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章
作者:观鱼的星河      更新:2023-12-18 16:49      字数:1742
  又眼巴巴的看着沈岛,问道:“警官,我知道的都说了,现在可以放我走了吧?”
  眼神里,充满了对自由的渴望。
  “我可以赔钱,按照三包法,我可以退一赔三,额外进行三倍赔偿……”
  而沈岛皱了皱眉头,重新提醒道:“你现在不是赔不赔钱的问题,而是刑事犯罪的问题。”
  “你非法窃取了他人汽车零配件,价值超过了三万元,属于金额巨大,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
  第一百七十二章 行业震动,加强隐患排查!
  根据目前已发现的事实……
  牛欢和常英才,行为完全构成了盗窃罪。
  非法窃取他人配件,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了。
  再加上两年内累计超过三次盗窃,行为属于多次频繁盗窃。
  情节严重。
  按照相关刑法规定,他将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为从犯的常英才……
  同样也在三年以上,但相较之下刑期会短一些。
  “真的……要坐牢?”
  牛欢听完了沈岛的一番话,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疯狂摇头。
  不肯接受这个结果。
  他也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同行的人干过那么多。
  也没有听说谁因为盗窃罪被抓进去的。
  “那是因为当事人并未报警,检察机关不知道这件事情,不然的话……只要财物价值损失达到立案标准,他们的行为同样属于盗窃!”
  沈岛深深看了一眼牛欢,沉声说道。
  秦牧找的这个角度,的确非常清奇。
  说实话。
  他办过许多维修纠纷案,还是第一次遇到盗窃罪报警的。
  以前这种事情……
  都是市场监督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勒令改正。
  但秦牧提出的方向,符合立案条件。
  已经将案子从商业民事纠纷,上升了一个档次。
  对于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案件,他们必须要予以立案,并进行侦察。
  “先交代一下吧,你的那个朋友的名字、家庭住址、基本信息,以及你们之间……”
  随后。
  沈岛又接着审理了起来。
  开始询问销赃同伙的信息。
  这个案子涉嫌了盗窃罪,盗窃罪既然成立的话……
  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也是顺带的。
  若是牛欢自偷自销,那就没有这个罪。
  刑法规定,这个罪针对的不是偷窃当事人,而是其他人。
  毕竟……
  不能要求小偷偷完东西之后不销赃。
  但其他人帮助盗窃者处理违法所得,即构成此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方这类行为……
  就看销赃数量多少了。
  销赃越多,情节越重。
  “我那个朋友……是不是也要坐牢?”
  牛欢老老实实的回答完问题,最后忍不住问了一句。
  从他回答的这些问题来看……
  他觉得,他那个朋友已经是凶多吉少了。
  而且。
  趁着这段时间,他反思了一下源头。
  自己之所以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完全是因为这个车主!
  若不是这个车主报警,警察根本不会知道他这号人物。
  他更不可能遭受牢狱之灾。
  “秦牧……我早该想到的……”
  他长叹了一口气,满脸的愤懑和憋屈。
  有些后知后觉。
  之前接到维修订单的时候,他就看到了车主的名字,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
  但……
  利字当头。
  他一时间没有想那么多,觉得是同名同姓。
  谁能想到,这个秦牧还真的是前段时间起诉了全网的秦牧!
  早知如此……
  他说什么也不敢去偷换配件!
  ……
  晋城。
  某修理厂。
  向晚彬见天色已晚,正准备关厂下班。
  突然接到了一个熟悉的电话。
  打来电话的……
  正是他朋友牛欢的妻子。
  他的神色一凝,脸色有些不自然。
  “喂?嫂子,不是说没事不打我电话的吗?”
  电话那头。
  顿时传来了一个焦急的声音:“晚彬,但是出事了,出大事了!”
  向晚彬闻言,脸色顿时大变。
  不由问道:“难道……我们的事被牛哥发现了?”
  想到这里。
  他已经准备跑路了。
  “不是,你牛哥被警察抓走了,今天在公司的时候被抓的……我我……我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只能给你打电话了……”
  而电话里,又传来了柔弱的哭泣声。
  带着慌乱和忐忑。
  “被警察抓了?”
  向晚彬咽了咽口水,心悬着的石头突然落了下来。
  “具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在他们4s店被抓的,4s店的人也没跟我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