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章
作者:观鱼的星河      更新:2023-12-17 21:41      字数:1738
  在她看来。
  为了给儿子凑够彩礼钱,也只有这个办法了。
  “这样的话……好像构成了盗窃罪吧?”
  温乐被吓了一跳,连忙说道。
  “儿子拿老子的钱,这也算盗窃?”
  闫野云却是满脸怀疑,并不是很相信。
  直到……
  温乐在网上,搜索了一下这么做可能的后果,她才打消了这个念头。
  “那你说怎么办?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生你这个女儿有什么用?”
  半晌后。
  温乐缓缓抬起头,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现在当务之急还是避免坐牢,要不……我和万飞章先办婚礼,弟弟再晚点结婚。”
  “等我嫁过去了,再慢慢给家里凑点钱……”
  这个方法,无疑是最稳妥的。
  好像也没有什么法律责任。
  但相较之下。
  周期却很长。
  没有直接要个一两百万的彩礼方便。
  “也只能这么办了。”
  闫野云皱了皱眉头,默认了这个办法。
  这个方法可以避免她坐牢的风险。
  也可以慢慢凑齐彩礼。
  ……
  晋城。
  养老院。
  下午六点。
  秦牧做完了一天的工作,准备准时下班。
  却突然看到万中元火急火燎的朝着自己跑来。
  “副院长?有什么事吗?”
  秦牧有些惊讶。
  万中元喘了口气,连忙将齐兆宇担心的事说了一遍。
  对方若是妥协了……
  他的彩礼基本上就要不回来了。
  为此。
  他一路紧赶慢赶,从律所跑了回来,在下班前找到了秦牧。
  秦牧:“……”
  嘴角抽了抽。
  他忽然发现了一个问题。
  王大锤这些天都在请假,没在院里。
  万中元似乎把自己当成了法律顾问了。
  一有事就来找自己。
  “小秦,你经验丰富,告的人多,送进去的人没有一万也有三千,能不能给出出主意?”
  万中元看着秦牧,充满了求知欲。
  这些天里。
  他一直在看法制栏目,受益匪浅。
  轻微伤的把握,就是他从法制栏目里学到的。
  因此。
  在知道对方可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后,越想越气,趁着下班前找到了秦牧。
  “之前不是给你提供了两套方案吗?”
  秦牧耸了耸肩,提醒道。
  在前些天。
  万中元就向他咨询过这个案子。
  他给了两个方案。
  一种是起诉对方不当得利,告以侵占罪。
  另一种则是起诉对方骗婚,告以诈骗罪。
  这是两个不同的诉讼方向。
  诈骗罪这块,主要是起诉对方骗婚,对方若是妥协的话,那骗婚行为也就不存在。
  的确构不成诈骗。
  但……
  只要将彩礼钱认定为非彩礼,就可以告对方不当得利。
  对方执意不返还,将构成刑事上的侵占罪。
  “我居然忘了这个方案!”
  听到这两点,万中元猛地一拍额头,反应了过来。
  前几天秦牧刚说了两个方案。
  但他找齐兆宇的时候,本能觉得诈骗罪更严重,因此首选了诈骗罪起诉。
  随后。
  他又虚心请教,询问详细的诉讼步骤:“但是……怎么才能将彩礼钱认定为非彩礼呢?”
  “首先,查询一下这笔钱的转账日期,如果是在双方领证之后转的,那就可以进行非彩礼的辩护。”
  秦牧略微思考,开口说道:“其次,这笔钱的转账主体如果是你的话,那就可以进行财产析定、公证,表明不承担儿子结婚的彩礼钱。”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父亲必须承担儿子的彩礼钱。”
  “只要明确财产来源,这笔钱遍只能作为你的个人财产,不能算作彩礼钱。”
  这个方案和诈骗罪的方案不一样。
  诈骗罪刑期更重,因此较为严谨,不容易构成。
  而侵占罪只需要证明财产的归属即可。
  虽然彩礼是约定俗成的,由男方父母承担。
  但男方父母并没有法律义务上的责任,不承担并不违法。
  只需要证明这个财产属于万中元所有……
  那他便有权索回。
  “而侵占罪,一旦超出了100万,同样属于金额特别巨大,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秦牧将这个辩护方向的思路详细讲解了一遍。
  侵占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量刑视金额而定,特别巨大的,将判处二至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万中元听完了这套完整的方案,神情无比激动。
  突然有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
  诈骗罪要是行不通的话……
  换这个思路诉讼,这108万一定可以拿回来!
  对方要是执意不还,将强制执行,并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而彩礼一旦要了回来,他相信对方绝对会翻脸不认人,选择离婚。
  自己儿子也能看清对方的真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