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手就绝不瞎叨叨[七零] 第151节
作者:
北康黑落 更新:2023-02-09 19:34 字数:4120
之后,厂里赔了钱,还给许富贵安排了一个仓库管理员的工作,这事才是平息。
徐美凤之前就是在军区大院一户首长家里做保姆的,但后来首长调去外地任职,她不想离开儿子女儿,就没跟着去。
这时候,张金花正好听说佟阿南要找保姆,就给她介绍了徐美凤。
而徐美凤过来面试的时候,得知佟阿南是想找两个人,便拉着自己女儿一起过来了。
许招来不识字,之前一直在家里接零活赚点小钱贴补家用,要么是糊火柴盒,要么是给人缝补衣裳。
倒不是说她之前不想出来干保姆,而是她这个年纪在保姆圈子里不吃香。
二十岁的姑娘,长得多新鲜水灵,雇主家的女主人哪里会放心她,所以,出来做保姆的人,一般都是像徐美凤这样的。
佟阿南倒是没这个顾虑,只要勤快讲卫生,她就满意。
这一点,徐美凤和许招来倒是都符合,而且两人是亲母女,平时有什么事也可以互相照应帮忙。
佟阿南这边面试完后,就将她俩的情况递到了研究院警卫处,那边对他们进行了一番严格审查后,便通知她们收拾行李准备搬过来了。
徐美凤之前也在首长家做过保姆,但都没像现在这样慎重,居然还要先审查才能上岗,她心里顿时对这个新雇主又增添了几分畏惧。
许招来倒是适应良好,还劝她妈:“人家阿南姐是保密单位的,当然跟别人不一样。”
后来,在日常相处中,徐美凤发现佟阿南并不像表面看起来这么高傲冷酷,只要遵守她之前定好的规矩,可以说是非常好相处。
甚至,还允许她们随便吃东西,只要别吃光,给她留点就行。
徐美凤头一次碰到这么大方的人,便也更加安心在这里干了。
作者有话说:
第130章 战斗机猎鹰号
高天宇和佟香儿结婚, 两人商量了一下,不打算在京城办, 准备趁过年的时候去高天宇的老家江桐办。
到时候过完年大概初三的样子, 再去南山村办一场回门宴,这样两边的家长就都满意了。
虽说如此,但在京城这边, 肯定还是要请相熟的朋友好好聚一下吃个饭什么的,比如研究院的同事,还有佟老三佟阿南他们。
这天, 是高天宇他们特地看黄历挑的好日子, 两人上午领完结婚证, 中午就在国营饭店请客吃饭。
佟阿南跟程川一起去赴的宴,并不打算带三小只, 要不然老是需要照顾他们, 都不能放开手脚。
佟老三作为佟香儿在这边的唯一长辈, 自然是除了新郎新娘之外的主角,他也非常活跃,有他在, 气氛完全不会冷场。
佟老三和苏梅两人坐在主位,喝了佟香儿两口子敬的酒,心里也替她高兴。
到了后半场, 佟老三突然说起佟大壮也到年纪了, 问他什么时候也带个媳妇回来。
佟大壮立刻脸色爆红, 指着佟大树说道:“大树哥比我大, 他还没娶媳妇呢。”
佟老三却笑着摇了摇头, 说道:“他现在是还没娶, 但人家都有对象了, 你还没个影子。”
“什么?”这会儿轮到佟珠珠吃惊了,她都不知道二哥啥时候谈了对象,于是拉着佟大树问道:“二哥,你跟谁谈对象了?”
佟大壮也不知道这事,便赶紧追着他问。
佟大树这会儿特别不好意思,挠了挠头,说道:“没有,别听三叔乱说,别人还没答应我呢。”
这么说就等于是变相承认有喜欢的姑娘了,大家顿时都特别好奇,就连佟阿南都是一脸的八卦。
最后,还是佟老三公布了答案,原来就是他们店里的彭蕾。
佟老三也是无意中发现的,有一次他们在外面进货,看到一个特别好看的头花,不过有点贵,跟店里的其他东西也不搭,佟老三觉得不值,就没拿。
不过,佟大树却花钱买了一个,佟老三以为是给佟珠珠买的,毕竟佟珠珠经常拜托她二哥买这买那的。
但后来,这朵花却戴在了彭蕾头上,佟珠珠不仅没有,她甚至压根不知道这头花是佟大树买的,还夸彭蕾戴这花好看。
佟老三就看出点什么来了,问了佟大树之后,他也没否认,只说彭蕾现在还没正式答应他。
不过,在佟老三看来,对方都收下了你的花,甚至还光明正大戴在了头上,那就是答应了,就佟大树这个榆木脑袋看不明白。
难道还等着对方女同志开口明说么,那铁定是不好意思的,这事必须得佟大树主动点。
佟香儿听到这一段,顿时表示后悔,早知如此,就该把彭蕾也请过来吃饭的。
佟香儿之前也去店里帮过忙,所以是认识彭蕾的,觉得她人很好,自然也希望她跟佟大树能成事。
佟大树最后被大家说得都抬不起头来了,主要是害羞。
佟阿南看着这一切,靠在程川身边哈哈大笑。
吃完饭,佟阿南也不想立刻回去,今天是周六,夫妻俩自从生了三小只,已经很少过二人世界,于是便决定去附近的小公园走走。
虽然已经是冬天,但今天阳光很好,佟阿南穿着驼色的呢子大衣,里面配的黑色高龄毛衣,以及同色系的过膝长裙,走在公园小道上,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路过的人,不管男同志,还是女同志,都忍不住频频回头看她。
程川穿着军大衣走在她身后,嘴角微扬,眼中带笑,听佟阿南叽叽喳喳说着话,他对现在的生活真的特别满足。
突然,旁边传来相机快门的声音,程川立刻寻着声音看过去,就发现一个男人正拿着一台相机对着他们在拍。
那人见程川和佟阿南两人看过来,还不收敛,又拿起相机拍了一张。
朱超林平时就特别喜欢拍照,今天趁天气好,特地过来公园这边取景,然后,就看到了程川和佟阿南两人。
朱超林觉得他俩的形象特别好,而且,当时男同志看向女同志的眼神,也特别的缱绻情深,阳光洒在两人身上,光影效果简直完美。
于是,朱超林一时手痒,没经过对方同意,就拿起相机拍了一张照片。
见两人看过来,他觉得这个正面感觉也非常不错,于是,又拍了一张。
正当朱超林想要跟他们解释的时候,就看到刚刚那位男同志已经走到了他面前,然后,直接抢走了他的相机。
这可是他省吃俭用大半年才买的,朱超林一时急了,赶紧解释道:
“同志,我没有恶意,就是看你们二位这个角度拍照肯定特别好看,才没忍住给你们拍了一张。如果二位不介意的话,等照片洗出来,我可以送一张给你们。”
朱超林以前也碰到过这种情况,对方一般都会欣然应允,他还因为这个原因,认识了好几个朋友。
但程川显然不是一般人的范畴,只听他直接回道:“我们介意,而且,我怀疑你给我们拍照,是有什么特殊目的,我看你需要好好接受调查。”
说着,程川就拎住了朱超林的后衣领。
这也不能怪程川紧张过度,之前的绑架事件,真的把他吓坏了,这会儿突然冒出一个人对着他们胡乱拍照,谁知道是不是敌人派来收集情报的。
所以,只要能确保佟阿南安全,他不介意麻烦点,将朱超林扭送到附近的武装部。
佟阿南在一旁,不确定地说道:“应该不是吧?”怎么这么多特务,她要杀到猴年马月去。
程川却坚持:“特务非常善于伪装,我们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朱超林一听他们的话,顿时紧张起来,说话也变得结结巴巴:“我...我不是,你们误会了,天大的误会,快...快放开我。”
但程川的手就像铁钳一样牢牢地抓着他,朱超林根本挣不脱,而且他越挣扎,程川抓得就越紧。
将人和相机交给武装部的赵中贤后,程川就带着佟阿南离开了,顺便还把胶卷给没收了。
他记得这里面有他和佟阿南的照片,不能落在外头,他得亲自洗出来才放心。
这样的小插曲并没有影响到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夫妻俩,他们又去逛了供销社和友谊商店,买了些东西才回家。
程川这时才有时间去研究院那边的照相馆,叫人带他去洗照片。
照相馆的人认识程川,听说这是证物,赶紧马不停蹄地把人带去了暗房,一步步教他洗照片。
两个小时后,所以照片都洗了出来,除了他和佟阿南的那两张,其他都是风景照。
看样子,真像对方所说,他就是个摄影爱好者。
不过,敌人都是很狡猾的,程川觉得还是有必要调查清楚。
程川之后还是把胶卷里的情况打电话反馈给了赵中贤。
挂断电话,程川低头看着手里的照片,脸上的表情突然变得温柔起来,眼睛里都好像在闪着细碎的微光。
摆在最上面的那张照片,赫然就是他在后面看着佟阿南的那一张,而佟阿南那时正好也微笑着回头看他,两人无声对视,一切都在不言中。
哪怕只是看照片,都能感觉得出照片里的两人感情非常好。
程川不得不承认,这个叫朱超林的人,还挺会拍照取景的,于是,他决定把照片带回家,再找个相框挂起来。
而朱超林此时还在接受调查,他家里人也积极配合着,赵中贤在他家里找到很多朱超林以前拍摄的照片,有风景照,也有人物照。
而且,根据周围人的反应,朱超林确实只是喜欢拍照而已。
赵中贤调查清楚后,也没有为难朱超林,将相机还给了他,还向他解释说明了佟阿南的身份。
“有些人是不能随便拍照的,而且,佟教授上半年才被绑架过一回,所以,我们就误会你了,实在抱歉,希望你别放在心上。”
朱超林早就被吓傻了,只想赶紧拿回相机,迅速离开,还一个劲地保证,下回如果再碰到这种情况,他一定会先征求对方同意再拍。
朱超林实在没想到,他不过是随手一拍,就被怀疑是特务,他也不知道对方身份这么特殊。
再看相机里的胶卷,果然已经不见了,朱超林也不敢问能不能把那些风景照还给他,大不了下次再去拍。
不过,那个小公园,他是不打算再去了的。
朱家父母其实一直不太赞成儿子一天到晚拿着个相机到处乱拍,这下好了,果然出事了,幸好最后调查清楚,又把人给放出来了。
他们便想趁此机会,劝说朱超林别再不务正业,每个月他们看儿子光是花在胶卷上的钱就要不少,劝了好多回都不听。
朱超林见父母又开始唠叨,低着头闷闷地往前走,一点都不想搭理他们。
程川接到赵中贤的反馈,对他表示了感谢,不是特务最好,他现在是恨透了那些敌特分子。
后来,由于朱超林摄影技术过硬,程川还给他介绍了一份在军区宣传部专门负责拍照的工作,当然,这都是后话。
不过,朱超林父母因为这份工作,也不再劝儿子放弃摆弄相机了,他们没想到,拍照拍的好,也能有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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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佟阿南突然回来说她要去出差了,去空军部队那边培训战斗机飞行员,就是佟阿南设计研发的那款战斗机。
这款战斗机名为“猎鹰”,前不久刚配发了一批到空军169部队。
那边就想起佟阿南那神乎其神的驾驶技术,便向上面申请,看看能不能派佟教授过来指导一下。
当初借调飞行员过来配合试飞的空军部队,就是这个169部队。
那些被借调的飞行员都亲眼见过佟阿南驾驶战斗机完成了很多高难度动作,有些连他们都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