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0章 裁判所
作者:虫草田十      更新:2021-07-08 15:44      字数:2061
  “各位观众,前一阵曾经引发舆论关注的园能寺明美涉毒案件今天就要正式开庭了,根据我们最新得到的消息,负责本次公诉的检事官是来自最高检察厅的落合克洋检事……”
  就在林修一向刑事部长递交了辞表之后不到一个星期,园能寺明美和母亲伊莎贝尔园能寺就一起作为被告被东京地方检事厅提起了公诉,在此之前,明美因为犯罪情节轻微,所以被允许通过保释的方式回到家中。不过……因为官司尚未了结,所以明美这段时间都不能离开日本。
  作为本案的主犯,明美的母亲伊莎贝尔·园能寺再此期间一直都被警方羁押在府中刑务所内。而本案的关键,即伊莎贝尔·园能寺所声称的那个把行李箱交给他的男人,因为一直无法在监控视频中发现他的踪影,所以从一开始就被组对总务课认为是嫌疑人意图逃避罪责而蓄意虚构出来的人物。也正因为此,伊莎贝尔的处境现在不容乐观。
  按照近些年来的统计数据,由警方提交给检察厅的刑事案件中,最终被裁判所判处有罪的比率高达99.9%,这也就意味着,从这起案件被移交给东京高等检察厅的时刻开始,伊莎贝尔夫人和明美洗清冤屈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了。
  “所以……修酱都是为了我才会不顾一切的选择辞职对吗?”
  听到林修一说出辞职的消息,明美不由得感到非常的震惊,即使明美或许并不清楚林修一能够取得今天的地位究竟付诸了多少的努力,但是他也知道警视的职位对于普通人来说究竟有多么的重要,可是,现在为了自己的麻烦,林修一居然毫不留恋的就舍弃了这一切。
  “实在是太可惜了,辞去警视的职位就等于一下子放弃了你这些年所有的努力,不过……这样一来你确实是可以通过律师助手的身份调阅警方的原始证据了!”
  景子听到了这个消息的时候,虽然也同样为林修一感到惋惜,但是她却也同样认同这是目前唯一可以让林修一接触到案卷的方法,而一旦林修一有机会拿到第一手的证据,那么查清楚事实的真相或许就没有那么困难了。
  “那么……现在我们怎么办?”
  站在等候室里,此时像是一个局外人似得佐田弁护士不由得有些怀疑的问道,说起来佐田弁护士也算是在刑事辩护方面比较资深的专家了,可是正因为他的经验,所以眼前的这个案子在他看来似乎并没有什么进行无罪辩护的必要。因为从目前的证据来看,几乎所有的证据都对被告伊莎贝尔女士和明美小姐不利,毕竟伊莎贝尔夫人可是当场被人发现携带了那些违法的毒品的,至于明美小姐,因为是事后才赶回安检入口的,所以严格来说,她倒是有无罪辩护的可能,不过……前提是伊莎贝尔夫人必须承认所有的罪名。
  “佐田先生,请问……如果想要进行无罪辩护的话,我们是不是必须证明真的有人把那个行李箱交给了伊莎贝尔女士呢?”
  “是的,如果能够证明当时确实像伊莎贝尔女士所说的那样有一名男子把行李箱交给了他的话,那么我们就会有新的证据提交给裁判所,这样的话,进行无罪辩护的成功率也会大大提高,最起码,我们可以证明警方现有的证据是片面的,不完整的!不过……您所说的证据必须在审判结束之前提交到法庭才可以……”
  听到佐田弁护士的提醒,林修一认可的点了点头,随后他站起身来对等候着一会儿出庭的伊莎贝尔夫人和明美说道:
  “我可能会离开一阵子,在这段时间里请你们暂时忍耐一下,我想……我会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的!”
  林修一说完这句话,随后便拿起了从律师那里得到的资料,然后径直的离开了法庭。林修一直到,现在解决问题的关键并不在法庭,如果他不能找到新的证据证明伊莎贝尔女士的证词的话,那么一切就都变得没有价值了。
  当开庭的时间到来了之后,明美便跟在律师的身后一起离开了休息室。而景子,则因为身份的缘故并不适合在这个时候露面,她先是站起身来拥抱了明美一下,随后便重新坐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景子的身体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所以一时之间她还无法重返警察厅继续自己的工作,不过……已经嗅到了一丝阴谋味道的景子现在也开始暗中在调查这件事情了,警视厅和检察厅这才反常的联手,确实是让景子感到有些意外,但愿这一次自己的动作不会太慢!
  当法庭的审判程序正式开始之后,明美的母亲腰间带着囚禁犯人的绳索首先坐上了被告席位,此时她有些犹豫的看向了坐在一旁的公诉人。只见公诉人不急不慢的从座位上站起身来,随后用清晰而舒缓的语气对伊莎贝尔女士问道:
  “伊莎贝尔·园能寺女士,请问……您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吗?上个月的13号,您和您的女儿园能寺明美小姐携带着一批违反麻药取缔法的药品意图通过机场的安检,随后被当场发现,请问……您对这件事情还有印象吧!”
  为了照顾伊莎贝尔夫人,现场有裁判所聘请的翻译将公诉人和法官的话语翻译给伊莎贝尔夫人。听到落合检事的提问,伊莎贝尔有些疑惑的看了坐在一旁的佐田弁护士一眼,随后只能有些无奈地点了点头。
  “那么……您承认是您将那些毒品带进机场的了?”
  “反对,公诉人并不能从证据直接推导出伊莎贝尔女士就是这些毒品的所有者……”
  “反对无效,原告请回答公诉人提出的问题。”
  “不,那些毒品不是我带进机场的,是我在安检处等待女儿的时候,一个前来搭讪的男子交给我的,他说……他跟我搭乘同一班飞机,所以让我帮他把行李先带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