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问鼎仇城 第14节
作者:
洛无奇 更新:2022-04-09 17:31 字数:5688
凌希照旧是那副气死人不偿命的平淡语气:“没事。”
“没事你就在家里等着,我开车去接你!”陆孝严捏着方向盘的手不知不觉加重了力气,“朋友之间吃个饭,还要人三请四请的吗?”
凌希也不反驳,只是继续坚持着自己的答案:“我不去吃饭。”
在陆孝严的认知里头,他和凌希之间始终有根看不见的锁链维系着,只要他不主动赶凌希走,凌希就永远不会弃他而去,所以凌希不肯跟着他去吃饭一定是有原因的:“你到底有什么事?难道不能说?”
凌希好像被人按下了重播键:“没事。”
关于“去不去吃饭”和“有没有事”这样毫无意义的对话翻来覆去绕了好几圈,直到陆孝严将车停在凌希家楼下还没理出个头绪。凌希越是拒绝,陆孝严越是非要他接受不可,对于陆孝严来说比丢面子更严重的是凌希脱离了他的掌控。
车子刚刚停稳,陆孝严就看到凌希一手握着电话一手提着便利店的袋子远远走了过来,他立刻打开车门迎了上去。
凌希听着听着电话,忽然没声音了,他还以为是信号出了问题,捏着手机傻乎乎摇晃着。因为一直低头走路,差点和人撞了个满怀,他急忙抬头想说声“抱歉”,却看到陆孝严气势汹汹地横在面前。
不等凌希开口,陆孝严一把夺过了他手上的袋子,打开一看,里头装着杯面、牛奶和一包黑巧克力。陆孝严略显不悦地拎着袋子抖了抖:“你打算晚饭就吃这个?”
“还有煎蛋。”凌希点点头,并没感到任何不妥。
陆孝严嫌弃得嘴都快歪了:“就你做的那个屎……那个煎蛋也能吃?”他左右瞧了瞧,见旁边就有个垃圾桶,直接一甩手将袋子连同杯面、牛奶都丢了进去,然后扯着凌希胳膊将人带到车子旁边,粗鲁地塞了进去。
凌希并没多做挣扎,他满心里还在为糟蹋食物而惋惜着,就算自己不吃,留给乞丐或者野猫、野狗填肚皮总是好的,像这样白白丢进垃圾桶简直是犯罪。结果一不留神,上车的时候小腿磕在了门边上,除了有点儿疼之外,裤子还被蹭上了一条黑印子。
陆孝严系好安全带刚准备发动车子,就看到凌希用手不断拍打着裤腿,表情要多苦有多苦,他不放心地问:“怎么了,撞到了吗?严重不严重?”
凌希不理他,继续与裤子上那条污渍奋战着。
陆孝严伸手过去扯了凌希一下:“过来我看看。”
凌希还是不理他,手上的动作由拍打改成了大力揉搓。陆孝严没办法,只好强行把凌希的腿扳了过来。其实凌希穿的是条灰色工装裤,脏那么点儿不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但以凌希别扭的性格,一定会把污迹放大无数倍,搞不好还会把自己想象得满身泥垢、灰头土脸,陆孝严实在看不下去了:“得啦得啦,我买条一样的裤子赔给你,行不行?”
凌希眉头登时拧了起来:“我的裤子,干嘛要你买。”
“你可真是……”在陆孝严看来,凌希未免太小题大做了些,但这事与他脱不了干系,他理亏也不好多说什么。
眼看着气氛就快闹僵了,不知哪里飞来一只小瓢虫,穿过半开的车窗慢悠悠、颤巍巍落在了陆孝严的领带上。陆孝严有些厌烦,拇指、食指一捏打算把虫子丢出窗外,却发现凌希正目不转睛盯着他的手,眼里满是好奇。
陆孝严揣摩着凌希的心思,将小虫递了过去,凌希果然伸手接了。陆孝严试图转移话题:“这里怎么会有七星瓢虫,是不是附近哪座公园种了果树?”
“这不是七星瓢虫。”凌希很认真地纠正陆孝严,“这是十一星瓢虫。”
“啊?”陆孝严完全闹不明白七星还是十一星有什么要紧,“不都是瓢虫?”
凌希尽职尽责做着科普:“七星瓢虫是益虫,十一星瓢虫是害虫。”
“哦,这样啊……”陆孝严原本不想理会这个幼稚的问题,可凌希一直在用循循善诱的眼神看着他,让他抵挡不住。
陆孝严想不通凌希为什么总是坚持一些在别人看来无关紧要的细节,仿佛跟他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要知道他光是分辨周遭的人是好是坏就花了一辈子,哪还有闲情逸致去分辨一只虫子的好坏。
陆孝严暗自腹诽的功夫,凌希已经丢下他专注于那只瓢虫去了,好像看着一只小瓢虫在掌心爬来爬去是件多么有意思的事似的。陆孝严尽量把车开得很稳,不去打扰安安静静观察大自然的“小学生”凌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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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孝严带着凌希回到自己居住的公寓,几个朋友也都到了,林广乐和蔡史墨坐在沙发上吵吵嚷嚷打着游戏机,戴志友帮好姐一起在厨房忙碌着。
一进门陆孝严就迫不及待把凌希拉到了鱼缸旁边,兴冲冲指点给他看里头那几尾花色各异的名贵热带鱼,炫耀之情溢于言表。林广乐光顾着扭头看热闹,手上忘了按操控钮,游戏很快输掉了,传出了系统“哈哈哈”的怪笑声。
蔡史墨没能破纪录,郁闷地推了把林广乐:“看什么呢?”
林广乐食指往嘴唇上一竖:“嘘,看幼稚园葵花班的小朋友呢。”
戴志友正好经过,听话听了半截:“怎么今天还有别人来吗?还带着小朋友?要不要我准备些儿童餐?”
剩下那两个也懒得理他,蔡史墨凑到林广乐旁边小声问:“上次不是还有个夏什么的吗?孝严到底看上谁了?”
林广乐美滋滋一撇下巴:“这个好,傻乎乎逗着玩最有意思了,反正我喜欢这个。”
戴志友坐到了林广乐另一边,语重心长地劝着他:“阿乐你不要这样,真的,影响兄弟感情的。”
林广乐直接把他推了出去:“呆头,以你的智商这辈子不要妄想考下律师执照了,还是做厨师更有前途些。”
打打闹闹的功夫,晚餐准备妥当了,好姐出来一一招呼着几个人:“蔡主任,大头,金宝,吃饭了。”
蔡史墨有些尴尬地站起身:“好姐,我是阿mo,蔡主任是家父。”
戴志友倒是不介意被人叫错名字:“大头、呆头都无所谓啦,怎么样都好。”
只有林广乐反应最强烈,冲到好姐面前不断展示着自己圆滚滚的娃娃脸:“好姐,看清楚,我是阿乐!阿乐!”
无论是好姐的称呼、林广乐的举动、还是其他几人的笑容都让凌希颇为不解,在旁边看得一脸迷茫,陆孝严笑着跟他解释道:“金宝是好姐去世的小儿子,都是二十几年前的事了。好姐最近健康状况出了点问题,记忆力不太好,经常叫错名字,不过该认得的她都认得。”
话音刚落,好姐就朝着陆孝严招了招手:“美丽,快去洗手吃饭。”
现场短暂沉默了片刻,除陆孝严之外的三个人一起哄堂大笑起来。凌希悄悄问捂着肚子的林广乐:“乐哥,美丽是谁?”
林广乐幸灾乐祸地解释道:“我来告诉你吧,好姐的名字叫陈美好,她妹妹叫陈美丽,哈哈哈……”
没等笑完,陆孝严一记凶悍的眼神儿瞪了过来:“很好笑是不是?笑得很开心是不是?”
林广乐一缩脖子,假装求饶道:“不敢啦不敢啦!不好笑,噗,一点也不好笑!”
他想跑去戴志友身后躲起来,可惜动作不够敏捷,被陆孝严揪着衣领拖进了卫生间。林广乐抓着门框呼救道:“保安呢?保安!有人要殴打总裁!”
蔡史墨用肩膀撞了撞戴志友:“保安,林总裁叫你呢?”
戴志友笑得朴实又憨厚:“总裁,这次想要冰块还是蜡烛?”
蔡史墨殷勤地补充道:“还有芥末和辣椒油,不知道总裁喜欢哪种口味?”
三个人都去围攻林广乐了,就剩了凌希呆呆站在客厅中央,好姐走过来上下打量着他:“多大了?”
凌希乖乖回答:“十九。”
好姐笑眯眯地问:“嫁人了吗?”
凌希有些发懵,大眼睛不停眨巴着,求助地望向陆孝严,可那几个男人闹得正起劲儿,根本顾不上他,好姐还不依不饶地追问着:“嫁人了吗?”
凌希很为难地抿了抿嘴:“阿姨,我是男的。”
好姐一脸“我早知道”的不屑表情:“还真当我老糊涂啦,男的女的都分不出?走走走,吃饭去。”
把凌希领到餐桌旁边,指给他位置坐好,可只不过转身盛了个饭,好姐就又开始上下打量起他来:“多大了?”
凌希觉得好姐像在捉弄自己,但还是老老实实回答道:“十九。”
好姐笑眯眯看着他:“嫁人了吗?”
凌希郁闷地啃着嘴唇,默默将目光转向天花板一角,盯着那里的顶灯,努力装成了什么也没听到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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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好姐坚持不和大家同桌,她自诩老派人,处处要遵照老规矩做事,帮佣怎么能跟主人家一张桌子吃饭?所以她特地挑走了最大个的鲍鱼和最肥的龙虾一个人到厨房去吃了。
这个时间正好开始播放璀璨之星的节目,餐厅里有电视机,几个人边吃饭边看着。比赛开场之前,先安排了一段参赛选手的集体舞蹈,因为人数太多,镜头都是一扫而过,很多人连长什么样子都看不清。好在凌希脸长得小,五官也精致,比较上镜,导播偏心给切了几个特写镜头。
切近景有利有弊,一方面充分展现了凌希容貌上的优势,另一方面也暴露了他舞蹈上的缺陷。凌希身材不错,肢体也协调,学习各项运动总能很快上手,偏偏就是不擅长跳舞,同样的动作和舞步,放在他身上总显得极不协调,中间有一段甚至还把左右方向给跳错了。错也就算了,偏偏他举手投足件表现得自信满满,完全是一副“我最正确”的架势,很快就成功把前后左右几个人全都带错了。
刚开始那几个人还在疑惑地东张西望,慢慢就都跟他保持一致了,搞得他们这一组跟其他组动作完全相反,挥手抬腿难免撞到一起,结果有人摔了跤,有人笑了场,还有人同手同脚,场面混乱不堪,没等音乐结束,后面的镜头就全都被剪掉了。而始作俑者凌希虽然出了丑,却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因为凌希就坐在旁边,其他几个人没好意思当面笑出来,蔡史墨悄悄跟林广乐耳语道:“这节目编舞是谁?认识吗?让他小心点,凌希简直是噩梦一样的存在。”
林广乐憋着笑,冲凌希赞许地竖起了拇指:“恩,凌希,表现不错,我看好你。以后不能光走唱歌这条路,也要好好练舞,说不定能混个‘里岛舞王’当当。”
“乐哥,你是不是在嘲笑我?”凌希一本正经地问道,“说真的,你认为我跳得怎么样?”
林广乐忍俊反问:“你觉得呢?”
凌希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我觉得还不错,但是还有进步的空间。”
林广乐被凌希噎得吞了口吐沫,转头去找陆孝严:“我认识几个脑科权威,带小希弟弟去看看吧,这是正事,大意不得。”
陆孝严抬腿踹了林广乐一脚:“滚蛋,凌希跳得不错,别打击他。”
林广乐眼珠儿瞪得比铜铃还大:“好吧孝严,我给你们预约双人门诊。”
凌希看节目看得很专注,吃菜也只吃摆在面前的两盘,陆孝严不得不偶尔帮他调换一下菜的位置,还亲手帮他剥了几只虾肉蘸好酱汁放在了碟子里。凌希很喜欢吃虾蟹之类的海鲜,但是非常讨厌剥壳,每每都在吃和不吃之间挣扎半天,最后还是选择委屈自己的嘴巴。
电视里一个叫程彻的选手正在卖力唱跳着,陆孝严认得他就是那天盛旷带过去的小子,听介绍他在国外长大,人很开朗阳光,皮肤黝黑肌肉强壮,走的是动感活力路线,和其他人一比确实有几分冠军相。
欣赏归欣赏,凌希那副看得挪不开眼的架势陆孝严可受不了,他很不悦地用手指敲了敲碟子边缘:“嘿!嘿嘿!”
凌希循声望过去,小小地惊讶了一下:“咦,有虾。”
陆孝严没好气地“啧”了他一声:“不是有虾,是你眼瞎。”
欢乐围观的林广乐隐约闻到些许酸味,在一旁起哄唱道:“你是我的眼,带我领略四季的变换……”
谁知刚唱了一句,就被凌希不满地打断了:“乐哥,你跑调了!”
陆孝严也趁势补刀:“对,还抢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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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林广乐死皮赖脸非要陆孝严留下自己过夜。他总嫌家里满屋子女人又烦又唠叨,从小就喜欢跟着几个朋友这里蹭一晚、那里混一宿,这段时间因为maggie去了美国,林广乐已经在戴志友家赖了大半个月,要不是蔡史墨跟家人一去住,而且家庭氛围又比较严肃,林广乐早就提着行李转战蔡家了。
陆孝严一口回绝了林广乐的请求:“滚回你自己家去。”
林广乐有得是办法,转身拉住凌希问道:“凌希弟弟,让我去你家睡一晚行不行?”
凌希爽快点头:“可以,不过我的床很小,你要不嫌挤的话……”
“行了!”陆孝严把林广乐扯了回来,“今晚你睡客房,但是不准在房间里抽烟,不准吃东西!”
林广乐奸计得逞,像个主人一样拉着凌希大摇大摆跑去了书房,从架子上抽了照相簿出来给他:“来来来,给你见识下我们兄弟的友情岁月!”简直比陆孝严本人还要热情。
凌希捧着照相簿左右看看,见鱼缸前头放着张宽大的白色沙发,就很自然地走过去坐了上去,沙发很舒服,靠背和扶手都够高,窝在里头有种莫名的安全感。
据林广乐炫耀说,他曾迷过一段时间的摄影,这些照片大多出自他的手笔,所以画面基本以其他三个人为主,他自己很少出镜。看起来那些照片的光影和构图都把握得不错,也很清楚地记录了几个人从学生时代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难得有一张四人聚齐的,凌希留神多看了两眼,照片是背着露营装备在山里拍的,照片底部贴着张便签,有陆孝严手写的日期和备注:二零零四年秋,阿乐生日。
字写得大气舒展,横竖撇奈都很流畅,其中“乐”字似乎简化了几笔,和平常的写法不太一样,应该是练习过书法留下的习惯。看着看着,凌希微微皱起了眉头,那几个字总觉得很眼熟……没错!不久之前他刚刚见过,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趁着没人注意,凌希悄悄将便签纸抽出来塞进了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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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途中,凌希忽然没头没脑问送他回家的陆孝严:“孝严哥,你知道五月五号是什么日子吗?”
陆孝严一愣,满脸不解:“啊?五月五号?什么日子?”
五月五号是凌希的生日,陆孝严无论如何不会忘记。上辈子他就是在这一天与凌希重逢,带着凌希踏上逃亡之路,最后他们两个都没能看到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
街道两旁的霓虹灯影闪闪烁烁,晃得凌希半边脸忽明忽暗,看不清神情,陆孝严有些心虚地追问了一句:“干嘛问起这个?”
“没什么,随便问问。”凌希脸上有种说不清是羞涩还是失落的神情一晃而过,他打开音响选了一首自己喜欢的歌,“算了,还是听歌吧。”
陆孝严一路听着歌把凌希送回了家,又在楼下等到凌希房间的灯光亮起才驾车离开。途中遇到塞车,前方发生交通事故路被堵死了,车子歪歪斜斜排起了长龙,进也进不去,退又退不出,只能耐心等着。反正不赶时间,陆孝严打开车窗,胳膊肘架在外头点起一根烟慢慢抽着。
街对面就是他曾经驻足留意过的那间琴行,橱窗里灯光柔和明亮,一大堆叫得出名字、叫不出名字的乐器安安静静躺在陈列架上,当中也包括了那把带有凌希气息的吉他。想到不久之后凌希就能得到和冯安导演合作的机会,陆孝严也替凌希高兴,左右被困着,他干脆下车走进了那家店,四处打量着,准备看什么顺眼就买下来送给凌希,作为祝贺凌希能如愿以偿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