终我还是无法拥有。
  我想,我们生命中都会有那么一个人,像你人生中的美丽风景,你只是留恋地感受一番,始终是无法拥有的。
  现在,我知道,我应该感激她,她给予我美丽的过去、亲切的回忆。每个人都无法保证许以别人一生的美好,我们应该感谢那段时间赐予我们美好的那个人,并时刻怀念。
  相爱的两人,心情是一样的
  异地恋永远是一个让人无限唏嘘的恋爱方式。距离很多时候带给两人的不是恰到好处的私人空间,而是思念的折磨。所以很多人都说,不要轻易尝试异地恋。
  难受小姐说:“异地恋最难受的地方,应该是对方给你的拥抱只能是一个表情吧。”
  难受小姐在北京做淘宝模特,男友是广州的摄影师,两人在微博上认识后一拍即合。合到什么程度呢,比如难受小姐很喜欢讲冷笑话,男方就真心配合每次必笑;两人发的每条微博都一定要配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放跟造型配搭的音乐;每天必须擦一遍卧室地板,以及他们俩都是处女座。
  那个时候,处女座还不是人类公敌,于是他们常以自己的事儿逼性格为荣,爱得非常外露。难受小姐掌握了男友的作息规律,到了时间就知道男友该起床了,然后屁颠屁颠地给他发微信打电话;吃饭的时候就你拍一张我拍一张展示今天吃什么,尽管我非常不理解两人隔三岔五都叫KFC(肯德基)外卖有什么好分享的;男友喜欢看美剧,难受小姐就开着视频看他;两人能从早上睁开眼一直闲聊到晚上闭上眼,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三个月过去,这段异地恋情热度不减反增。
  男友喊难受小姐小盆友(小朋友),然后说自己是老家伙,于是两人第一次见面定在了六一儿童节,男方北上,在欢乐谷疯了一天。他们吃了彩色的棉花糖,坐了摩天轮,买了氢气球大摇大摆地在孩子堆儿里挤。难受小姐一点儿也没觉得自己二十四岁的高龄有哪儿不合适,非常乐在其中。
  晚上他们睡在一张床上,难受小姐在又想满足肉欲又想检验真爱的矛盾中哼唧了一晚,有好几次她都想把柜子里闺蜜开玩笑送的避孕套甩男方身上。重点是男方非常识趣,保持侧卧一觉到天亮。
  后来,男方经朋友介绍开始拍时尚杂志,工作慢慢就多了起来,两人联系的时间就少了。有时虽然会斗嘴,但总能乐呵呵地和好。在某次争吵中,他们突然决定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目的地西塘,清明时节雨纷纷,两人窝在客栈里哪儿都没去,在镇上的第三个晚上,他们正式拥有了彼此。隔天,两人好像都年轻了十岁,买了五月天演唱会的门票当了一回粉丝。那晚,他们牵着手,互相给对方贴“5”字的脸贴,跟着阿信一起唱,知足。
  这半年多,难受小姐知道他什么时候睡觉什么时候醒来,知道他今天吃什么,能揣度出他心情为什么不好,他们作为异地恋模范情侣创造了太多回忆。只是有一天难受小姐突然发现,一起做过那些本是情侣间一起做的事的那个人,没有继续跟她在一起。
  他们分手了。
  在难受小姐潜意识里,她跟男友上床之后才算是爱情真正的开始。这就激发了一个普通女人对于陪伴的需要,她开始不满足于电话、微信联系,她会因为只能看着显示器上的男友却触不到他而陷入伤心。但与之成反比的,是男方事业的急速上升,他的恋爱观越来越趋向平和,他说:“我所渴望的感情,是平淡如水却亘古长流的。”
  爱情里最怕两人不在一个高度处理问题,你想如何回家,他却考虑去哪里消遣。
  连推了几天的工作,难受小姐每晚都泡在酒吧里,她尽量保持清醒,因为想听清楚邻桌情侣的对话,试图从别人身上找到自己还没失去爱情的蛛丝马迹。但结果却是徒劳,往往听得多了自己也就更伤怀。
  有一次她终于醉了,给我打电话哭得梨花带雨,她自顾自地嚷:“两个人在一起时间久了,就会慢慢习惯有彼此的生活,当初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就是最好的我吧,因为感觉为他做的每件事都很有意义。可是我们分开以后,我的习惯却没有因为我们的分开就消失不见,比如到了某个时间段,身体里的生物钟会本能地告诉我该找他了,即便心里明明很清楚已经不能找了。看到他不喜欢吃的食物,就能想到他皱眉的样子,还会忍不住笑出来;看到他喜欢的美剧更新了还是会追着看;音乐列表里都是他喜欢的音乐;分开以后,聊天记录一直舍不得删,只要是关于他的就好想都保留得好好的。
  “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已经离开我了。那些誓言最终失言,没有了新鲜感,过不了磨合期,最终走向了灭亡。我好不甘心,还是放不下,觉得还是喜欢他。大片的恍惚,想哭,我变得好矫情,可是我就是没办法控制自己,我好想他。”
  后来她还说了很多,但言语模糊都听不太清了,我只知道她很难过。
  所有人都说,不要轻易尝试异地恋,但爱情来了,我们谁也不会眼睁睁看它溜走。
  恋爱中的人既是最聪明的也是最傻的。最聪明在于知道恋爱关系就是互相给予,最傻在于给的东西其实都不是对方想要的。
  平淡如水的爱情是要有前提的,异地恋人见不到面,只能通过媒介来沟通和培养感情,绝对的信任也需要过程。一个人想念你、喜欢你,但她不能随时来见你,所以只有把话摊开了说,把想法及时传达给你才能弥补不能见面的尴尬。如果连这样的相处都减少,那就意味着不沟通、不交流,最后只会形成猜忌和疑虑。工作永远都不是借口,时间是自己支配的,总能留出一部分给恋人,否则对方凭什么不去找一个身边的人爱她疼她,而苦苦煎熬变成一个你不劳而获妄求长久的伴侣呢?!
  但反过来,你很爱一个人的时候,能足够相信那个人吗?曾经在网上看到过一句话:安静等待是一个人难得的美德。我觉得异地恋很受用。在对方忙碌,为稳固恋爱关系增添砖瓦的时候,要经得住寂寞。爱对方的同时,多爱自己一点儿。异地恋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有足够的时间做自己的事。与其迷茫,不如为他奋斗。你不断让自己变得更好,下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一定会更爱你,而你们,一定能更成熟地去给这段恋情做长久的规划,最终跨越距离走在一起。
  难受小姐和她男友,前者主动闯入对方的世界,后者更愿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但不代表谁爱得多一些谁爱得少一些,真正相爱的两个人,爱对方的心情是一样的。
  他们互加了微信后,难受小姐跟他的第一次聊天就讲了条冷笑话,他一连回复了好长一串哈哈哈。后来难受小姐在跟我回忆起这段恋情时,原以为自己会记住一点一滴,可后来怎么也想不起当时那个笑话。
  她固执地说:“或许是潜意识让我忘了关于他的一切吧,但我知道他一定记得很清楚。”
  但愿谁都别忘了那个笑话。
  愿所有异地恋人,亘古长流,终会交融。
  流浪歌手的情人
  (一)
  走过地铁站的时候,我看见他坐在铺着一张报纸的地上,弹着吉他,深情地唱着水木年华的《再见了,最爱的人》,他的旁边还有一只雪白的波斯猫,懒洋洋地躺着。
  我在旁边呆呆地听了很久。我刚失恋,这首歌触动了我的伤心事。我蹲下身,伸出手,把钱放在他旁边的报纸上。
  他的衣服很破,尤其是牛仔裤,不少的洞,可是很干净,连同他的头发、他的手指,这是我看过的最干净的流浪人。
  我站起身的时候,看见他的眼睛,讶异地盯着我。我茫然地转身,离开,好像他说了句什么,不过已经不再重要。
  出地铁站的时候,有人拉住了我的手,我转头,是流浪歌手。他扬了扬手里的十元钱:“托你的福,我有钱吃饭了,我请你吃牛肉面好不好?”他的脸上是孩子般的笑容,明朗。鬼使神差地,我竟点了头。
  在牛肉面馆,我们要了两碗牛肉面。他吃着面,越过碗沿偷偷看我。他说:“我叫邵仕天,志薄云天的意思。你呢?”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转眼就各奔东西。他很固执。我只好说:“蒋小涵。”
  (二)
  走出牛肉面馆的时候,邵仕天说:“小涵你帮帮忙好吗?帮我照顾我的猫波比。”波比一听这话,马上可怜兮兮地看着我。
  我心一软就答应了,然后写了地址和电话号码给他。他说有空的时候来看波比。那天,我就莫名其妙地领着一只猫回家了。
  这真是一只被宠坏的猫,我用猪肉拌饭,它竟然不吃,绝食。我只好去超市买了猫粮,还买了鲜鱼。看着波比吃得吧唧吧唧响的时候,心想,我服侍自己都没像对待这畜生这么细心。
  邵仕天打电话过来:“我想波比了,我在文化广场。”我牵着波比去见邵仕天。他在文化广场卖唱,围了很多人。“我只能一再地让你相信我/那曾经爱过你的人/那就是我/在远远地离开你/离开喧嚣的人群/我请你做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
  人群渐渐散去,我们坐在台阶上。“瞧,今天赚了不少钱,我请你吃饭去。”邵仕天得意地扬扬手中的一把钱,然后摸摸波比的头说:“波比长胖了。”
  我带邵仕天回家,他洗手做饭,系了围裙,戴了手套,开始在厨房里忙碌。时不时传来一阵阵声音,比如切菜的声音,汤“咕嘟咕嘟”响的声音,像他的歌一样,也是那么动听。
  他做的饭菜真好吃,是厨师级水准。“也许你家是开饭店的?”
  “好吃就多吃点儿,你那么瘦。下次给你炖参鸡汤。”我瞪大眼睛,还有下次?
  “对不起,波比还托你照顾一下,我要离开一个星期左右。”他无辜地摊开双手,我到喉咙边的话又生生地咽了回去。
  (三)
  邵仕天抱着波比下楼,我只好跟在后面送他。“好了,波比,爸爸走了,你可要好好听妈妈的话。”他把波比一把塞到我怀里。
  “妈妈?”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大步走远了。我抱着波比上楼,一转身,就看见苏生站在楼梯旁。“蒋小涵,你还真不简单,我们才分手几天,这么快就有男朋友了?”苏生的脸上挂满嘲讽。
  我冷冷地道:“是又怎样?关你什么事?”苏生愣了一下,他没料到我会如此回应。在他的眼中,我一直是只绵羊,温顺地恋爱,温顺地分手,听他的一言一行,因为太爱他,所以迅速地沉沦,到头来却受伤最大。
  苏生不甘心:“一看就是小白脸儿。小涵,我警告你,离那种男人远点儿。”
  我气愤,扭头就进了楼里。
  第二天中午,有个穿着工作服的男人给我送来一束香水百合,打开便条,是邵仕天。心中有一阵细细的暖流,这个男人,自己风餐露宿,填饱肚子都不容易,却不惜为我花费,那是好久都没有过的感动。
  第三天,苏生又来了。他说:“小涵,我们好好说话。”他说,他是来重修旧好的,然后满眼热切地看着我。他满以为我会像以前那样温顺,高兴地答应。可惜,他想错了。
  我说:“对不起,我已经不再爱你了。”不是报复,也不是出气,而是不爱了,我们再也无法回到从前了。
  (四)
  邵仕天出手越来越大方,今天送来的是Diorissimo限量版的提包,明天就是安娜苏香水,还有名牌的鞋子等,都是邵仕天订好的。
  我开始不安,怀疑他的钱来路不明。邵仕天打电话过来的时候,快活明亮的声音,永远像冬日的阳光。不知从什么时候,思念邵仕天已经成为我的习惯。可是,我和他在一起会快乐吗?正像苏生所说,小涵,你不适合做流浪歌手的情人。
  我过的是精致的生活,穿香奈儿套装,用毒药香水,头发一丝不苟,然后朝九晚五上班,赚够了钱的时候去旅游,心血来潮的时候去电影院看电影。可是,我会和邵仕天一起去地铁站在别人的目光中弹唱吉他,然后在牛肉面馆吃一碗五元钱的牛肉面吗?也许一个月两个月我能坚持,可是,一辈子我能坚持吗?
  (五)
  所以,邵仕天说他要回来的时候,我开始惶恐,爱上不爱自己的人很悲哀,同样,爱上不该爱的人也悲哀。
  邵仕天的声音依旧快活,他说:“小涵,你猜我给你买了什么?”我说:“难不成是钻戒?”邵仕天惊喜:“小涵,你愿意嫁给我了?”
  我说:“我猪头啊,做流浪歌手的情人?一年去流浪几回还好,可是一辈子我做不到。”邵仕天笑:“没有人要你一辈子啊。”
  我气呼呼地摔了电话,这叫什么话?
  摔完了电话,我接客户去大富豪酒店。吃饱喝足了,终于和客户谈好了业务。散去的时候,就在大富豪门口,我看见邵仕天西装革履,旁边是一个30多岁的极为富态的女人,他们一起坐上了停在那里的别克。
  我目瞪口呆,脑海中一片空白。难不成他被富婆包养?怪不得他最近出手大方,一个在路边的流浪人,怎么买得起那些昂贵的东西?
  心里冷成了一块冰。回到家,就抱着被子睡,睡得天昏地暗的。
  门砸得山响,外面传来乞求的声音。我无能为力,我头痛欲裂,连呻吟也是微弱的。
  过了很久很久,锁头哐当一声被砸开了,一阵杂乱的脚步,有人进来了。
  (六)
  在白色的病床上,邵仕天耐心地告诉我:大富豪是他爸开的酒店,那女人是他姐姐,他不是流浪歌手,是大地琴行的主人,偶尔心血来潮的时候去卖唱,播撒一些音乐的种子。
  这是第九遍了。旁边病床上的小姑娘不乐意了:“姐姐,我都听明白了,你怎么还不明白啊?你看哥哥讲得多累啊,我听都听累了。”邵仕天嬉皮笑脸的。
  “拿来。”我把手一伸。
  “什么?”
  “戒指啊,猪头。”
  伤害其实都是互相的
  我的人生观、价值观里一直认为,流言蜚语和困顿都不至于伤害我们,能真正伤害我们的,只有自己。
  我有一朋友,一路都在做往自己身上捅刀子的事,姑且叫他受伤先生吧。
  他说:“我有种能死在爱情里的魄力,即使知道明天你会离开,昨天的我,也还是会选择毫不犹豫地遇见你。”
  他的两段感情,都以被对方甩掉而告终。
  2010年的夏末秋初,受伤先生在朋友的饭局上认识初恋,对方是广州人,长着一双特做作的丹凤眼,抱着一盒甜甜圈坐在最里面的位置。那晚他们没说上几句话,仅仅靠上厕所借过的空当儿眼神交流了几次。
  不知道是朋友有意撮合还是无心插柳,接下来的几天,看电影、玩桌游、唱歌,几乎每个局那个女生都会出现,而且每次都会拎着一盒甜甜圈。他们相遇的第四天,受伤先生借着酒劲儿主动调侃她:“为什么每次都带着甜甜圈?”对方说:“喜欢啊。”“那你喜欢什么样的人啊?”受伤先生知道自己醉了。“感觉对了就好。”对方答。“那什么才是感觉对了呢?”女生愣了一下,然后拍了拍甜甜圈的包装盒,只是笑着,沉默不语。
  那次之后,受伤先生好像尝到了初恋的甜头,于是更加肆无忌惮地找朋友要了她的号码,开始一段刺激又甜蜜的“攻击”。他会大晚上溜到女生的住处只为送一杯酸奶;吃麻辣锅会考虑到女生的口味,贴心地微辣、中辣、超辣每种都来一份;到了酒吧更是在女生面前变成挡酒铁金刚,一边吐一边吵着卖玫瑰的妹妹来一枝花送给她。
  他简单粗暴地对一个人好,认为对方就会简单粗暴地爱着他。
  说也惭愧,最后他们还真简单粗暴地在一起了。简单是因为女生回了广州工作,他们硬生生变成异地恋,每天维持着基本的电话和短信;粗暴是因为女生总是以“每次当我半夜醒来,发现自己是一个人就会觉得特别难过”为理由使两人一次次陷入战争。
  受伤先生习惯哄着她,用微笑化解对方的抱怨,背后却在一步步实现自己的小计划。说起来,受伤先生也算半个富二代,父母是本地某豆浆机品牌的西南代理,自然从小到大就没吃过什么苦头,毕业后这一年,工作也很稳定,所以当他提出要辞职去广州发展时,妈妈还一度接受不了跟他怄气。
  当然谁也阻挡不了他降落广州白云机场的决心。他没跟女生说,偷拎着笨重的行李箱去她租的房子给她惊喜。按下门铃后,里面传来打闹的男女声,他愣住了,安慰自己,生活没那么多狗血的剧情,于是捏紧行李箱的手柄又按了门铃。直到听见喊着“老公快去开门呀”的熟悉女声时,他才仓皇抱着行李箱逃到楼上。门开了,是个很帅的男孩子,只见他四处看了看,然后把门合上了。
  受伤先生坐在楼梯上,抹好发胶的头发被抓得凌乱。他恍然大悟,当初她拍着甜甜圈包装盒的意义,原来是不断寻找最好的人陪在她身边的谜底。
  回家之后他不顾爸妈的问询,把自己锁在屋里,手机屏幕亮着,画面停在女孩的通讯录上,却没忍心拨出去。后来,就一直没拨出去。
  第一段感情结束后,受伤先生并没有因此而消沉,而是很快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不过半年多的时间,就从小组长升职为主管。英语专业的他还跟几个朋友合伙开了个小型培训班,给初中孩子当家教,《中国合伙人》上映的时候,我开玩笑说他这势头是要超越新东方的节奏啊。
  事业生活一切顺利,他对爱情又有点儿念想了。
  认识第二个女友的时候,他刚在市中心买了自己的房子,自己拿了三十万,父母给了剩下的一大半。那个女生是微博上的红人,面容清丽,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别的女生都还在微博上“哈哈哈”和“老娘”,她却穿着一身白色流苏裙写着毛笔字;别的女生都努力放自己各种瘦脸美肤的自拍,她却不停地拍山水马驹。受伤先生以一个纯粉丝的心态在下面回了句评论,结果那女神回复了,因为受伤先生的评论是用英文写的,女神说她对英语好的男生没有抵抗力。
  受伤先生和她的第一次碰面,是在市中心一家高档的日料店里。落入凡间的女神失掉了那种超凡脱俗,只是一个普通的漂亮姑娘,举手投足间看得出有些恃宠而骄。席间聊到她最想去的地方是纽约,这跟她在微博里分享的旅行地全然不同。女生说,微博让大家看到的,只是她想让别人看到的自己而已,其实真正的自己是一团火。
  那团火后来越烧越大。
  女生没有固定工作,靠接一些微博广告赚钱,跟受伤先生确定了恋爱关系后,便直接搬到了他新买的房子里,每天养尊处优得像个公主。她脾气很怪,每天要把衣柜里的衣服都摆在床上,试不出一身好看的她就会生一天的气,所以受伤先生就只能不停地给她买新衣服。晚上吃饭要么在家点外卖,只要出门了绝对不去人多的餐厅,因为她说自己有偶像包袱。受伤先生去上海出差想带着她,她也会以“远离装×城市”为借口拒绝,但她却又矛盾地向往纽约。
  两人磕磕绊绊在一起快一年,有一天,女生突然提出她想去美国进修,朋友联系好了学校,只要托福通过就行。她不愿受伤先生教他,非要去最贵的英语机构上小班课。受伤先生硬着头皮花了钱,结果几个月后第一次考试,女生收到成绩单就放弃了,她说还是先去美国学一年语言吧。走到这一步,两人彻底因为钱谈崩了。女生拿不出积蓄,只能找受伤先生要,他向她解释,自己的钱全部拿来买了房子,但女生不顾,天生自傲的脾气让她丢出一句“你爸妈不是有钱吗,找他们要啊”,也是这句话,让这段荒诞的爱情开始迈向终结。
  受伤先生搬出去睡了一个月的酒店,等到再回自己家时,发现家里像刚被洗劫过一样,卧室里高档的化妆品和衣服全被清空了,连新买的电视也被搬走了。看着眼前一片狼藉,受伤先生给了自己一耳光,然后边笑边哭了出来。
  直到现在他偶尔还是会去看那个女生的微博,她全然没提出国的事,仍然游荡在山林绿水间,像个弱势又懵懂的神明。只是他一眼便能看穿,这些粉饰背后的真相。
  有时候不要对自己太有信心,有些人早就看尽了你的心思,只是不忍拆穿罢了。
  毕业后这一年多,我在北京一切都好,受伤先生偶尔也会北上跟我叙叙旧,聊聊近况,两段感情后他似乎成熟了很多,但奇怪的是,他非常愿意把他的情史分享给别人,神色安稳的样子好像这些事跟他无关。他说:“以前这些伤都藏着,生怕别人看见,但后来想想,有人分享也好,提醒自己不能忘,在那几年,做过的傻事。”痛过总归是好的,至少今后不会再病了。
  后来听他说,第一个广州的女友,跟那个有钱的帅哥结了婚,但男方出轨无数次,其间还找过他试图复合。至于那个微博上的女神,我从朋友那里得知,她签了个影视公司,却得罪了女老板被无限期雪藏。你看啊,伤害其实都是互相的,不要以为谁可以自得其所,当初你让谁受了伤结了疤,在平行时空里你应该也受到过大大小小的惩罚。
  受伤先生说:“过去没那么差。”
  我想了想,那些伤害他的人也是这样觉得吧。
  喜欢你,是一场漫长的失恋
  Z,事到如今,你一定会感激,在这不长的生命中可以遇见一个闪闪发光的人,是多好的事吧。就算你们没有在一起,也至少把他当成信仰一般遥远地爱过,这青春就无悔了吧。
  Z,你常说,自己没有什么拯救人类的本事,但可以给一个人幸福。2009年,我们大二,你跟他在网上认识,他在上海同济大学念书,喜欢玩网游,做设计。那时候的你,特别傻,因为要跟得上他贫嘴的频率,于是从书上、电视剧、BBS里学了好多损人的话。你一边抱怨游戏里那些难看的人设,一边跟他玩得不亦乐乎。当你抱着笔记本冲到我寝室楼下,急匆匆地问我如何用PS把他的头像放在绿巨人身上时,我就知道,你喜欢他的程度,应该接近沸点了。
  但是你们并没有在一起。原因可能是你这个另类的胆小白羊座,因为不确定对方的心意而不敢表白。当然我一直认为根源是他不爱你,所以才舍得暧昧。
  因他跟你是老乡的关系,于是在大二的暑假,你们第一次见面。头天晚上你给我打了很多次电话,说睡不着。我说你就想象他坐马桶的样子、睡觉打鼾的样子……总之往不好的地方想,他外面那层发光的东西剥落了,你也少点儿压力。当然最后你还是直接睁眼到天亮,笨拙地用遮瑕膏盖了盖黑眼圈去赴约。你们见面后,如老朋友般有一句没一句地拌嘴。你一路给我发信息,他好帅,好阳光,手臂线条很好看,你们去了哪里玩,去了哪里吃饭。
  你最后一条信息说,你们在吃比萨,你抢了单。
  在这之后的三天,我都没有收到你任何的信息,电话打过去也是关机。我以为你们一见钟情手拉手赶上了热恋的列车,可当你敲了我家的门,然后挂着一脸泪站在我面前时,我才意识到,天色将晚,他提前下了车。
  原来那晚你们分别后,你鼓起勇气给他发了信息,在那句唯唯诺诺的“给你说个秘密,我好像喜欢上你了”发出去很久之后,他才回复了很精练的一句话:“我一直都把你当妹妹的,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我好像不能对不起她。”
  我看着你靠着沙发哭得狼狈,很是心疼。我大概能体会到这种感觉,这种把他的空间打开又关上,只为看他的日志和相册有没有更新;这种随时感觉手机在振动;这种一看见他就变成话痨;这种失掉了所有的兴趣,唯一的兴趣就是想跟他在一起的感觉……是不是就是所谓的把“喜欢”慢慢叠加之后,价值提升的“爱”。
  我问你,你怎么回复他的。
  你瞥了我一眼,说,那是跟朋友在玩大冒险的惩罚。
  书上说,你成为今天的你,定是因为一些事的发生,它们或大或小,但必定在你的记忆中留下了烙印。尔后所发生的许多事,或悲恸,或盛大,或悄然而至,都能在这些烙印里找到最初的源头。
  你对他,开始了一场以十九岁为起点的漫长暗恋。
  每个男生,包括我自己,很多时候难以区分暧昧的界限。他们对于身边出现的女生,在找到真正喜欢的那个人之前,是不会把其他人通通归进黑名单的。他们在被某种关怀围绕、被别人需要的情感里乐此不疲。正因为他们孤独、自负,而又要养活那颗要强的心脏。
  而你,不过是他们成长的牺牲品。暗恋一个人,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自己在喜欢的人面前太过卑微,而失掉两人能走到一起的自信心。
  当他不喜欢你,你故意漂亮地出现在他身边是没用的,你送他的糖是不甜的,你隔三岔五发的“你在干什么”“在哪儿呢”在他眼里跟售楼短信的性质是一样的,你跟他斗嘴做相同的事他会觉得是他光芒万丈而让你自愿靠近他的,你在状态里更新的小心思他是看不懂的,你哭得死去活来他也是不痛不痒的。他是你的生活背景,而你是他的甲乙丙丁。
  Z,我体谅接下来的几年、几百天、几千几万小时,你焦灼而又无可奈何的心情。后来,你们没有再说过一句话,你也不愿意常来找我了,你变得孤独,渺小得像是宇宙中微弱的一颗星体。有一次,我在人工湖边看到你,你蹲在地上盯着湿漉漉的土壤发呆,我那时第一次觉得你瘦了,爱情真的是最坏的发胖甜品和最好的减肥苦药。你的室友说你常把饭菜打包带回寝室,对着电脑屏幕一发呆就是一下午。网游停在以前的旧版本不再更新,你也舍不得删。你失去了原本对很多事情的期待,尤其在爱情这一块。
  后来我们毕业了,我去了北京,临行前听人说,他成了卫视节目的制片人。我感叹,上天为什么总是眷顾伤害别人的一方。我在北京工作得很顺利,很快就融入了北方的生活。微博流行起来之后的某天,你关注了我,我第一时间发私信给你。
  Z,你过得好吗?
  你说,你现在在一家日企上班,每天朝九晚五,没有什么新的朋友,唯一的爱好可能就是研究国外各种电影。你变成了我最常见到的那种女生,平淡、简单、规律,好像能把你未来五年甚至十年的轨迹一眼看穿似的。你对我说了抱歉,因为那段暗恋的不成熟让我们的友情也淡了。我当然没有责怪你,只是看着你现在淡然的那抹笑,仍然在意,你是否还沉在过去那段感情里。
  你说,受过伤的地方,永远留着一块伤口,在你快忘记它的时候,就会突然疼一下。
  以前那个拿着刀枪棍棒要勇闯别人世界的女孩,最后竟学会安稳地自己舐伤口。活得越久,越发现,嘲笑声是自己发出的,耳光也是自己打的。担惊受怕的任何事都是经历,所有经历,都是收获,所有收获也都将化作尘土。
  没有了当时那份浓烈的喜欢,是因为成熟了,丢弃了过去的自己。现在的你,偶尔还是会关注他的近况,看他有没有伤心,又跟谁爱恋着。而你一直没有恋爱的原因,可能是还需要更长的时间或等着更好的人,来抚平那个不可能的人住得太久而留下的凹痕。
  喜欢一个不喜欢你的人,就意味着一场漫长的失恋,它不能靠转移注意力或者看一些喜剧片冷笑话来排解心伤。这本是一道带有不甘心的算术题,除了靠时间运算,在那堆加减乘除里,根本找不到简便算法。
  一辈子总会爱上不爱你的人,也总会被你不爱的人爱上,而这些所谓的事与愿违,都是人生。你爱上的他,跟你最重要的梦长得很像,你的每一次注视、每一句问候,都想换来等价的“我喜欢你”。可是,对方的每一次冷淡回应都会把你打回现实。现实就是,即使他冷淡对你,你仍然钟情于他,你能让自己冷淡吗?道理都懂,只是不死心罢了。所以,就好好享受喜欢一个人,再被那个人伤害,最后只剩自己的感觉吧。这是门叫“时间”的课,上过之后,或许你就成长了。
  因为喜欢一个人,就包容了对方的不羁与忽视,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打扰。没有人会永远活在过去,怀念是因为尚且年轻。只有离开才能给彼此更广袤的天地,跋涉途中终将失去曾经的自己,而变成更好的你。
  Z,有一件事没有告诉你,还记得你给我发的那条信息吗?你们吃的比萨,你抢了单。
  那时你把写着数量×2的收银条夹在钱包里,当作纪念。可是有一次我无聊翻看你钱包里的拍立得时,那张收银条掉了出来,再次摊开的时候,上面的铅字褪了色,变成了一张白纸。
  其实一切问题,时间已经给了答案。
  第八章 从此我爱的人都像你
  全世界已剧终,可我依然爱你
  (一)
  2007年的夏天,我将一头酒红色的长发重新染回黑色,戴上黑框眼镜,刘海儿垂下来挡住眼睛,暗藏一个拒绝的姿势。
  我的耳朵上有16个耳洞,镶嵌着16枚小小的耳钉。我的左手手腕上戴一串佛珠,时刻念叨着阿弥陀佛。我的脚踝处有一个刺青,黑色的字体,是你的姓氏。
  周,这些印记,我一个人一路走,小心看管,不敢弄丢。
  我似乎从来没有好好地叫过你的名字,周暮晨,从初识起,这三个字就是我内心惶恐的缘由。你知道那个故事吗?据说马可·波罗与忽必烈谈及世界各国时,忽必烈问他,为什么你从来不说你的家乡威尼斯呢?马可·波罗微笑着说,我怕我说出来之后,它就不是我的威尼斯了。
  我亦是这么羞涩,这么的欲语还休。
  我怕我一旦说出来,你就不再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了。我怕它到了众人的眼里,就丧失了原本的色彩和意义。
  我怕无数人的好奇会打扰它、破坏它。
  所以,我要把我们的故事写下来,把它封印在抽屉的角落里,让它一辈子尘封下去。这样,即使生命结束、肉身消亡,这爱情,也还是我一个人的事。
  (二)
  2003年的时候我16岁,进高一,那时候我还不认识你,一切眼泪和伤痕都还在候场,我还不知道痛彻心扉是什么样的感觉。
  期中考试的时候,我偏偏那么倒霉,被分在高二的教室,更倒霉的是,我坐的是你的座位。你的课桌上嚣张地贴着你和你女朋友的大头贴。她明眸皓齿地笑,你的脸上浅浅的笑容,带着深深的乖戾和邪气,眉眼间都是落拓和叛逆。
  我盯着你的照片看,不知道为什么,脸突然就红了。
  你真好看,真的,真的很好看。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你,平日里那些形容词似乎都不足以说尽你的美,我只是很突然地想起一句话:一见杨过误终身。关于你的事,我也听说了一些,学校里令人闻风丧胆的不良少年,所有的老师提起你都头疼。偏偏你有个有权有势的父亲,所以即使一星期你到学校上不到三天的课,也对你无可奈何。
  我匆忙把试卷写完,起身要去交卷的时候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低头一看,我的裤子上不知道怎么回事,黏着一大块口香糖。我吓了一跳,下意识地用手扯。这下更惨了,弄得裤子上到处都是,眼看这条裤子就给毁了,我气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我随手打开你的抽屉,想找点儿什么东西来用,却看到你留下的字条,上面写着一句话:口香糖的味道好吗?旁边还画着一张很欠扁的笑脸,我这才知道你是故意整坐在你座位上的人。我只能叹口气,带着裤子上的“礼物”交了卷。
  对了,我还报复性地把你和你女朋友的大头贴撕了下来装进了钱包。周暮晨,别怪我手痒,我知道你女朋友已经出国去了,你每天只能对着照片想念她,可是谁让你弄脏了我最喜欢的一条裤子呢。
  夫子都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所以,你不仁,我不义。
  我没想到,你居然真的为了一张照片找到了我们班。你站在门口大声叫我的时候,全班同学的目光就像几十只灯泡射在我的脸上。我看到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好奇,谁都不明白,一向循规蹈矩的我,怎么会跟你这样的人扯上关系。
  慢吞吞地走向你的时候,我紧张得手心都出汗了,时隔多年,我都记得当时那种既忐忑又怀着些许期待的矛盾心情。
  你盯着我看了好久,我亦用无辜的眼神应对你的探视,我们谁也不说话。10月的风已经有凉意了,我的头发被吹得乱七八糟。你忽然笑了,问我:“你就是林卓怡?”我点点头。你又接着问:“那口香糖是你享受了?”我还是点头。你的笑意更深了:“弄干净没?”我摇头:“怎么都弄不掉,你是来赔我钱的吗?”我怎么都没想到,这句平常的话会让你笑那么久。我看着你的眼角、眉梢都洋溢着欢喜,好像我说了一个全世界最好笑的笑话。你伸出手来弹我的额头:“林卓怡,我从来不知道‘赔’是什么意思,另外,其实你可以把裤子放进冰箱冷冻几个小时,等口香糖结冰了,很轻松就能弄下来了。
  我傻乎乎地哦了一声,你又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什么话都没说就走了。我正要松一口气时,你又转身说:“那照片……你拿着做个纪念吧。”
  说真的,我那时真看你不顺眼啊,你以为你是明星吗,还做个纪念?
  (三)
  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那天看到你打架的时候,会停下来看。我一向对那样的场面采取避而远之的态度,我更说不清楚为什么当你被人从身后偷袭时,我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替你挡那一只啤酒瓶。当那群人作鸟兽散时,你抱着我,仿佛我即将撒手人寰般声嘶力竭地喊:“林卓怡,你别吓我!”
  我使劲推你,却好像在推一堆棉花,用不上一点儿力气。我想让你别大呼小叫这么失态,可是话还没说出口,就感觉到一股暖流从额头上流下来。你用手捂住我的伤口,我感到你整个人都在颤抖,你在我耳边说:“你不会有事的,我保证!”
  你带着那几个人来向我道歉时,我的头还包扎得像个木乃伊。我迷糊地看着满身瘀青的他们一个个低声下气地向我道歉,你的目光里透着清晰的凛冽和锐利。他们走了之后,我问你:“他们挨打了吗?”你点一根烟来抽,白色的万宝路。你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你的表情,但你的声音里有着非同一般的淡漠,你说:“打他们算是轻的,我更想杀了他们。”
  你回过身来的样子像个顽皮的孩子,你说:“来,小美人,你受委屈了,我牺牲点儿,让你占点儿便宜吧。”边说你就边把我往怀里拖。那时的你比我高多少呢,反正我的耳朵可以刚好靠在你的胸口,听见你的心跳。我感觉到自己的脸已经火烧火燎了,你的下巴抵在我的头上,我闻到你身上有淡淡的馨香。你若有所思地说:“那天你为什么——”话还没说完,我就抢着回答了:“我不知道啊。”
  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替你去挡,但是假如时光倒流,我想即使那是一颗子弹,我依然会奋不顾身地冲过去,那种强大而笃定的力量,我说不清楚是什么。
  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种力量的名字,叫作爱情。
  可是当时的你简单地将它称为冲动,你抱着我说:“以后不要这么冲动了。”我傻傻地应着,却不懂得为自己辩解。暮晨,你怎么会知道那一刻我有多大的勇气,后来又如何撒谎瞒骗家人伤口的来历,如何向看到我们在走廊上拥抱的老师解释我们的关系。
  在老师办公室里,班主任用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眼神看着我。我倔强地看着她,我说我们真的只是朋友。她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要抱在一起呢?”办公室里每一个人都盯着我看,我不知所措地愣怔着,不晓得应如何开口。
  过了好久,我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出了办公室,你在教室门口等着我。见到你时,我努力地挤出一个笑容来。你拉着我的手二话不说就走,我什么也不问,一路上安静地跟着你,你把我带去一家酒吧。下午的时候,酒吧里没什么人。服务生放着一首老歌,王菲的《梦醒了》,她空灵的声音百转千回地唱着:
  想跟着你一辈子,
  至少这样的世界没有现实;
  想赖着你一辈子,
  做你感情里最后一个天使。
  如果梦醒时还在一起,
  请容许我们相依为命……
  你埋头喝“杰克·丹尼威士忌”,我喝着“蓝精灵”。你说这不是酒是苏打水,那为什么我会有一种流泪的冲动呢。你握着我的手叫亦晴,那个已经在大西洋彼岸的女孩子,那个有着动人微笑的女孩子,你问我为什么要背叛你。
  我的头突然很痛,我想有些事也许真是我误会了。外面的阳光很灿烂,我去卖耳钉的地方穿耳洞,我穿了16个耳洞,连耳屏都没放过,看上去很像千疮百孔的心。第二天你来找我,看着我肿得像猪八戒似的耳朵好奇地问原因,你根本都不记得你喝醉了之后发生的事。
  我笑笑,没说话。
  (四)
  有关我们的传闻在学校里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也有朋友来问我究竟与你是什么关系。我怔怔地看着他们,眼神比谁都无辜。我不是装的,暮晨,我也想知道我们究竟是什么关系,我们离暧昧那么近,可是离爱情那么远。
  你一直都叫我小美人,或者林卓怡,可是我亲耳听到你给苏亦晴打电话时,叫她亲爱的。
  亲爱的,亲密的爱人,我离那个称谓似乎有千万光年的距离。
  你依然对我很好。愚人节的时候,我打电话骗你说,我被车撞了在医院躺着。你挂掉电话心急火燎地赶来医院,却看到捧腹大笑的我。我蹦到你面前说:“周暮晨,愚人节快乐!”本以为你又会伸出中指弹我的额头,可你只是脸色铁青地看着我,一言不发。
  恐怕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你沉默的样子有多可怕,仿佛晴朗的天空突然阴黑,所有的色彩在瞬间褪成灰白。
  我去摇你的手臂,你用力甩开我。我可怜兮兮地跟在你身后叫你,你也不理我。我不知道你是怎么了,只是一个玩笑而已,难道你真的希望看到我躺在急救室里吗?不知道过了多久,你终于回过头来看我。我的脸色惨白,全身都冒着虚汗,头发湿漉漉地搭在额头上,整个人像一只残破的风筝。
  你被我吓到了,你焦急地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却在你开口的那一瞬间粲然而笑,你不生气了就好。你望着我,眼睛里有什么东西一闪一闪的,像启明星一样明亮。
  人来人往的街头,车辆川流不息,路灯划伤静谧的夜空,我们在一片嘈杂声中有了一次认真的对话。你说:“亦晴回来了,今天下午到,我答应去接她。可是你打电话说出了车祸,我就马上赶来了,我没想到你骗我。”
  我的眼泪不能抑制地掉下来:“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你叹着气,皱着眉头拍我的头:“好啦,没事,你是小孩子,我不该怪你的。”
  我把你的手扯过来盖在我的脸上,我的眼泪全部落在你的手掌里。至少也有一次,不是吗?至少这一次你是选择了先来见我,只要有一次就该觉得满足了,应该是这样吧。我的声音那样沙哑,语气却又那样镇定:“周暮晨,你对我动过心吗,哪怕一分钟的喜欢过我吗?”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死死盯着你的眼睛,你凝视了我好半天,然后把头转到一边。我清楚地听见你说:“对不起。”
  人间的四月天啊!为什么我感觉寒风渗进了骨髓,原来都是我自己的幻觉,原来都是一厢情愿的误会。
  你好像以为我会号啕大哭。我望着你焦虑的神情反而释然了,我不难过,因为我喜欢你呀,我比世界上其他所有人都要喜欢你,我比喜欢世界上其他所有人都要更加喜欢你呀。
  你的表情变得好奇怪,从来都没见过你那么难过的样子,平时含着笑的嘴角下垂到一个悲伤的弧度。你把自己手腕上的佛珠取下来,蛮横地戴在我的手腕上,然后把松紧调整好,你边弄这些边说:“这是我妈妈在世的时候帮我求来保平安的,现在我送给你,你给我老实地戴着,永远都不准取下来。”
  我终于“哇”的一声哭了,我的耳洞都发炎了,16个小孔的疼痛提醒着我16岁的这一年,爱,而不得。
  (五)
  苏亦晴本人比照片更漂亮,我看到你们牵着手走在一起时会想起一句话:他们是灰扑扑的人群中唯一穿着红色衣服的人。你们真好看,后来你叫我小美人的时候我都很心虚,都说曾经沧海难为水,有了她这样的美女在身边,我这等庸脂俗粉哪里还入得了你的法眼。
  她回学校来看望老师。很多低年级的小妹妹闻讯,都去瞻仰这个传说中有史以来最有才华的校花。老师们都对她啧啧称赞,只是转个身又会叹息这么好的女孩子为什么跟你在一起。你始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少年,可你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很久之后,我从别人那里知道的,苏亦晴是你妈妈最喜欢的女孩子,而你不愿意违背亡母的心愿,所以即使她在国外曾经背叛过你,你依然选择她而不是和我在一起。
  我就知道,天时地利人和的不仅是欢喜,还有错过和遗憾,比如我和你。
  晚上你们请了很多人吃饭,你也打来电话叫我,我死活不肯去。你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半天,后来压低声音说:“林卓怡,就算我求你了。”你一说这样的话,我就丢盔弃甲了,可是在饭桌上,我什么都吃不下。亦晴看着我,眼神里有些狐疑,我心虚得要命,还得硬撑着装作什么事都没有。
  中途她叫我陪她去街对面药店买点儿胃药,付钱时她随口问我有没有零钱,我连忙打开钱包翻。就在我打开钱包的那一瞬间,我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你们的合影在我的钱包里端端正正地放着,照片上的两个人看上去那样相亲相爱,我这个旁观者霎时沦为小丑。
  我应该是第一女配角吧,想趁女主角不在的时候加点儿戏份,可是导演说,剧本早就写好了。女主角回来了,配角的戏也就落幕了。
  她的脸背着光,我看不清楚她的表情,她淡然地问我:“你喜欢他是吗?可是没有用的,你的喜欢是没有结果的。”我笑了,我喜欢他是我自己的事,要什么结果呢?
  是你让我明白,爱情可以是永远不忘记,爱情可以是永远不放弃,有时候,爱情可以是一个人的事情。
  亦晴向我要那张照片,我迟疑着要不要交出来。她一句话就粉碎了我的迟疑,她说:“不要留恋了,他马上就要跟我一起出国了,我这是为你好,彻底死了心才不会难过。”
  我呆住,紧接着,心脏深处有剧烈的绞痛,耳朵里有巨大的轰鸣,好像有一只大手扼住我的喉咙,发不出一点儿声音。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恢复过来,可是声音陌生得连自己都不认识了,嗓子里仿佛落满了灰尘。“既然如此,这张照片就留给我做个纪念吧。”
  晚上在酒吧里,你们都围在一起喝酒,我要了很多长岛冰茶。我一直都以为那是茶,因为我不想喝醉了乱说话,可是几杯下肚我才知道,原来长岛冰茶不是茶,它是酒。所有的记忆都浮上了水面,我还清楚地记得你第一次来找我的时候,满脸笑容地问我是不是林卓怡。那时候,我根本就不觉得你是传闻中放荡不羁的男孩子,你那么好,笑容温暖得像冬日午后的阳光,直抵灵魂最深处。
  你过来看我,我醉眼蒙眬地望着你笑,今宵剩把银缸照,犹恐相逢是梦中。你说:“你醉了。”可是我知道我没醉,我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我挽起裤脚露出脚踝给你看,一个黑色的“周”字。
  亲爱的,这是你的姓氏,我的故事。
  那是你最后一次在我身边出现,三天后,你和苏亦晴一起登上去波尔多的飞机。你终于彻底离开了我。
  (六)
  你走之后,我将自己封闭了起来,我无法再喜欢任何人了。你仿佛是一个标本,冻结在松脂里,成为一块晶莹的琥珀。
  我一路成长,渐渐地失去了最初的澄澈,可是你带给我的印记,我都还留着。
  2007年的夏天,我一边听着《梦醒了》,一边在网上看你和亦晴的订婚照。你们都穿着很普通的衣服,可是相扣的十指上有两枚熠熠生辉的戒指。
  我一边抽你爱的万宝路,一边想一些事情。
  让时间倒退到2003年的那天下午,你带我去酒吧喝酒,你要了“杰克·丹尼威士忌”,我要了“蓝精灵”。后来你喝了很多很多,神志渐渐模糊,把我当成了亦晴,你抓着我问为什么要背叛你。喝醉的你力气真大,我完全无法挣脱,然后你把我带回你家。
  是的,在你家里,你对我做了那样的事。可是你根本都不记得我是谁了,你叫我,亦晴,亦晴。
  从你家出来之后我去穿了耳洞,我的脸上还有因为羞涩而泛起的红潮。我最珍贵的给了我最喜欢的人,我不觉得你要对我负责,我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我穿了16个耳洞,代表我16岁时认识你,把最美好的年华献给你。
  然后是愚人节那天,我打电话叫你去医院接我,你看到我安然无恙地站在你面前时,火冒三丈,因为我耽误了你去接亦晴。我在你身后追的时候,感觉到自己马上就要死掉了,幸好你后来还是不生我的气了。
  你生气的样子好可怕,所以我永远都不会告诉你那天我其实是去医院做了个手术。什么样的手术呢,就是有了宝宝却不能生下来就要做的手术。我说过,我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承担责任,我真的一点儿都不怪你,你有什么错呢,都是我心甘情愿的啊。
  你把佛珠送给我之后,我觉得你对我真是太好了,所以我就去刺青,想来想去就决定了刺你的姓,简单的一个字就是我全部的爱情。
  时间会将这些秘密逐渐埋藏,而我所有的希望就是你获得幸福。我通过各种方法找到了你的博客,每天都偷窥你的生活。每次看你博客的时候,我都在抽万宝路,我从一个法国朋友那里知道,它另外的一个名字叫“男人不忘女人的爱”。
  你的生活真平静啊,可是最近的一篇日志你让我看到痛哭失声。那是一篇点名回答问题的游戏,最后一个问题是,你这辈子说过的最大谎话是什么。你的回答是,有个女孩子问我有没有喜欢过她,我说对不起。
  而真实的答案是四个字:我很爱她。
  爱情里的蝴蝶效应
  你一定设想过无数个你与未来那位相遇的场景,你在众多男神女神身上勾勒自己心中的理想伴侣,却总是在每一个独处的夜晚,每一次看见别人牵手拥抱的时候,感叹未来的那个人怎么还是杳无音信。
  如何在对的时刻,让我遇见你。
  我有一个化妆师朋友,平生奇葩经历无数,每次约我喝下午茶我都能从他身上挖来一堆八卦和奇闻囧事,以至于每每跟他吃一顿饭,我的三观就要被重置一次。前几天他兴冲冲把我拉到金鼎轩,我以为他会告诉我李亚鹏和王菲离婚的真相,结果他先仨流沙包下肚,然后郑重其事地说他上周经历了一场堪比《死神来了》的车祸。
  他问我:“你想听顺叙版还是倒叙版?”我选顺叙版,他说:“好,那我就讲倒叙版吧。”
  你妹的。
  上周他跟一朋友从北边收工回家,在高速路上刹车突然有些失灵,朋友刚买的车也没开多久,多多少少还有点儿手生,猛踩了几次刹车见它不听使唤,于是脑袋瞬间断电,硬生生踩了一脚油门下去。也就在这个时候,前面停着一辆路虎,一男一女在后备厢找东西,好在男生反应快,等化妆师他们的车撞上来的时候,他把女生推到路边,自己则跳上了后备厢。
  万幸的是最后只是车受了伤,但几个人都被吓得不轻,化妆师和他朋友低声下气连忙认错。那一对男女倒是非常和善,大概了解了情况之后居然还聊开了。出于礼貌,化妆师向他们要了微信号,方便日后有需要时联络。然后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
  看似不了了之的结束,其实才是开始。
  有一天路虎男给化妆师发微信,说要约见面亲自答谢他。起初还摸不着头脑的化妆师看见路虎男牵着上次车祸的那个女生落座,他才似乎明白了什么。路虎男是个没勇气先生,女生是个装矜持小姐,两人其实是相交甚好的朋友,喜欢谈不上,只是略有好感。因为那场车祸让彼此看对了眼,原来没勇气先生在危难关头其实勇气满满,而装矜持小姐也终于大方地报以关心。如同在常吃的绿茶冰激凌里突然吃到了一口巧克力,两人在朋友的默契上建了一层牢靠的恋爱关系。
  被一口一个“红娘”叫着,化妆师又想骂人又羞涩傲娇。但这还不是故事的高潮。
  车祸那天,没勇气先生和装矜持小姐同几个友人在郊外露营,结束后微醺的朋友们为了撮合没勇气先生和装矜持小姐,乖乖地挤上一辆出租,让他俩独处。坐在副驾上的装矜持小姐一上车就睡着了,没勇气先生借着余光看着她,心里比蜜饯还甜,又踏实又满足。
  两个人其实都在期待爱情。
  没勇气先生是一家电视台的主持人,两年前跟一个十八线小艺人谈了场三个月的恋爱,当他还沉溺在臆想的爱情世界里时,对方已经同时跟四五个帅哥说“我爱你”了,这种背叛不是给他戴了绿帽子,而是向全世界讲了个笑话。于是他这两年从一个悲情小哥瞬间成长为正能量大使,把大爱洒向人间,自己也就再无人可恋,非常可怜。
  装矜持小姐在出版社做编辑,在她人生最矫情的大学时代喜欢上一个空少,因飞不上他那片天空最后无疾而终,而后越发地为赋新词强说愁,强迫到写博客必须配上一首苦到不行的情歌当background(背景)。她说喜欢不上别人,是因为心里还装着一个不可能的人,就算喜欢了,也只是找了一个很像他的人而已。现代人总是把一段明明可以掐着边角丢掉的感情视作此生的轰轰烈烈,反正就是作死的节奏。
  没勇气先生害怕再被伤,治愈了所有人却没勇气治愈自己。装矜持小姐觉得自己本就是孤独的,但其实比谁都需要拥抱。两人相遇后,唯一产生的化学反应就是装矜持小姐被没勇气先生治愈了,但两人始终都没有因为长久的陪伴而变成恋人。
  都说男女的恋爱周期是不同的,女人可以通过时间的积累让感情越发深厚,而男人的感情则会随着时间慢慢减少。但其实所有男女的恋爱终点,都会落在一个爱得少但是爱得久的亲情上,谁都想牵一只手,爱一个人,走一条路。
  没勇气先生开着车,思维已经不受控地开始掂量起自己的分寸情感。
  手机响了,来电人是刚才分别的朋友,他们在回家的高速上出了车祸,出租车车胎爆了直接撞到路边的护栏上,好在人都没受伤,只是有俩哥们儿酒劲儿上来了一直嚷嚷着回家。挂上电话,没勇气先生在路口一个利索的掉头,直接杀向高速。
  找到路边的出租车后,没勇气先生和装矜持小姐一起去后备厢拿矿泉水,结果被身后撞向他们的车吓破了胆。
  那辆车上,就坐着化妆师和他的朋友。
  化妆师的故事讲完了。
  所以在那个晚上,因为几位小伙伴的车祸,没勇气先生和装矜持小姐才出现在了那条高速路上,也才会被我的化妆师朋友撞上,最后促成这段姻缘。
  但其实好的爱情都是有准备的。
  总是有很多人抱怨,为什么还没和爱情相遇。原因不外乎两个:我们遇见喜欢的人以后,就像一个得了绝症的患者,头重脚轻,对方的一字一句都诛心,可你就是走不进他的世界,花了很多气力在不属于你的人身上,反而对周遭向你靠近的人熟视无睹;有的人则是用“如果你不能接受最差的我,那你也不配拥有最好的我”的原则来给爱情下了个严苛的定义,执拗地保持现状妄想一个最好的人降临,但真爱也只能给你一个渺茫的概率。孔雀都知道要开屏呢,为什么不先改掉错的自己,再去奢求遇见对的人呢。
  没勇气先生承受的背叛和装矜持小姐自酿的孤单其实已经让他们对爱情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才让两人成为朋友之后能迅速地交心成为知己。你不能说他们的爱情是突如其来的,而是他们已经累积了足够相爱的运气。
  化妆师朋友把自己当红娘的经历到处向人炫耀,均会以“这是一个堪比《死神来了》的真实故事……”作为开场。我真不想拆穿他,这明明是《蝴蝶效应》好吗?!
  任何事物发展均存在定数与变数,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其发展轨迹有规律可循,同时也存在不可测的“变数”。我们都在寻找爱的过程中不断重新认识自己,不管幸运时、失望时、高潮时、低谷时,总要先爱自己才能学会爱别人,总要相信爱情才会和爱情相遇。很多年前你放走的那只蝴蝶,或许轻轻扇动翅膀,就激起了未来属于你的那一整片海洋。
  默默说爱你
  2012年的时候,我在北京一家外企做管理,当时都说2012是世界末日,我不知道有没有世界末日,但是接到小坦婚讯的那一刻,我感觉我的末日到了。
  我们的故事,就像是《致青春》里的林静和郑微。我和小坦是青岛人,我比她大三岁,我们的家长是同事,我俩是青梅竹马的玩伴。从小,我一直是周围孩子里最被大人看好的男生,成绩优秀、懂事、聪明,但我只跟小坦一起玩。小坦是个好看且可爱的女生,圆脸,白净,眼睛大大的。她从小就跟在我屁股后面,我带着她做游戏,帮她补习功课,偶尔也聊聊未来和理想。
  和小坦一起度过的年少时光波澜不惊,但那些日子纯粹、快乐,是我独一无二的回忆。高考过后,我进了武汉一所重点大学读书,而小坦,只进了家乡一所专科院校念幼师(幼儿教师)。但这阻碍不了我们之间的联系和默契,我们一如既往地通信、打电话、发邮件、聊QQ,后来又有了微信,我们从不曾中断过联系。而我每次回青岛,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见小坦。
  能够感觉到,小坦是喜欢我的。但很长时间里,我都没有正视我们之间的关系。因为自己从小心高气傲,总觉得男人首先要做出一番事业,才可以谈其他。而且,小坦是那种乖巧的女生,从小就渴望一份踏实的小幸福,如果连这都不能满足她,还谈什么其他的。甚至这中间,自己还简单谈过一个女朋友,没多久就分手了。但我心里明白,我是喜欢小坦的,大概也是从小就喜欢了吧。虽然有时候我能感觉到小坦的眼神,甚至她暗示的话语,但最终谁也没有把这份感情说开。她不是《致青春》里的郑微,喜欢这种话绝不会主动开口;而我,那时候一直在心里想:小坦,请再给我一点儿时间,等我去为你打造一片天空。
  大学毕业后,我应聘到北京一家外企工作,公司里有中国人、日本人、美国人和法国人。我的英文、日语、法语都还可以,收入在别人眼里也过得去,但这依然与我的目标相差甚远。经常有朋友羡慕我的工作,但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个圈子的辛苦与孤独,压力很大,竞争很激烈,不同国籍的人也不乏钩心斗角。很多个疲惫的夜晚,小坦干净的笑脸和家人期许的目光是我的动力,我打起精神,想要更努力地去换取一份稳定、体面的生活,然后向从小喜欢的女孩表白。为了工作和幻想中的未来,我甚至有两年没回过家。
  可是,一切还没有说出口,她却要结婚了。
  我傻在那里,很长时间大脑一片空白。是啊,我似乎只想着去拼一份事业,却忽略了我们的年纪。在北京这样的城市,男人三十出头未婚很正常;而在家乡,小坦已经是别人眼里地地道道的“剩女”了。
  听说她要结婚的那一刻,一切都乱了。
  几乎没有什么犹豫,第二天我就跟领导请了假。两年未曾回过家的我买了车票,决定去参加小坦的婚礼。甚至,在走之前,我挣扎了很久,想着到底要不要把小坦抢回来,要不要赶回去,在她结婚前,把这二十几年的感情说给她听。我还有机会是不是?心乱如麻的我这样告诉自己,非常矛盾地出发了。也做好了抢婚和应对一切混乱局面的准备,因为我很明确地知道,这辈子再也不会有一个人,会像小坦一样陪我走过从孩童到成人的所有美好时光了。
  到了青岛,下了火车,我立刻打了一辆出租车往家赶。因为公司的事情太繁杂,当时正好有个日本同事和我处处竞争,工作上也遇到了一些麻烦。那一路,我的手机几乎没有消停过。我的心情很烦躁,在电话里,一会儿用英语跟美国同事讲工作,一会儿用日语跟日本同事吵架,整个人的状态乱作一团,也没有注意到司机带着我多绕了一圈。
  因为青岛是旅游城市,司机看着我一会儿英语一会儿日语地蹦,料定我是外地游客,打算“宰客”,故意多转了一圈才慢悠悠地停到我家门口。一说价钱,我急了,这条线路我走了几百遍不止,什么价钱难道会不清楚吗?!
  因为情绪本来就不好,我冒着抢婚和失恋两个恐怖的结果匆忙奔回青岛,结果一到家乡就被出租车司机坑了。我火冒三丈,当即改用青岛话和他对骂。我并不是多在乎他骗我的一二十元钱,但他的不厚道令我本就复杂的心情堵上加堵。
  一听我转眼又蹦出青岛话来,司机也傻了。半天才说,本地人啊?本地人你早说啊!讲那么半天洋片子,我还以为好不容易来了个能多捞几块钱的机会呢!
  我哭笑不得,也懒得跟他理论。但从出租车上下来,我却莫名地觉得,这座生活了近20年的城市,我此刻好像忽然与它有了隔阂。老乡觉得我不是老乡,而我独自走在马路上,看着闲庭漫步的路人,也隐隐觉得自己仿佛已经不属于这里了。那一刻生出莫名的惆怅和疑惑,即使我抢回了小坦,她能适应我那个纷杂的北京吗?或者我能够再回到这个海浪阵阵的青岛吗?一切都没有头绪,直到我见到了即将和小坦结婚的那个他。
  小坦的未婚夫,居然也是我认识的人。
  我是小坦的学长,那个男孩是小坦同一年级的同学,也是小坦的邻居。因为我们和小坦的关系一直不错,我和他也算是见面会打招呼的朋友。而且,我从小就知道,那个男孩喜欢小坦。都是男生,判定这种事情太简单了。可是,我似乎从来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里。或许是因为我一直笃定,小坦更喜欢的人不是他吧。
  但是爱情这件事情,终究在我的疏漏和躲避中,败给了那个执着的男人。
  似乎是在见到那个男生的时候,我心底里曾经冒出的“抢婚”念头就那么淡淡地隐下去了。他是个踏实、可靠的男孩,对小坦的感情应该也从未输给过我。我仿佛可以预见到他们两个人日后在青岛那个平淡却甜蜜安稳的未来。
  那个男生足可以给小坦一份“稳稳的幸福”,而我,却自始至终都没有这个把握。
  终于,我明白自己这趟狼狈归来的行程,只是场盛大的告别而已。
  既然已经决定放弃,我不愿将自己的情绪表露丝毫,所以一直面带微笑,和新娘新郎说着恭喜的话。为了给小坦一个浪漫的婚礼,我还特意教新郎用六种不同国家的语言说“我爱你”。
  新郎学得也很认真。婚礼上,小坦好美,新郎用我教他的各种语言,在台上对小坦说着“我爱你”,台下一阵起哄,那氛围浪漫欢喜极了;而我,只能坐在酒桌前,静静地望着这对璧人,跟着新郎那句外语的“我爱你”,在心底里也默默地对小坦说一声:我爱你。
  对不起。这么多年,这句话从来没能说出口。
  记得刚读初中时,小坦要我教她英语,问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爱你怎么说?”
  只是,此刻才发现,居然已经过了这么久,而我已经走了这么远。
  大概生命中注定会有一些遗憾吧,但是我更愿意这份遗憾只属于我自己。而对小坦,我只能微笑着说一句:新婚快乐。
  谢谢你,先爱我再离开我
  (一)
  我和他是在网络上认识的,非常迅速地相爱,这话说起来真的令人脸红,但原因讲不通也道不明。
  认识他之前我并不是个热爱生命的人,我自娱自乐、装疯卖傻,那是我能与这个世界相处的唯一方式。我觉得人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勇气,我觉得人世就像一场游戏,我们被什么力量操控着,被宇宙中更高级的生物围观着,一切战争、爱情、生死,都供上面的什么东西消遣着;我在经历痛苦的时候,上面的人也许正在喝茶聊天。
  每一个挫折苦难,都是上帝设置的游戏关卡,所以我每一次走过去,就张着嘴伸着手管它要东西,理所当然,毫不客气。
  那是爱情,是失去他。
  我们迅速相爱,又迅速分开。
  失恋那天,我在深秋的深圳。
  因为他,当我第一次从地铁口出来,接触到这座完全陌生的城市,我就感觉已经踏过了它的每一个四季,熟悉如自己的发肤。感觉这就是回家了。
  憋了太久,爱起人来山崩地裂的,克制不住自己。
  我和他站在我们租的学生公寓,二十九楼的阳台上,吹着深圳夜晚的暖风。他喝啤酒,我喝凉茶,我们一起看着对面的高楼,他不停地给我介绍这座城市,哪条路是他从小走过的,哪里是他住了四年的大学宿舍,好像要把自己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掏出来。
  我乐不思蜀,一切朋友的短信我都回复:“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深圳。”朋友骂我:“只顾摧眉折腰事夫君,亲友于你如浮云。”过了一会儿,又给我发来信息:“我眼睁睁看你苦逼了这么多年,只要你真的开心幸福,我就跟着你开心幸福。”
  我掐掐自己,是不是做梦,也摸着良心问问自己,配不配。幸福得真不是人过的日子。
  我开始暗自盘点自己过去的生涯,觉得他没有出现在我生命里的一切过去都一文不值,转而又想,要不是过去的一切,我怎能遇到他!
  我是四处寄宿长大的孩子,从小就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东西在那儿放着,别说我去抢,就是人家主动给我,我也不敢拿,拿着怕人瞧不起,不拿又怕人说小家子气没见过世面,跟人相处我习惯了察言观色,生怕人家哪儿不乐意。也习惯把自己往最低了放,不想别人挑我的不是;也曾拼了命地把自己往那些完美女孩的方向收拾,可还是献丑不如藏拙。他是第一个把我看得透彻还这么爱我的人,我觉得踏实,又爱他,又感激他。我长这么大,没被人这么包容过。
  我给我妈打电话,把自己在这边遇到的一切好事都添油加醋地讲给她。我妈又叹息又高兴,跟我说:“当爹妈的并不需要你做出多大成绩,只想让你能有个人照顾,在一个陌生的大城市里,走得踏实,爹妈也就放心了。”
  我们用很少的钱很快的速度建成了一个家,每天盘算着怎么摆设能让空间大点儿能招呼朋友,其实房间小得才不过几平方米,再怎样摆设又能宽敞到哪儿去呢。但我俩不这么想,再小也是我俩的家,也可以招呼狐朋狗友。他白天去上班,我就在家写作,在燥热、潮湿、吵闹的深圳,在二十九楼的一个憋闷的小房间里,像模像样地等待我的爱人。
  我给他开门,看着他从门外面风尘仆仆地进来,把包和衣服放在固定的位置,觉得这就是幸福。
  我有时也故意在那个时间出去,让他下班之后看不到我,我在外面什么也不做,就干等着他打几个电话来催我回家。我一个人在外面许多年,从来没人催过我回家,我觉得那个催人的电话太幸福。也许真正的幸福从来都是这样平平淡淡、简简单单的。我们在爱里,逐渐把纷纷扰扰的人世间,忘得一点儿不剩。
  去见他妈妈的前一晚,我没怎么睡好觉,心里总是害怕,虽然在他的鼓励下,我已经自信多了,可那些根植在体内的自卑,这时候又跑出来不让我安宁了。
  那天早上,我们老早起来,我满心就想着怎么没提前买两件好看的衣服。我以前觉得自己挺好看的,那天就觉得哪儿都不好,眼皮也是水肿的,皮肤还没有消退我对深圳气候的过敏。丑媳妇怎么见公婆?何况第一印象又是那么重要。从我们的“家”赶到他父母家的一路上,我觉得时间太长了。
  到了他家门口,我连楼都不敢上,着急得脸憋得通红。我跟他说你等一会儿让我先缓缓,他没当回事,说你缓个什么劲儿啊,不就是回我家嘛。我拼命在外面吹风,想让风把脸吹白一些。他家人这时开门了,我就这么丢脸地进去了。
  平时我也不是个扭捏的女孩,但那天我就打心眼儿里害怕,跟小时候进老师办公室的感觉一样。我在心里拼命给自己打气,让自己看起来从容自如,可我光顾着想怎么给自己打气怎么让自己从容了,他们说什么我都没听见。我回过神儿来的时候,就听见他在旁边拼命夸我来着,我坐在他旁边,身体僵硬着,腿都有点儿麻了,用筷子的手也不太听使唤。我能听见自己咀嚼的声音,在心里对自己说这动静太大了,又觉得勺子碰碗叮当地响,我怕人家觉得我小气,想让自己看起来实在一点儿,特地多吃了一些,人家都吃完了我还在吃,都吃撑了,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吃了些什么。
  回去的路上,等我清醒过来一点儿了,对刚刚的表现失望透顶、后悔莫及,恨不得要重来一次。
  他后来光顾着问我对他爸妈的印象了,没留意我那副窘迫德行。
  有那么几天,我隐约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但具体是什么,我也说不清楚。我想,这就是关系,是要经营的。
  完美主义者的我,无数次幻想要有个完美的恋人,直到遇到他,我突然觉得,世界上并无完美的人,但可以有完美的感情,就像我们这样,找到彼此,两个人都觉得是自己占了便宜。我学着书上说的,认为现在正是磨合期,是两个人主动为了对方而把自己磨得合适的时期。我打电话给我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妈妈,要她把我的各种证书证明都寄过来,我要在这边找一份工作。我妈那会儿从没寄过快递,不知道打个电话快递就到家来取货了。她一股脑儿把我要的东西全给收拾出来了,大冷天的还跑出去买了五斤他爱吃的瓜子。快递员一来,看到乱七八糟的一大堆,嘱咐我妈妈下次别这么放东西了。
  那个晚上,我在外面走,想着即将寄来的家当,想着我们两个人有点儿冷却的关系,想着这样简单的未来,路过花店,想着家里已经有两条鱼了,理应有几盆花,白天他出去,我总能有一些陪伴,我买了那种叫作“永结同心”的小盆栽。后来我回想起来,真难想象我居然成了那种自己一直不认同的女人,我看再过几天,我就要拎着小手包踩着高跟鞋出去跟妇女们打牌了!
  我慢腾腾地拎着一大堆“爱的心意”回家,他正坐在我平时写作时坐的窗台上敲键盘,旁边摆了两瓶啤酒。
  我心里奇怪,也没多问什么,就给他介绍我今天都做什么了,给他显摆我今天买了什么,拿出几盆盆栽,邀功似的等着他夸我贤惠有心,然后我就看到他笑里的疲惫和沧桑,心里虽然不是滋味,但总觉得这是感情里常有的事,温度太高岂不既烫手又吃不消。我那时还以为这才是好事,这才是在平淡中感受生活,这才是真实的爱情。想到这些,我又开始内疚,这么长时间,我从不知道他早上在哪里吃饭、吃什么,中午晚上吃得好不好,我觉得我这个女朋友不合格,想着应该从现在开始关心他的饮食,给他做好吃的。我甚至还生出了小妇人的心思,想或许这两天我太忙了,没关心他,房间也没收拾好。一个男人下班回家,若是看到家里温馨干净的样子,再看到一个乖巧漂亮的女人,这白天的多少累,不都没有了嘛。可我没有做到这一点,我在心里发誓要给他个惊讶瞧瞧,瞧瞧我仇小丫是个多么不可多得、举世无双的好媳妇。就从这几盆盆栽开始!
  第二天早上,我破天荒地起来送他上班,像模像样地提醒着他有没有忘带手机、钥匙、电脑。我这么唠叨着,就差哈着腰嗲着声喊一声“加油哦!”他突然回头叫了我的名字,用的是自我认识他以来,他从没用过的语气和方式。
  恋人之间是很微妙的,一个爱你的人叫你名字的方式跟别人一定是不一样的。他那么一声,我一下子愣了,当时心就凉了半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好强打精神,问什么事,我看得出他也是故作镇定,嘴巴都张不开了,勉强挤出来一句话:“我家里不是很同意我们两个。”他的这句话说得非常轻,非常婉转,但我当下就什么都明白了。
  那虽然是“轰”一下,但我当时还能站住,一句话也没说,就在那儿叠被子,仿佛见过世面经得起风浪,他连“再见”也没说就走了。关门的声音一传过来,我的腿一下子软了,瘫在床上。
  “我家里不是很同意我们两个。”后来,这句话在心里一直经历了好几次变化。我先是害怕,后来觉得很讽刺,再后来,开始理解。
  我忘了来这儿是要见他的家人而不是跟他成家的,可我已经不自重到这种程度,必然没什么好结果。
  所以,我们被告知一定要分开,没有商量余地。
  (二)
  我在小屋子里晕得天旋地转,一下栽在床上一天没起来,看着窗外从白天一直到夜晚,直躺到每天他快回家的那个时间才起来,站在二十楼露天的阳台上往下看,第一次觉得人生的道路漫长艰难。
  他没回来。
  我慢慢起来,打扮自己,然后走出门去。
  因为来到这儿很多天,除了他什么也看不到。
  记得刚来这城市时,我觉得这里的树才算树,这里的花才是花,这里的街道才是真正的街道,因为这里有我和他,有我们共同的未来。
  刚下飞机的晚上,一场突如其来的秋雨从天而降。那雨一点儿也不大,但需要人打伞。他一只手撑伞,一只手搂着我,我第一次真真正正觉得自己像个女人。
  我终于等来了风雨里和我同撑一把伞、同走一条路、同回一个家的男人。我的两条胳膊环着他的腰,整个人都趴在了他身上。我那时穿着前摆短后摆长的裙子,风一吹就可以看到雪白的大腿,那真是我捂了一冬天的腿。
  裙摆在我们身后上下翻飞,像庆功的彩带。
  他有点儿不满我的露骨和卖弄,又舍不得,只好当成是一种“大气”来看待。他像一个凯旋的英雄,像在我身上插了一面写着他名字的旗帜,像对着路边所有的人宣布,这是我媳妇儿,我领她回家。今夜是胜利之夜,明天开始再定规矩。我里里外外透着张扬,他当时管这种张扬叫自信,后来我才知道,他一眼就看穿了我的自卑,他想让我快乐,宁愿给我这样的自信和张扬。
  他比我大好几岁,在一起走,我像只上蹿下跳的猴子,左摇右晃。他像个牵着绳子耍猴的人,像个宽容包含的兄长,走在学校里,有时他会突然逗我说咱俩去开房啊?我就立刻憋着气做作地大喊:“学长,你不要这样了啦!”然后我俩就看着对方从偷笑到大笑,笑到另一个世界里去了。那段时间我俩约好了似的一起说疯话,用了好多从前和以后都不用的词语,比如“以后”“咱俩”“未来”,这些词,我再也没跟另一个人使用过。之前认为“我爱你,我喜欢你”之类的都是蠢话,是猪脑子的人才能讲出来的话,那段时间我俩都成猪了,没头没尾、莫名其妙地就突然来那么一句。
  后来我经常想起他,像孩子一样说着说着就在空中比画着一个巨大的圆的样子。
  他给我穿他的衣服,我像个孩子一样在那儿不会动了似的看着他给我系扣子。在那段时间里,我们偶尔互为对方的孩子,偶尔互为对方的家长,偶尔为兄弟姐妹。我都忍不住怀疑起来,以前没有他我是怎么活过来的!
  我真是太痴迷这一套了,就好像他给了我一方天地,不管在什么地方,我在他的天底下,可以做得蛮不讲理天翻地覆逍遥自在,无须问何年何月阴晴雨雪。他总是看着我在人前人模狗样,回到他身边来就露出我所有的阴险狡诈,自负脆弱。
  爱情有一种魔力,它会让一个人的缺点在另一个人眼里变成真实。
  他走着走着就把我扛起来,横在他肩上,我一伸手就感觉好像能摸到天了。
  我们在风里雨里,在他的大学校园里,在众目睽睽之下,一起走完了我们青春里的最后一段路。说了什么话,都不记得了。
  那个晚上不是我这一生最风光的晚上,却是这一生里最有风情的一个晚上。那个晚上并不是我们的初夜,却是我们这一生谁也忘不了的一个晚上,我们一起从长春飞到深圳,从一段过去里出来,遇见一个梦想了已久的,此刻却近在眼前的人。
  但我们将彼此留在了梦里。
  风吹醒了我的脑袋,让我觉得自己好像第一次在看这座城。几天前是我和他一起走,那天晚上是我自己,年轻的孩子们一个个一对对一群群地路过。
  裙角被风吹起来,我就笑,呵呵,这样的感觉才最熟悉嘛。一个人不停地走在陌生或熟悉的人群、风景、车水马龙、白天和黑夜里,这个我好像才是我,好像又在旅行,一如过去一个人生活的许多年。
  还要走多远的路啊仇小丫?人的一生都要这样一直无休止地走下去吗?一会儿要回去的地方,已经不再是我的家了。
  我原本以为这一次终于可以停下的。
  深圳大学旁边有许多小食街,许多大排档,许多年轻又有朝气的学生,三五成群的女孩子从我身边走过,我过去也是那样子的,和姐妹们一起逛街,对未来抱有幻想,有牢骚、有怨恨、有争吵,大哭又敢大笑,现在那些样子有点儿模糊了。这里温暖热闹,但我不属于这热闹。
  走在哪里也不敢深看,每看一处就觉得那一处伸出一只手来,打在我脸上,那一路我走得,心疼,脸疼,浑身疼。
  那天我吃了好多广东小吃,我是怕再没什么机会吃了。那些东西的温度,好似都有我们曾经的温度。我点餐、吃饭、付钱,努力让自己做出得体的样子。我觉得自己既不自重又窝囊,心里已经没有底气了,已经空了,我得端住这个架子。
  世界上有许多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然而是爱情,把我从深渊里拉了出来,给了我前所未有的快乐、安宁和希望。我知道我能再次爱上一个人并被这个人爱着是怎样不易、是多么难得,我因为这份难得的爱情甚至把以前那些在丑陋泥沼里的挣扎都当成是有意义的。呵,就这样一下子被粉碎了,以前的辛苦我可以永远不提,可以一眨眼全部忘掉,然而我怎么能忘记这份爱情呢?
  往现实处想,把这个人和这段情彻底忘记需要一段时间,再去认识、了解、爱上另一个人又需要一段时间,还要把自己重新向另一个人推销一遍。这搞不好又得几年的时间,前提是我可以从这段感情里走出来。
  突然,我觉得自己好窝囊,那么多年的辛苦,那些我之所以为的不可抗拒的命运,那些我所认为的全部意义,就在一顿饭的工夫里被人定夺了。凭什么呢?凭我爱他,凭我给了他这样的权利,而他将这权利用得一点儿都不剩。我认了。
  我觉得自己就像这时代里的小丑,上蹿下跳,窝里窝囊,还真自作多情地以为找到了真爱呢。
  我想通过吃来稳住自己,通过胃的充实来稳定心肝肺的情绪。虽然没什么实际用途,但这让我感觉自己终究为难受的五脏六腑做了点儿什么,不至于束手无策地什么都不做。这个时候,我想让自己做一个对自己负责的人,好像人给劈成了两半,一半要批评另一半。
  我在网上发了个状态,说喜欢广东人的务实,喜欢晚上穿梭于各种热气腾腾的大排档,喜欢年轻学生的朝气蓬勃。末了,不咸不淡加一句“只有飘过的孩子才知道家的意义”。
  那天晚上,我一口气吃了好多东西,有肠粉、腐皮,有各种叫不出名字的东西,好像一辈子再也吃不到一样地大吃。我以为,是不是我多走一走这条他走了几年的路,多吃一些他吃了几年的东西,就能多沾到一些他的生活气息,离他更近。
  我进了一家甜品店,吃了他们家的榴莲蛋卷。我对老板娘说好吃啊想一直能吃到。老板娘憨直可爱爽朗,用带着广东口音的普通话说:“这都是我家老公做的咧!我家老公呀,他做东西可好吃啦!你看我结婚时还瘦瘦的,现在都被他养胖了啦!我老公啊,这些东西都是他自己研究的呀,他多聪明啊。我平时哦,看店也没什么事,嘴馋了就偷偷拿几个吃哇,哈哈,忍不住嘛,太好吃啦!”我被她的情绪感染了,心里是说不出的滋味。她说我很喜欢你,你要常来玩哦,我说我也希望啊,自己在心里接了下一句,可是我明天就要走了。
  那会儿我好像傻了,完全没有捋清思路,深圳又不是他们家开的,为什么失恋了,我就要离开这个城市呢?想不通,过度悲伤的时候完全没有力气思考,像一个活不起的人,干巴巴地等着人拯救,干巴巴地等着人给你下命令。
  我像是恳求,又像是赌气,信誓旦旦地跟老板娘说我还会再来捧场,然后在老板与伙计的恭送声中笑意盈盈地离开,心如刀绞。
  那天晚上,我带着多买的好几份榴莲蛋卷和几天前他一直吵着要的柚子回去。
  他坐在那儿,一处也不放过地盯着我,啤酒洒在身上,眼睛似红非红。我心疼眼前这个男人,一下子要忍不住哭出来,一下子又忍住了。
  我说:“我给你买了柚子。”
  “我不吃柚子。”
  “这几天你明明一直在说柚子柚子的!”
  “我是以为你喜欢吃……”
  “我也不吃柚子啊!我是以为你喜欢吃的!”说着我就嚷起来,朝他喊,喊着喊着我就要哭,但我不能在这时候哭。
  我看着鱼缸里还在游泳的两条鱼,发现动物其实比人有智慧,它们知道怎么在有限的时间里享受能够拥有的一切安逸,人类却总想太多。
  我拿着柚子走过去说道:“咱俩把它吃了,咱俩认识这么长时间,还没在一起吃过柚子呢。”我也不知怎么冒出这么句话,听我这么一说,他赶紧把柚子接过来。我不会买柚子,好厚重的皮,我看着他用钥匙把柚子皮豁开,都没有力气的样子。我吃一口,对他笑一下,他不敢看我,就盯着电脑。
  我们何止没有一起吃过柚子,还没有一起去过海边,没有一起去唱歌,没有一起去爬山,没有一起去旅行……我们没有一起做过的事情太多了。本来计划好那些事情要用一辈子去做的,以为这样就能把剩下的几十年填满,就不会厌烦,谁知道时间不够了。
  我拿出榴莲蛋卷说,这家店的蛋卷很好吃,我多买了一些,你尝尝。他说,你喜欢吃就放在冰箱里吧,等我给你空运过去。
  我们谁也不敢提,榴莲的谐音是留恋。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再也没有吃到榴莲蛋卷。
  每一个饿了或者不饿的时刻,我都在想它。
  都在想,我不能做一个失约的人。
  在巴尔干被陌生的卡车司机威胁时我没有哭过,家庭的担子好像一下子都压了下来挡在前行的路上时我也没有哭过,但我为了一个吃不到的榴莲蛋卷哭了。
  一个成年人因为这样小的事情而在深更半夜掉眼泪,是很丢脸会让人笑话的吧?
  (三)
  我离开那个我和他用很短的时间筑造起来、用瞬间摧毁的小家时,想好好收拾收拾自己,想走得体面一点儿,可慌乱得好像连鞋都来不及穿。
  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早知道时间过得这样快,当时应该把每一天当最后一天来过的。他送我登机,临别时给我一个敷衍的吻。他的头低下来的一瞬间,那个表情后来一直刻在我的心里,提醒我,看人不要看得这样仔细,平白给自己增添不开心。
  我若无其事地说了句“再见”,头也没回,我想,不能回头,回头就说明我在乎,在乎就说明我输了。
  我极力想让自己离开的背影洒脱或性感一些,可背包实在太重了,重得我要驼着背,深一脚浅一脚地晃晃荡荡,姿势又蠢又笨,像只蜗牛。如果我那时知道那个像蜗牛的背影就是这辈子留给他的最后一个背影,我一定不顾一切认认真真地给他一个拥抱,或者一个吻,然后,那个转身漂亮一点儿。
  我默念着最好让这笨重的背景赶紧消失,进了安检口趁着人多混乱,我终于鼓起勇气回了一下头。
  呵呵,那人并不在灯火阑珊处,早消失了。
  飞机上,我俯身再一次看这座城。这的确是一座年轻的城市,有年轻人的稚气、希望、繁忙以及美好。我的世界里天一样大的事,往这车水马龙里一放也就那么回事了。
  我的一把眼泪从中国南边洒到北边,从青松大海洒到白雪皑皑。
  下了飞机,是长春的冰天雪地,这寒冷似乎带着阴谋,好像上天恶意造成的,因为它冷得彻骨,冷得离奇,冷得恶毒和可怕。寒气从四面八方涌来,丝毫不想放过我,从单薄的鞋底直逼五脏六腑,摆明了态度要来毁了我。
  的确,我是从天上直接掉到这冰雪地上的。
  长春的天空下着雪,是那时的我最需要的那种雪,不太看得到,只是感觉得到,细细软软,有点儿像雨又有点儿像雾的样子,落在睫毛上凉凉的,转瞬就化成了眼泪,贴着脸的轮廓心安理得地淌下来。冷气直抵心头,跟我的心迅速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一同缥缈,一同恍惚,一同无情。
  我问这车水马龙,问过往行人,问皑皑白雪,它们好像也同样问我,你究竟在这尘沙中挣扎个什么劲?我那样出现在人群里,我的哭、我的笑、我的张皇或者失落,丝毫引不起人们的兴趣。风雪扼住我的喉咙,风吹得我仅剩一些残破情绪。我看着终年沉默无语的公交车,载着人过去,突然整个世界在我面前倾斜了一下,灯火阑珊一瞬间变得模模糊糊,我不知道自己是站着,还是躺着,还是滑倒了。
  那时我想,同是失恋,对一方来说是不能承受的痛苦,对另一方来说可能是很轻松的事,这有点儿不公平,所以开始恋爱的时候先不要海誓山盟,应先讲好,以后若失恋,甲乙双方概不为对方的任何痛苦或闪失负责。
  我那么结结实实地一摔,好像醒了。像我这样求生存的人还能拿失恋当疼吗?好意思说吗?我要去好姐妹娄晓云家,爬也得爬过去,滚也得滚过去,在这儿不被车轧死也被冻死了!
  刚起来就有电话打过来,吓我一跳,因为我不敢告诉家里人我从深圳落魄地滚回来,而我的全部家当和各种资料档案正在飞往深圳的路上。电话正好是我家里人打来的,我战战兢兢地接听,是我九岁的妹妹。她哭着问我,姐你什么时候回家啊,我好想你。我想撒个谎结果没编出来,因为我忽地想起当初他在我家带我走时我妹妹也在哭,说不要带姐姐走,说这是个坏男人,来了就要把人给领走。
  我说我现在已经在长春了,刚想告诉她别声张,我爸妈在那边已经听到了,赶紧抢过电话问怎么回事。他们是做父母的,这种事,比谁都敏感,他们早已经知道怎么回事了。我还嘴硬,我爸说:“你们吵架了?”我说,我们怎么可能吵架?死活不说。我爸说,那你怎么突然回来还不回家,我实在不会撒谎,支支吾吾说我想家了。我先跟朋友待几天,就赶紧撂下了电话。我实在受不了了,再说下去我就要哭出声音了。
  我这样跌跌撞撞一路孤魂野鬼似的回来,辗转找到娄晓云,我像多少年没见她了似的。
  娄晓云面儿上对谁都好,但谁也不敢拿她当软柿子捏。这女孩子,要温柔有温柔,要泼辣有泼辣,正因为她像对谁都好似的,我不太愿意,好人赖人你都对人家那样,那对我这么好有什么意思。然而,那时的娄晓云是一个缺点也没有了,她就是我的救命恩人,比亲人还亲。
  娄晓云刚结婚没多久,自己弄了个小店面当起了咖啡馆老板娘。我去找她时还有个好朋友也在,看到我回来,大家先例行客套一番,接着都有些不解地,问我怎么回来了。我还是装,他们开始信以为真,但后来就看透了,说,你别装了,你开不开心我们要是看不出来,那这种智商没法儿在外面混!
  娄晓云不是那种会跟你说只有走错路才会看到不一样风景的人,前面有火坑的时候,她不拦着,反而会一脚给你踹里面去,等你知道疼了,她再把你拉上来,然后结结实实告诉你,眼泪再多,灭不了火,你那几滴当水喝太咸,冲马桶又不够。她会告诉你,好运不会站在弱者那边,她会戳着你的脊梁骨,让你直起腰来。
  另一个朋友小球,是个嘴巴极贱心底极软的人,看我这么落魄,想着我走时信誓旦旦威风凛凛的样子,实在可笑极了。
  娄晓云憋不住了开口就骂,快点儿让那个浑蛋男人从你的生命里滚出去!她的骂,那是真的骂。这要是平时也就罢了,她娄晓云就是骂天皇老子,我也是要跟着骂的,但今时今日,她娄晓云居然敢胆大包天骂我的男人,我怎么能忍?!爱情这种事,一个巴掌怎么能拍得响?!
  我那会儿有一肚子委屈,但在娄晓云面前不值一提。她可是过来人,无论我想找点儿什么借口,最后都自取其辱,只得忍着,拼命点头,她说什么,我就拼命点头,好像点着点着就能点明白似的,点得眼泪都出来了。
  我一哭可了不得,他们都吓傻了。我是什么人?是抽三巴掌也不会掉眼泪的女人,是男人也要叫我一声哥的女人,一向活得粗糙,什么事儿在乎过?但这次的哭真是憋不住了,低头时一不小心眼泪就流出来了。
  他们一个推一个,表示这时候得有人说点儿什么。小球那个贱人说,铜盆烂了分量在,失节事小,饿死事大,你吃碗面。
  娄晓云说,仇小丫,你不傻,你只是实在。转身又对小球说,她有什么错,她也就是一个人苦惯了,贪了人家给她那点儿好,她以前没那么乐过,有个人给她那么大乐处,她就迷住了,知道是坑,也舍不得回头了。
  我强憋着,怕两个人哭起来,控制不住局面。
  那几天,我一直紧贴着娄晓云,她打电话给她老公,也是我小学同学老祝,说小丫回来了,你自己到外面找住处吧。老祝问小丫怎么回来了?娄晓云没好声地跟他喊,哎呀,就别问了,哪儿那么多废话!
  我跟娄晓云待在一起,我说我现在病了,只有你能救我,我离开了你就得死。她白天把我带到店里,那会儿一整天一整天的一个顾客也没有,我俩就坐在吧台后面,她忙着修这补那,我就傻傻地坐着。出了门她必须得看紧我,因为我那时已经只剩下半条命,魂都没了,根本不会走路,不会看车。
  她给我做饭、做好吃的,她婆家有事,她就把一个家扔给我疗伤,随便折腾。
  我不回家其实还有个原因,是我前男友的家人觉得我精神特别容易亢奋,可能是已经得了甲亢,怕影响后代。我把这事儿跟娄晓云说了,她差点儿把菜刀抄起来,没好气地骂我。
  我说我也没白去啊,起码去一次还知道我自己生病了,以前都不知道。
  我不是说气话,以前在德国上学时总是要一边做兼职一边学习,三更半夜不睡觉,担心睡得太舒服,就只在地板上铺床被子。当时我自作聪明地以为那样能更有忧患意识,不让自己被惰性拖垮,但当我得知自己可能得了甲亢,并也认为这种可能性非常大时,我以为自己真的病了,在娄晓云家的那几天简直像是在等死了。
  (四)
  半个多月后,我觉得自己稍微像个人了,就买了一大堆东西回家。我知道,我的家人已经等我很久了。
  我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太落魄。
  我先挤出个微笑,再开门,进屋一句话不说,拼命从包里往外掏东西,都快把我自己掏出来了,我妈看我这样子觉得也没什么大问题,还知道吃呢。我一边介绍吃的,一边说深圳怎么好,对于他和他的家,对于在深圳到底经历了什么,只字未提——以后也没再提过,把那段回忆自动抹去了,除了我自己,除了他和他的家人,谁也不知道。而那些让我无法理解或耿耿于怀的东西,很快就会被他们一家人忘记、被他忘记。我可以选择偷偷记得,也可以选择偷偷忘记,这是我给自己争取到的唯一的主动权。
  我妈已经把他当女婿了,一会儿问他咳嗽好没好,说要给配点儿药,一会儿又说,这孩子挺好,告诉我要懂事,别跟人家吵架。我哼哈地答应着,想,能撑就再多撑会儿吧。
  我用了全力,给家人都说困了,等回自己屋里去,关上门之后,眼泪才懂事地掉下来,时间掌握得刚好。我不是哭自己,哭的是这屋子里的三个人,每个人都装了一肚子心事,但谁都没有先提出来,我哭的是这份理解和包容。
  二十二岁,我一不小心成了一个行万里路的女孩,心里一直掖着藏着太多的人和故事,没处发泄,没人分享。
  脚上的泡是自己走出来的,没脸喊疼。
  我出国一走几年,死活都难预料。我妈心小,我爸心大,但心再大他也是个父亲,只有我常常忘了自己还有个家,忘了自己是他们的女儿。
  我每次一回家吃饭,我爸都得先说一句:“总算能吃口团圆饭。”这话是说给我听的。
  过了一段日子,他们渐渐觉得不对劲,因为我妈寄到深圳的包裹又原封不动地退回来了。我给快递打了好几个电话,怕快递到那边给他打电话他会嫌烦,就趁着它刚到深圳时给要回来了。爸妈小心翼翼地问我,怎么不见你们联系,我就用各种理由搪塞,说都忙。爸妈进屋不看我,先看我掉在地上的头发。
  可怜天下父母心,一旦失恋,心疼我的还是爹娘。
  我不敢在他们跟前有任何情绪,我的父母这么多年没享过福,我爸全年下来唯一的娱乐,就是在年三十晚上跟左邻右舍打会儿麻将。我不能没怎么孝顺过爸妈,还总不要脸地伤他们的心。
  男朋友跟我视频,摄像头一打开我被吓了一大跳,我看到一张比一星期前老了十岁的脸,恐怖得简直看不下去。那眼神就好像是野生动物的,充满血丝,如果眼神能杀人,我现在早没命了。他一动也不动地盯着我,问你这几天去哪儿了,我心想你还有脸说,让我一个人孤立无援地回来我死在路上你都不知道,还有什么资格问我这几天去哪儿了!再说,就算我跟人结婚了与你又有什么关系!但这只是我的心理活动,我其实很想他,不想用这仅有一点儿的见面时间来吵架,我说不敢回家。他逐渐缓和下来,委屈得像个小孩子,都要哭出来了。他跟我讲这些天喝得怎么昏天黑地,怎么被哥们儿扛回家,膝盖怎么摔得都是血,我们各自安慰几句便又睡去,他问我什么时候回去。我笑了,我说当初要我走的不是我自己。
  他问我你还会回来吗?我心想,你过来找我我才回去。
  再后来,我看到他把我们住过的那个小家一点点布置成我曾期望的样子,置办了我想要的小家具,在视频里给我看,说就差你了,等你回来。
  我心里不舒服,我觉得他应该更主动一些,可是他越来越忙,我也越来越忙,忙到有一天我突然觉得好像很久没有跟他说话了,一上QQ,发现他的头像已经不在了。他把我删掉了,这是我怎么也不会想到的,我不懂这是什么意思,申请加了几次也没加回来。
  恋爱这种事儿,结束时从来就不需要征得两个人的同意,而另一个人总是要很久后才明白过来。像陶子唱的那首歌:“太委屈,连分手也是让我最后得到消息。”
  我想,非常非常想问他发生了什么,一切都是怎么回事,是有人逼着你这样做吗?但我仅剩的那点儿能够维持我活下去的自尊心不允许我这样做。
  我装模作样活了那么几天,终于忍不住了,我不太懂这是什么意思,毕竟当时的告别没把它当成真正的告别。我想了许久,或许我还可以给他发邮件写信。但写什么呢?哎哟,好久不见啦!不行,太轻佻。想来想去我记起还有一些我认为重要的东西在他那儿,就给他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实际上这信我是真心实意写的,但通篇怎么看怎么觉得虚伪做作,比如我说感谢遇到他,比如我说我还爱他,然后我又没头没尾地说要他把我的东西寄过来。而这么一封不着调的既动了心又动了气的信,发过去很久,也没有回音。
  我一直在等,从白天等到晚上,天黑了,点灯,接着等。
  开始是生气,恋爱时千言万语说不尽,分手时三言两语要转身。
  那时,我在这件事情上想开了,人走了,连招呼都不打,我就当自己做了一场梦!分个手人家还给你写篇论文?还给你摆个分手宴?仇小丫,你需要醒一醒了。
  但后来开始着急,担心他会不会出事了,究竟是不是还活着。直至对他的要求越降越低,本想要一个疏通心意的答复,低到有个答复就行,低到知道他还活着就行,低到希望我有这个权利知道他还活着就行。
  我给他的人生想了一百多种可能,看这一百多种可能里有没有能跟自己挂上钩的结果。
  我的心还没死透。
  这样过了几天,未读邮件里终于有一封是他的名字,我赶紧打开!只有一句话:“我会尽快给你寄过去。”
  心凉了。
  就这么一句话,不是我期待的那样。
  那一刻我有点儿意识到了什么,发了疯一样对着这句话看,简直想把电脑拿火点着了再放在水里泡一泡。我想是不是要像看武功秘籍一样用些特别的方式,我正着看,倒着看,试图看出点儿苦衷、念想来。我想不可能这么简单啊,你别看只有一句话,这句话很有可能大有深意。
  半小时后,我的眼泪才哗啦啦地倾泻而出,我忍不住了,给他回了句曾经打死我也说不出来的话:“你难道不爱我了吗?”
  刚点了发送键我就后悔了,我难道要生生地等着人家给我回句“是,我不爱你了,我看错人了”吗?我不要这样,我怕这句话已经在路上了,赶紧敲电脑给他回信说:“你不用回答了!”我说我不听了,没兴趣听了,快马加鞭地按下发送键,好像晚一秒钟他的答案都会发到了似的。
  我起来照照镜子,发现自己不但没让激情和想念给摧残瘦了,反而水肿似的胖了。这让我愈加鄙视自己没出息,没有资格继续怀念那段短暂而激烈的爱情。
  我意识到自己终于失恋了之后,什么事情也做不下去,只把自己关在家里,趁着眼泪流出去的间隙在电脑上敲点儿文字,另外就是吃,我心里一难受,首先就想到吃。一边吃一边羡慕那些即使难受时胃也有志气对食物摆出高姿态的人,那样的人失一次恋起码能出落得脱胎换骨,我失一次恋恨不得能胖个十斤八斤。这对于一向要强的我,简直是雪上加霜的打击,我本以为变得比以前漂亮一些也好从容地在他跟前摆摆姿态,但这下我连气他的资格都没有了,唯一能做的,就是骂骂自己有多么窝囊。
  我开始破罐子破摔,横七竖八地躺在床上,把衣服袜子扔得满屋都是,不洗碗,吃油炸食品,喝碳酸饮料,“反正你现在看不到我,反正你不娶我,我胖不胖丑不丑跟你也没关系了,这下我自由了呢,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我要作上天!有本事你来管我啊!”
  我甚至还想问他:“你说过,我们必须要在一起的啊,你说过我们要永远不分开的啊。”这话我是有理由问的,然而当我需要问这句话时,也已经没有问的必要了。
  我过了一个失魂落魄的春节,最怕好心的亲戚问我:“哎,你前段时间那男朋友怎么样了?”
  毕竟我看起来怎么也不像一个为情所伤的女人,没人相信我能有多少痛苦,而且我的一张圆脸使我在悲恸面前也很难显得悲伤和严肃。
  幸好没有人多嘴。
  我曾以为他删除了我的一切联系方式后还会经常想念我,我对任何一个来我页面的没有头像也没有好友的空ID欣喜若狂,我盯着那个ID名字和上面的城市地址分析来分析去,试图找到任何一点证明是他的蛛丝马迹。每一个可疑的空头像出现都能让我失控地立刻回头检查自己主页,有没有哪句话说得不合时宜,有没有哪句话他看到会有点儿失落。我也会责怪自己,为什么刚刚说了那样的话,要不要赶快说点儿好听的补救回来,或许他一会儿还要来呢。
  失恋就像一场大病,将人折磨成非人的样子,让人从里到外失去了主心骨,失去了意志和灵魂,失去了曾经信仰的一切,让人变成一条饿疯了的狗,对着一切尚有余味的空肉罐头疯狂追逐和绝望咆哮。
  太侮辱人了。
  在以前的生活里,我也常常遭遇无奈,可不管怎样的无奈几乎都是可以面对的,纠结一段时间,要么跳过去,要么绕过去,或者索性换一条路走,总之不会把自己堵在死胡同里。唯独失恋这种事,真是一点儿办法都没有,它是软刀子、慢性毒药,无影无形,让你浑身瘫软、四肢无力、大脑空白,你除了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沦陷下去,别无他法,这对于一个一向要强的我,痛苦得无药可医,只能靠麻木来缓解自己。
  我在窗台前一坐就是几个小时,没完没了地想,可似乎怎么都理不清头绪。“他并不爱我,他只是让我以为他很爱我,我可以搜集出一大堆证据来证明他没那么爱我……可是我不能这样做,这种做法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没有丝毫益处的,那完全是在自讨苦吃。”
  我让自己忙起来,有没有意义无所谓了,人活着才有意义,死了还谈什么意义,我可劲儿地催眠自己。自个儿的身子,不让用?谁也管不着我!我想让自己忙起来,忙到脚打后脑勺,累得动也不能动,把想说的话、想念的人,都交给梦去处理,在梦里就算我对也好,错也好,哭也好,喊也好,爱也好,悔也好,都能痛痛快快,没人笑话,而白天的我还是我,是养家糊口的仇小丫,不能被任何事打败了。
  窗外的雪化成了水,墙角吹起了打着卷的风,那条被白雪覆盖的街上,曾经蹦跳着两颗最快乐、最感恩的心,现在呢,时间过去了好久,垃圾袋都被风吹起,重新见天日了,这就是春天来了。
  东北的春天来得晚一些,这让我舒服,我不想自己的心和外面的天气是两个季节,那会让我觉得自己被整个世界抛弃了。
  (五)
  我终于鼓起勇气,一个人偷偷摸摸去医院做检查,没让家人知道。我自己在医院里抽血时一点儿都不害怕,我觉得更可怕的事我已经经历过了,只是我每每看到身边的女孩被家人被男友呵护着从身边经过时,就感到十分心寒。
  几天后,我的检查结果出来。我提心吊胆地去取,医生说你没病啊,你就是抗体低,需要好好调整饮食和睡眠,连药都不用吃。虽然我知道即使生病也不至于死,但仍有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我在这世界上的财产就只剩这一条命,我居然还那么不知道珍惜。
  我为自己还能继续活在这世界上高兴,“活到现在真是一大奇迹,真值得庆幸。”出了医院,我在春寒料峭的街道上笑得愤世嫉俗,我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那股明白让我直起腰,昂起头。即使心里仍然莫名委屈,但那股委屈让我浑身充满力量,这股力量十分熟悉,在欧洲,在每一个绝望和屈辱的时刻来临,我的身体都能迸发出这种力量。
  他们说我得了病,那么就当那个恋爱里的我得了绝症死了吧,现在在这条路上走着的是一个新的仇小丫,带着一路走来的斗志、经历和教训。
  我给娄晓云打电话:“出结果了,我没病,滚出来给我庆生。”
  娄晓云长舒了一口气,她比我敏感,她一开始就不信我有病,只是看到我那副实在活不起的样子,既担心又不敢肯定,现在,她为我开心,也为我难过。但她什么都没说,她带上几个朋友来接我一起去吃所谓的庆生饭。我悲哀而绝望,却仍然执着地以胜利者自居。
  阳光晃得我眼泪流下来,我想起他,想起曾经的自己像个无辜的傻孩子。
  娄晓云英姿飒爽地走过来,迷迷糊糊的我突然一个激灵。这个头发已经长到过臀而且发质好到可以直接去拍广告的女人,这个好像从出生起就带着长头发的女人,一剪子把头发剪了。我以为长发女人想剪短发有两种情况,第一是失恋伤心想要一个所谓的从头开始;第二是她活着活着就自动完成了一次生命大换血,娄姑娘显然是后者。
  她兴高采烈地给我看她留长发时搂着老祝的合影,不需要说任何话,她浑身都散发着让男女为之着迷的魅力,那魅力不言自明:是的,我还是那个娄晓云,曾经真诚地犯傻,现在真实地快乐,不管你怎样看我,不管我是什么样子,我被人爱着。
  这样的她真是太性感了,她是真正勇敢的人,是在一个痛苦而无奈的大环境下,真正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并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丝毫不迟疑的人。
  那个吹牛不打草稿、声称暗恋了我三年的男人张某其实和我认识有四年了,我们在这四年里互相看着对方起落、成长、变化,互相打击,在伤口撒盐,落井下石,看对方笑话,我们曾巴不得对方混成狗然后趴着过来求自己,我失恋了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来趁火打劫,软硬兼施逼着我给他制作一部小成本片子,他投资,剩下一切我来操刀。我知道,他是想让我真正从郁闷里走出来,走进那个真正属于我的天地里。
  而小球去了北京,玩起了独立杂志,终于走进了那个他一直向往的领域。
  我失去了爱人,却得到了爱。从失恋里走了一遭出来,更知道人生里什么东西是弥足珍贵,什么东西应该果断放弃的。
  我庆幸和感激自己是一个朋友比钱多的女人,是一个得到的爱比受过的伤更多的女人。
  感激我和他们相遇,感激他们一直都在,感激他们一次次对我无条件地信任。
  我慢慢地恢复了常态,抑郁转换成亢奋,饱满的痛苦,充足的底气,扛得住流年,经得起变迁,明白了原来世上没有凭空的美丽,美丽一定要经过打磨、训练,这样的美丽看似巧夺天工,实际上早已经过了长久的寂寞和修炼,因此才持久且耐人寻味。
  回来时,我走在去年冬天某个深夜里哭过的那条下雪的路,发现那里居然已经开满了好看的花,这不可避免地勾起了一些去年的回忆,继而百感交集了一下,然后便甩着半长不短的头发若无其事地走在芳香四溢的春天里。
  后来,由于有些事情无法彻底忘记,我就成了一个说故事的人,写字成了我的日常状态,不为什么,也许是我需要有一个发泄的出口,而我也很幸运地找到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