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变 第353节
作者:
姚颖怡 更新:2023-12-30 17:41 字数:4784
用他的话,他看到那个逆子就来气,还有明氏那个悍妇,连公公都敢绑,不是悍妇是啥?
可是霍侯爷想孙子,想得抓心挠肺。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他不喜欢小孩子的,他自己的儿女,不论是真的,还是假的,他全都没有抱过。
可是他就是想抱早哥儿,他的大早哥儿,每次见到他都要叫他祖祖。
好在明卉善解人意,刚好霍谨和明轩、明庭来京城玩,她便让他们三个带着早哥儿去长平侯府。
听说要去长平侯府,霍谨怔了怔,他从被找回来,直到现在,也只去过长平侯府一次。
那里不是他的家。
他的家,是哥哥和嫂子的家。
不过,明庭和明轩都很想去,他们还没有去过侯府,像这种百年勋贵的府第,他们都想见识见识。
有两个好兄弟(其实是侄子)做伴,霍谨还是硬着头皮回去了。
他并不知道,这次的主角并不是他,而是早哥儿。
明卉提前几天便让汪安去长平侯府送信,霍侯爷听说宝贝孙子要来看他,激动得快要哭出来了。
不但让人重新粉刷了屋子,把没开花的花全都替换成开花的,还让人去买来几十个鸟笼子挂在廊下,他上次去丰台时,就看到有好多鸟笼子,显然那都是早哥儿喜欢的。
自从上次被通房戴绿帽之后,霍侯爷看到通房就来气,于是他把其他几个通房也给打发了,现在霍侯爷屋里没有通房,但是有两个新近认识的红颜知己。
孙子要来,这两个红颜知己可不能留在这里,万一让孙子看到,小孩子不懂事,回去说了怎么办?
和明氏说倒也罢了,万一和冯氏也说了呢?
那个恶婆娘,谁知道背后会如何编排他?
第650章 番外二 灯火阑珊里
明卉把大大小小四个娃全都打发出去,松了口气,早哥儿越来越淘气,也越来越能折腾了,她刚刚给立下规矩,霍誉晚上回来就能给破了,只要早哥儿提出要求,霍誉肯定满口答应,什么规矩家法,只要他儿子拉着他的衣袖叫声爹,全部土崩瓦解。
明卉原本以为,那四个娃下午就能回来,没成想到了傍晚时分,汪安回来,说是霍侯爷要留他们在侯府住一晚,早哥儿答应了,其他三个便也跟着留下了。
明卉头疼,总不能找上门去孩子吧,算了,就这样吧。
霍誉回来听说以后,毫不在意:“你放心吧,明天他就主动把早哥儿送回来了。”
果然,次日,霍侯爷便让人把那四个娃送了回来,明卉一问,原来这一晚上,早哥儿让霍侯爷扛着他上了三次楼顶,而且还嫌霍侯爷不会飞,不如他爹厉害。
霍侯爷那被酒色掏空了的身板,哪里受得住,正如霍誉说的,主动把早哥儿送回来了。
不过,四个人都得了不少好东西,霍侯爷给的。
这次之后,霍侯爷消停下来,据说还请了一位太极武师,陪着他天天在府里打太极。
没过多久,又让人来接早哥儿,说是寻到一匹小马驹,早哥儿肯定喜欢。
早哥儿回来后,却没带回小马驹,一问才知,霍侯爷担心孙子有了小马驹就不肯再来,所以把小马驹养在侯府了。
只要霍侯爷别把早哥儿养成纨绔,霍誉和明卉全都懒得去管。
这当中还发生了一件事,那就是冯氏去丰台拜访亲家的时候,一下子就喜欢上丰台的庄子了。
京城的大宅子哪里都好,就是没有地方供她种药材,丰台就不一样了,这里的佃户大多都是摆弄花木的好手,虽然没有种过药材,但是花木和药材本就相通,很容易就能上手。
霍誉想让冯氏住在京城,可冯氏执意要去丰台种药,霍誉不理解,家里又不开药铺,也不缺那卖药材的银子,但是明卉却能够理解。
在京城,身为有诰命的老太君,就免不了要应酬,可冯氏脸上有疤,这些年住在岛上,很少与人交往,现在更是不想与那些老夫人和夫人们虚情假意地来往,对她来说,那就是受罪。
在这个家里,明卉的决定就是最终决定,如果霍誉有异议,可以提出,但是只做参考。
事情进展很快,汪海泉出马,又在丰台买下一片二百亩的庄子,与汪真人的庄子离得很近,中间只隔着一片树林子,那片林子也一并买下来了。
这样一来,冯氏和汪真人这对亲家便做了邻居,一个种药,一个养花,都是话少喜欢清静的人,偶尔明卉带着早哥儿过去住上几天,也是两边轮流住。
小鱼被冯氏正式收为义女,冯氏的医术,自家儿子是不指望了,孙子好像也不是这块材料,冯氏便手把手教给小鱼,好在有一个愿意学医的。
那年的十月,淑妃诞下一子,皇帝龙颜大悦,立淑妃为后,后宫里有了新的皇后。
次年,皇帝册封刚满周岁的皇长子为太子,举国欢庆,太子的册立为皇朝焕发出新的生机。
这一年明家双喜临门,明达中了举人,祁氏也有了身孕,他们成亲几年了,因为要守孝,所以直到今年才传出好消息。
明大老爷很高兴,他没有治国平天下的本事,家事上也是稀里糊涂,好在三个儿女都没有养歪,全都正直明理,善良真诚。
如今明达已经能够撑起门户,祁氏更是一个能干的当家主母。
有人来给明大老爷提亲,全都被明大老爷拒绝了,并非是他对大太太没有忘情,而是大太太让他有了阴影,现在的日子又轻松又自在,他等着抱孙子不香吗?娶个续弦那不是添乱吗?
明二老爷还是老样子,他和二太太要么是在求子,要么是在求子的路上。
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二太太在三十八岁高龄时,居然真的怀上了,和祁氏差不多的时候,冯氏给两人诊过,祁氏的十有八九是个女儿,二太太很可能是个男丁。
也就是说,如果一切顺利,明家继明卉这个小姑姑之后,又要有下一代的小叔叔了。
转眼便又是一年的上元节,霍誉数年如一日,每年的这一天都不会回来陪妻儿过节,明卉早就习惯了,她和宝庄郡主约好一起去看灯,宝庄郡主神秘兮兮地告诉她,说今天要趁着灯会,给她那个王爷弟弟相看姑娘。
明卉差点笑喷了,只听说寻常百姓人家,才有趁着灯会相看的事,她那弟弟是王爷啊,不是只等皇帝派发媳妇就行了吗?怎么也要跑到灯会上凑热闹。
“灯会上的人这么多,你不担心你家王爷被拍花的拍走啊?”
宝庄郡主的弟弟只有十五岁,但他身负开枝散叶的重任,再说,皇室成亲礼数繁复,等到把所有的礼数全都走完,也要两三年的时间,到时是十七八岁,年纪也差不多了。
不过,年龄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位小王爷是张娃娃脸,而且个头很矮,可能是还没有开始抽条吧,这位小王爷看上去就像是个十岁的小娃娃,没人相信他今年十五了。
宝庄郡主白她一眼,这个臭卉儿,哪壶不开提哪壶,我弟个子矮怎么了,那还省布料呢,缩小的都是精华,你懂个屁!
“你猜和我弟相看的是谁?”宝庄郡主不想再在弟弟的个头上纠结了,她果断岔开话题。
“谁啊?我认识吗?”明卉好奇地问道。
“认识啊,你不但认识她,而且那姑娘还特别崇拜你,每次应酬时,她总是往你身边凑。”
最后一句话,明卉算是想起来了,她知道宝庄郡主说的人是谁,是叶六姑娘,那个非常机灵的小姑娘。
明卉有些惋惜,叶六姑娘和她差不多高,在女孩子里面算是中等偏高的个头,小王爷到她肩膀了吗?
“怎么是叶六姑娘啊,谁给介绍的,这也太不负责任了。”
明卉忍不住再刺一刀。
宝庄郡主的白眼快要翻出天际了:“这还用得着介绍吗?我看着叶六姑娘好,想让她给我做弟媳,不行吗?就因为我弟长得矮,所以我才要给他找个高的。”
第651章 番外三 有早就有晚
事情的发展便是这般有趣,那日的灯会上,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和往常一样,灯会最中心的位置设了一座灯山,那里的灯最多,也最漂亮。
有两个熊孩子,爬到树上,想去偷拿灯山的灯,将从上到下一拉溜十几盏灯全部拽下,灯里的蜡烛翻倒,十几盏灯被点燃,而此时,叶六姑娘就在灯山下面,只见一只熊熊燃烧的灯笼从上落下,眼看就要落到叶六姑娘头上了,一个少年扑过来,将叶六姑娘推开,灯笼掉到地上,烧了起来。
少年脱下身上的大氅,扑打地上的火焰,其他人也反应过来,有的学他的样子脱下衣裳扑打,也有的叫来了正在巡逻的差役,火焰很快便被扑灭,烧毁的灯笼被换下来,灯会没有因为这个小小的插曲而中断。
只是叶六姑娘被推开时没有站稳,摔倒在地,衣裳破了,头发也散了,脸上也脏了,原定的相看便不了了之了。
叶家的婆子过来道歉,说是六姑娘受到惊吓,说好的事情只能改日了。
宝庄郡主还能如何,刚才灯山那里着火她也看到了,也被吓了一跳,总不能还要逼着人家小姑娘必须要和她弟弟相看吧。
叶家的人走后,宝庄郡主看向笑嘻嘻的明卉,没好气地说道:“看你美的,就像是那叶六姑娘能嫁进你们家一样。”
明卉笑得像一只偷油成功的小老鼠:“这可没准儿。”
她的眼神一向很好,更何况今天这个位置还是宝庄郡主定下的,是整个灯市最好的位置,居高临下,位置极佳,尤其是灯山那里的景致尽收眼底。
她不但看到了叶六姑娘,而且她还看到了那个推开叶六姑娘的少年。
那个少年,偏偏就是她家的,那是她的侄子明庭!
明庭和明轩长这么大,还没有逛过京城的灯会,霍谨更没逛过,于是今年的上元节,三小只好说歹说,终于征得家里的同意,来京城过节了。
霍誉像往年一样,逢年过节就不着家,上元节更是看不到人影,明卉早就习以为常,浏阳大长公主和霍驸马身为皇亲国戚,要与帝后一起观灯,这个时候,就少不了要带上大金孙早哥儿了。
每当这个时候,明卉都不会拒绝,这是好事啊,为何要拒绝,皇帝的赏赐,皇后的赏赐,连同那些嫔妃的赏赐,每次早哥儿都能带回一大堆,好好存着,将来早哥儿娶媳妇的聘礼就攒出来了。
最小的这个孩子明卉都不管,那三小只就更撒手不管了,爱去哪去哪,那么大了也丢不了。
只是明卉万万没有想到,明庭阴差阳错竟然救了叶六姑娘。
更让明卉没有想到的是,出了正月,霍誉下了早朝,却被叶大人叫住,霍誉以为是公事,没想到叶大人却问起他家的四个内侄。
大侄子明达和霍誉同岁,虽然因为孝期耽搁了,可也快要当爹了,最小的那个侄子比早哥儿大不了几岁,还是个尚未开蒙的毛孩子。
于是叶大人着重问的便是中间那两个,明庭和明轩,多大了,在哪里念书,各是哪个房头的,以后是想走科举之路还是想留在家里打理庶务。
等等等等。
霍誉并不知道那天灯会上发生的事,加之他又很忙,深更半夜才回家,到家的时候,明卉已经睡下了,霍誉也就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明卉。
不久之后,明卉接到叶府茶会的帖子,她对品茶兴趣缺缺,原本懒得去,忽然想那灯会上发生的事,心中一动,便盛装前往。
果然,茶会之上,叶夫人与她闲话家常,说着说着便扯到她娘家的侄儿们身上,明卉恍然大悟,原来灯会那次,事后叶家人便去打听了明庭的身份来历,甚至连他一向的品行也了解了一二。
回到府里,明卉便和霍誉说起这件事,霍誉这才说道:“叶大人也问过我。”
两人面面相觑,莫非叶家不想让女儿嫁进王府做王妃?
霍誉点点头:“应是如此了,叶大人是纯臣,且越来越被圣上器重,以他如今的身份,的确不便与皇室,或者其他的朝中重臣联姻,他宠爱女儿,既舍不得将女儿嫁给没有家族依仗的寒门学子,又不想让女儿远嫁,这样看来,明庭或者明轩无论是年龄品貌,还是出身背景,都是最合适的。”
虽然不是名门世家,可也家世清白,又是名符其实的书香门第,没在京城,却又离得不远,霍誉虽然位高权重,可毕竟只是姑父,外姓人。
霍誉这样一说,明卉也觉得很合适,当然,如果明庭争气一点,将来金榜题名,那就更合适了。
不过,无论是明庭还是叶六姑娘,年纪都还不大,一切也都不急。
只是出乎明家人的意料,明庭却忽然提出要弃文从武,理由是如果考文举,那他肯这下没戏,可若是考武举,他肯定能在文章上胜过一众武夫。
别说明大老爷不同意,就连一向不管儿子的明三老爷也把脑袋摇成拨浪鼓,明家从来也没有出过武夫,不对,明家人就不是练武的材料。
可是他们说得不算数,自从霍谨到了保定,霍誉便派人来教他武功,霍谨虽然没在京城,可也是按照勋贵子弟来培养的,霍誉给他请的骑射师傅都是极负盛名的高手,明庭本就活泼好动,而明轩也想强身健体,因此,三个人是一起习武的。
根据那位骑射师傅所说,三人当中,以明庭学得最快,也练得最好,霍谨其次,明轩因为体质的原因,要逊色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