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臣召唤系统[基建] 第218节
作者:情诗与海      更新:2022-01-21 20:57      字数:4651
  这里的人是不吃莲藕的,所以伦纳德准备的菜肴对于父亲和大哥来说是很新鲜的。
  至于莲藕怎么来的……
  一些贵族会用荷花来装饰庭院,伦纳德参观了人家的庭院后就把人家池塘给挖了。
  第一个被挖池塘的贵族都吓死了,他甚至怀疑伦纳德觉得这里风景不错,适合杀点人埋进去,来年这里的荷花会开的更鲜艳的(……)。
  这也不怪那个贵族浮想联翩,实在是伦纳德的名声太差了。
  很多贵族认为伦纳德是一个血腥残暴可怕的国王,因为伦纳德处置了太多贵族,所以那些贵族说伦纳德最喜欢看贵族死亡了,贱民的鲜血引不起他的兴趣,他喜欢看高贵的人流血,这真的是非常可怕。
  这个论调比起人人平等来说更加深入人心,毕竟‘贵族的鲜血比平民的鲜血更能引起国王的愉悦’,这一变态看法本质上依旧维护了贵族的高贵,所以被贵族们广泛接受。
  伦纳德听了后只想抽搐嘴角。
  贵族池塘里自然是没有多少莲藕的,所以明年要集中起来人工栽培。
  莲藕可生食,也可做菜,除却吃以外,药用价值还相当的高。荷花的花须果实这些都是好东西,所以很有栽培的价值。
  莲藕在中国历史悠久,《诗经》里酒有“山有扶苏,隰有荷华”的名句,蔡伦对栽种荷花肯定很有心得。伦纳德想到这里后就更想让蔡伦赶紧复活了。
  伦纳德给父亲霍勒斯和大哥格雷厄姆首先准备的就是相当有名的莲藕排骨汤了,莲藕排骨汤是鄂菜中的传统名菜。排骨来自系统所奖励的荣昌猪,荣昌猪是中国名猪,位居世界八大优良种猪。它适应力很强,瘦肉率挺高,但不如金华猪高,后者瘦到只适合做火腿的地步,而荣昌猪最适合直接吃了。
  排骨本身是猪身上最好吃的部分,来自荣昌猪的排骨更是鲜嫩无比、肉香四溢。莲藕排骨汤,清新的莲藕香味,与浓郁美好的排骨肉香混合在一起,在舌尖迸发出强烈的美味来。
  父亲霍勒斯和大哥格雷厄姆进来的时候伦纳德刚盛好排骨莲藕汤,父亲霍勒斯一挑眉正要说话,伦纳德抢先笑着说:“父亲、大哥,来尝尝我炖的莲藕排骨汤。”
  其实严格上来说是伦纳德指挥着厨师做的,但是既然古时候有皇帝种树的方式是其他人种好了他拍拍土,那伦纳德这都动嘴指挥半天了,也直接算是他做的了。
  听伦纳德说了这话,父亲霍勒斯的表情好了一些。
  毕竟人家现在都是帝国皇帝了,主动给你做饭,还主动给你盛饭,说明他还是认他这个父亲的。
  大哥格雷厄姆看了看父亲霍勒斯,又看了看冒着热气的排骨汤,沉默。
  霍勒斯看了眼格雷厄姆,发现格雷厄姆在看排骨汤。于是霍勒斯又哼了声,先给了个面子坐下,准备待会儿在发难。
  看到父亲坐下,格雷厄姆也立刻坐下了。
  “这个是莲藕,在东方常吃,来源于荷花。”伦纳德用筷子夹起莲藕说道:“莲藕本身微甜,可用药,也可以磨成藕粉,清热开胃,也很滋补。我明年要栽种大批荷花,将荷花方面的产业搞起来。”
  格雷厄姆说:“恩……我对荷花有一些印象,母亲养了不少荷花。”等我回去就把莲藕挖出来吃了,我不是那么想吃莲藕真的,我只是想试试一下伦纳德所说的微甜是什么味道。
  “嗯。”伦纳德点头,也不知道明年能不能复活蔡伦,如果不能的话,要不要让母亲克里琴斯去种荷花啊,他随意想到,然后继续介绍:“这个排骨所用的猪名为荣昌猪,我计划将它大规模推行下去,另外还有一种猪适合做火腿,我拜托了雄鹰布鲁斯那边养殖那种猪。如今这些已经谈妥了,不消几年,我们所吃的肉食质量就会大大提升。”
  霍勒斯喝了一口,香喷喷的莲藕排骨汤,浓郁喷香的味道,软糯美味的莲藕和肉香四溢的排骨带来了极佳的享受。
  鲜醇香美的排骨汤这让他的心情和缓了不少。
  伦纳德拍了拍手,仆人们端来了糯米莲藕,糯米莲藕是一道甜点,将糯米填充入莲藕中,再淋上蜂蜜。莲藕软糯,米香浓郁,味道清甜可口,可清热生津,消除烦躁。
  伦纳德介绍道:“这是糯米莲藕,来自东方的一种传统点心,它有团圆和睦的意思。”
  这时候拿出这个糕点很应景。
  格雷厄姆看去,只见糯米莲藕闪烁着晶莹美丽的光泽,还未入口,唾液就擅自分泌出来了。
  接下来是姜汁猪排了,猪排依旧是荣昌猪的猪排,配菜有些蟹味菇,猪排香嫩唯美,将酱料的味道满满当当的吸收进去,旁边点缀的蟹味菇也吸了不少酱料。用叉子叉起猪排,一口咬下去,美味的肉汁瞬间溅了出来,香喷的肉味扩散,再配一口蟹味菇,蟹味菇的味道减弱了猪排的油腻感,二者在口中紧紧缠绕在一起,不用酝酿太久火山便剧烈爆发,美味的洪流席卷一切,甚至要将所有理智焚烧成灰。
  伦纳德在旁边适时地说:“父亲和大哥相比也看出来了,今天的晚宴基本只有两道主菜,一是猪肉,二是莲藕。”他顿了顿,说:“光是这两道食材就能做很多很多的佳肴美味,但是要推广这些菜肴,却有很多事情要做。登基晚宴我用火腿招待了贵族们,顺便给他们下达了养猪的命令,所以……嗯……”
  父亲霍勒斯颇有些无语:“所以,你给我的解释就是,你这么着急着当皇帝,目的是在各地培养种植各种食材?好做美食?”
  伦纳德目光乱飞:“虽然……那个,但父亲你吃的很开心不是吗?”
  霍勒斯无奈地放下叉子,“你啊,从小就不让我省心。”
  虽然这个理由太过拙劣,但此时吃着这么好吃的东西还真不好直接当面反驳。
  如果现在拍了桌子大喊一声“如同儿戏”,但接下来坐下继续吃岂不是很没面子。
  看着霍勒斯这个样子,伦纳德明白自己暂时蒙混过关了。
  旁边的格雷厄姆插嘴说:“那伦纳德,我是说陛下,林叶城那边适合养殖什么?”
  霍勒斯:“……”
  怎么满脑子都是吃的,一个两个都要气死我。
  霍勒斯索性低下头用心吃饭,眼不见心不烦。
  ……
  恩,当真很好吃。
  第169章 丰收节·巨石团团长再……
  丰收节。
  天空上飘扬着各个家族的旗帜,炽日城随处可见披着不同铠甲、盾牌上绣着不同纹章的骑士们。他们镶嵌着银子的佩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成为了城市里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炽日城的每一座酒馆里都塞满了客人,伦纳德所办的洗浴豪华会所更是人满为患。在高俅的预算中,这次丰收节大致要花五千的金币,但丰收节还未开始,酒馆与会所的盈利已经超越了这个数字。
  丰收节每晚都有宴会,宴会里将会有和珅培养的吟游诗人在其中大放异彩。这些吟游诗人在丰收节时打出名气,而后会如星辰般散落到大陆的各个领地中,为当地的领主和人民服务,同时,他们会将各种情报传递回魏忠贤的手中,成为魏忠贤情报部门明面上的探子。
  丰收节的内容比起往年丰富了不少,竞技内容也不仅仅是单纯的比武了,还包括赛跑、马术、射箭,甚至还包括辩论。
  “武方面帝国一直很重视,但现在也应该重视文了。”魏忠贤如此说道。
  “科举制。”伦纳德说。
  魏忠贤点头,“是的,陛下,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毕竟现在还没这个文化基础,贵族们觉得自己领地上有个管事儿的学士就行了。学士本身的水平参差不齐,毕竟在学士学院,也是讲究血统的。
  “我感觉一旦牵扯上血统就没好事儿。”伦纳德郁闷地说道。
  此时他正坐在深绿色的帐篷中,下方是热热闹闹表演节目的吟游诗人。
  高俅否决了一些吟游诗人们受欢迎的传统节目,比如用屁股吹喇叭,将【】涂上蜂蜜让后找来黑熊之类的,虽然他还真有些兴趣旁观一下但他觉得伦纳德不会喜欢这种玩意儿的。当然他觉得伦纳德可能也会有一丢丢兴趣(……),不过还是算了。
  除此之外,高俅保留了吟游诗人杂耍、钻火圈这类的传统艺能,并且把场面弄的非常宏大,他对于搞这些是很有心得的。
  这时,魏忠贤在伦纳德旁边坐下:“和布朗公爵谈完了。”
  “辛苦了。”伦纳德说。
  “这是我应该做的。”魏忠贤回答。
  魏忠贤和布朗公爵谈的是灰土岛的农业问题,魏忠贤打算亲自去一趟灰土岛考察当地气候,看看适宜种植什么和养殖什么。
  “布郎家族那边态度如何?”伦纳德说。
  “表面温和。”魏忠贤说。
  伦纳德捕捉到了他的言外之意:“那你准备怎么处理?”
  “废现任家主。”魏忠贤言简意赅:“找个温顺的血亲来继承他的位置。”
  “喔,这也不错。”伦纳德点头,至少不用死人。
  晚钟镇的贵族区就是专门给这些身份高贵的人居住的地方,包括前任国王瑞德五世,那里戒备森严,有进无出,但基础设施之类都很不错,没有进取心的贵族进去后立刻就醉生梦死了。魏忠贤时不时派吟游诗人进去,然后写一些夸赞伦纳德仁慈的诗篇船传唱出去。这就导致伦纳德在民间的形象极其割裂,有人认为他血腥残暴,有人认为他仁慈宽厚,当然对于平民来说伦纳德是个好国王,因为他们的生活肉眼可见的舒服了。
  魏忠贤又汇报了一些琐事,伦纳德打着哈欠听着。
  午后总是容易犯困。
  “陛下,如果困的话就休息一阵吧。”魏忠贤说。
  “恩……”伦纳德有些犹豫,“国王提前离开,这样好吗?”
  魏忠贤笑了,“往上爬这么久了,如果连想睡就睡这一点都做不到,这也太悲哀了。”
  魏忠贤很多时候的话总是这么的一阵见血。
  “恩,很有道理!”伦纳德点头,“哈哈哈奋斗的目标就是为了啥时候想睡觉就睡觉。”接着他补充,“还有在全国范围内种田。”
  ……
  在这个大陆范围内、因地制宜的种田,人口有限,想要继续扩大耕地面积,最好的方式就是发展农业技术。
  如今小荆棘堡的农业技术已经超越了这个时代,但大陆整体的耕田技术却还是比较低下的,所以首先要做的就是推广。
  伦纳德划分了几个重要的农业区,然后让和珅来回跑着修房子。
  南方过于潮湿,和珅将农业区旁边的一些旧房子推倒,修建了一批楼阁式住宅。主要材料是砖木,榫卯加水泥的混搭让房子修建极快。
  伦纳德正在皇宫里看着和珅提交上来的信件,突然得到急报:“有人攻城!”
  伦纳德都惊了,这是哪个不长眼的居然敢对皇城动手?然后他起身,“披挂起来,随我一起上城墙。”
  一起上炽日城城墙的还有吕布,伦纳德登高望远,看到几千人的部队拖拖拉拉地往皇城走,没有旗帜。吕布递来望远镜,伦纳德仔细一看,发现他们武器凌乱,看着像一伙强盗。
  为首的壮汉怎么看怎么熟悉,伦纳德略一回想,哦,这不是昔日的巨石团团长吗?
  当年和他多次摩擦,伦纳德每次都放虎归山,对方也不负他的期望多次杀了回来又被他杀了回去,反复压榨了不少天命点数。巨石团和二哥维托可是自己穿越后的第一桶金的来源,永远在自己心里有着特殊的地位。伦纳德如此深情地想到。
  这是又杀回来了?
  伦纳德兴致勃勃地放下望远镜,对吕布说:“是巨石团团长?”
  “那是什么?”吕布早已忘记这种小事。
  当时对伦纳德来说惊心动魄的战斗,但对于吕布就如同踩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后来吕布南征北战,早就忘了当年的事情。
  “一个,故人。”伦纳德说。
  下令打开城门,伦纳德和吕布并马前行,身后跟着一千骑兵。
  他黑蓝盔甲上面镶嵌着金色的郁金香花纹,披风是蓝色与金色相间的格子图案,盾牌自然是招牌的长剑荆棘。国王的盔甲已经极尽豪华了,但还是比不过吕布的装束——毕竟这个吕布来自演艺里。不过一般情况下吕布不穿他的全套战甲,他的战衣大部分时间都在工坊里,供人研究学习上面雕刻的花纹,作为学习教材。
  与强盗相距不过二百米,伦纳德勒马停下,他正要说什么的时候,巨石团团长从马上滚了下来,一路小跑向伦纳德。
  伦纳德身边的侍卫立刻举起了弓箭。
  巨石团团长小跑到伦纳德面前,然后深深鞠躬,“日安,国王陛下。”
  “好久不见啊。”伦纳德说,“巨石团团长,你是来抢劫炽日城的吗?”
  “不敢,当然不敢。”巨石团团长继续弯着腰,“我本来在北方一带活动,听说陛下您当了皇帝,所以,恩,所以过来……”
  他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旁边的吕布笑着说:“哦,你要归顺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