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轨 第11节
作者:
不甜茶 更新:2024-05-09 14:49 字数:2788
他伸手就去扒陈路生的衣服,布料太碍事了,影响手感。
衣服扣子难解,林重摸索了半天,才解开两个,他躲开逮着他嘴巴不放的陈路生的唇,一心想解扣子。
陈路生却扳住他的下巴吻他,亲得又凶又狠。
他们一个光顾着亲,一个专心解扣子、摸胸肌,占尽便宜。
林重的手从下往上,忽的手指勾到了什么,像链子一样的东西。
好像是……项链。
陈路生说着不喜欢戴饰品,却手表、项链都戴上了,也不知道是谁送的,真挺可笑的,也许陈路生只是不喜欢戴他送的而已。
林重用尽了力气,一把将陈路生脖子上的项链扯断,听见似是吊坠的东西掉落的声响,他的手垂了下来。
他摸够了,不想摸了。
但陈路生没亲够,林重的嘴唇被亲得又辣又麻,人都快窒息了,拼了命地往有新鲜空气的地方逃。
车窗开着,那里钻进来阵阵凉风,他浑浑噩噩地甚至想从那钻出去,头刚伸出去就被拽回来,陈路生宛如一条食人的植株,他的藤蔓延伸,缠住他的脚踝、腿根和腰,欲将他拖拽回他的身下。
伸出车窗的手用力扣住车身,还在挣扎,修长的手指微曲,从手指连到手背的筋络绷紧,青筋微鼓。
外面的风离林重那样近,吹动他头顶的细发。
后背忽然覆上来一阵温热,滚烫的气息拂过自己的后颈,细密的吻落下,林重后颈的整片皮肤似要烧起来。
心还冷着,身体却可耻地热了。
男人的手掌顺胳膊一点点移到他手背上,隔着薄薄的衬衫料子,在他的手臂上落下一片片的火。
他小心又强硬地掰开他的手指,将他完全拖了回去,关上了车窗。
从车里到房间里,林重的唇没有片刻不在火辣辣地烧,在某人的唇间被碾磨,变得又红又肿。
林重再次醒来时,嘴唇都还是火辣辣的。
他躺在床上,满目茫然,记忆断断续续,连不起来,但即使残碎,也让他清楚——他和陈路生昨晚亲嘴了。
“妈的。”他忍不住暗骂一声。
他清楚,自己不是恋爱脑犯了,他纯属色心膨胀,被陈路生那个妖精迷了眼。
想着,他脑子里不禁浮现陈路生那张妖孽的脸,想到那张脸,他就又不禁想到他昨晚摸到的充满力量感的肌肉,比三年前大了不少。
思绪一顿,他狠拍了下自己的额头,色心不改,没完没了了是吧。
幸好当时喝醉了。
醉了是个极好的借口,能搪塞一切。
陈路生推门进来:“起来吃早餐。”
他声音温柔,林重不得不承认他真的变了很多,让人难以将眼前的陈路生,和以前印象里,那个总冷落他对他冷言冷语的陈路生,重叠在一起。
林重下床,跟着陈路生出了卧室,餐桌上摆满了各种早点,市面上的所有样式估计都全在这了。
林重心里冷笑,是不知道他喜欢吃什么,才会全买回来吧。
他坐下,若无其事道:“我怎么会睡在你家?”
一副全然忘记昨晚发生什么了的样子。
“我去接的你。”
“我昨晚没耍酒疯吧?”他又问。
“没有。”陈路生摇了摇头。
林重搅了搅碗里的白粥,舀起一勺,抿进嘴里,嘴唇一触碰到东西就更疼了,疼得他直皱眉。
“嘴唇疼?”陈路生倏然问。
“嗯。”林重心不在焉应着,他并不想继续这个话题。
可事与愿违。
陈路生直盯着林重的嘴,一字一句道:“我亲的。”
林重觉得他好像在和谁赌气似的。
睨了眼陈路生脸上的淤青,林重心想,自己昨晚应该错过了挺多精彩的事。
“别开玩笑。”林重只想把他们亲嘴那一段从记忆里删掉。
陈路生擒住林重的下巴,伸手用拇指碾过林重的下唇,轻轻的,甚至没有碰疼林重。
随后他身体前倾,那张脸在林重眼里放大。
林重猛地站了起来,往后躲,椅子倒地,发出巨大的声响,击打在人的心口。
“你疯了!”林重吼道。
陈路生叹气,靠回椅子上,他仰看林重,眼底是林重看不透的复杂情绪,“我确实快疯了。”
他们之间只隔了一层纸,轻轻一戳,便能捅破,可捅破后呢,还能如此平静地坐在一起嘛?
不,他们会像火与炸药。
但陈路生想拥抱林重,他快要想疯了。
林重不想听陈路生继续说下去,他脚尖一转,朝着门跨步,眼看就要出去,临到门前两步,陈路生从身后抱住了他。
“我喜欢你。”
林重不想听,可陈路生的声音还是歹毒地钻进了他耳朵里,“林重,和我交往吧。”
交往这个词从陈路生嘴里蹦出来,多可笑啊,他们那个圈子里不是没有交往这个词嘛。
喜欢就更可笑了。
戴着别人送的东西,跟他说喜欢?说假话也认真点行嘛,别太假,当他是瞎子啊,他他妈一眼就看穿了。
“我不喜欢男的。”林重奋力挣扎,挣开陈路生的手臂。
他回身看着陈路生,平静而又冰冷地说:“我最讨厌同性恋,看到我就恶心。”
语言是一把锋利的刀,刺伤的不止有对面的人。
还有林重自己。
他狠狠推开陈路生,向外跑去,心脏里藏着细密的针,一呼一吸间,带来剧烈的痛感。
可是,林重痛得好爽。
他抬起头,阳光并不那么刺目,然而,他的眼睛却还是被晃了一下,微微刺痛,眼眶有些发红。
他还是那么没出息,明明想报复陈路生一把,结果好像这一刀下去,更痛的好像是他自己。
没办法啊,他在陈路生面前就是这么没出息,骨头还断着呢。
谁让他实在没尊严地跪过陈路生太多次了。
想骨头长好,谈何容易。
林重回到家,家里林瑞和林父不在,只有林母一个人,在厨房里忙活,拿着菜筐接水洗菜,林重换了鞋,打算径直回自己房间。
走着他倏地停下脚步,侧过身。
“妈。”他打破沉默。
林母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只一秒,又继续手上的活,没应他。
他也不在意,问自己的:“你知道我喜欢吃什么早点吗?”
林母这下彻底停了活,目光茫然地望过来。
“怎么问这些。”她用其他的话搪塞。
“没什么。”
你看,没人知道,林重想。
第10章
他死了,都买不对供品,说不定会供一堆他讨厌吃的,那多糟糕啊,不过说不定都没人祭奠他,压根谈不上供品的事。
但万一呢,万一有人会没事闲的,突然兴起去看看他呢。
所以,还是要有人知道他喜欢吃什么的。
于是他说:“妈,我喜欢吃豆沙包,菜我喜欢吃糖醋味的,糖醋排骨、糖醋里脊都喜欢,我还喜欢吃特辣特辣的小龙虾,喜欢石榴汁,喜欢……”
也许他说得太多了,林母已经没在听了,打开水龙头,水流声掩盖了一部分林重的声音。
林重识趣地不再说了。
他收回视线,上了阁楼,躺在床上,手机震动了几下,掏出来一看,有人发过来加友申请。
备注——我是蒲玉。
林重回想了好一阵,才想起来蒲玉是那个娃娃脸、长得特显小的男生。
手指轻点,他通过了蒲玉的好友申请。
刚通过,蒲玉发来的消息就轰炸了他的手机。
他直白且大胆。
——小哥哥你好有气质,好帅。
——我好喜欢你。
——我可以跟你处对象吗?
——我想和你睡觉觉。
林重一阵头疼,他后悔通过了。
他委婉地拒绝了蒲玉,说自己没打算谈恋爱,蒲玉沉默良久,到晚上才回林重说那做朋友也行。
林重倒不讨厌蒲玉,反而很喜欢蒲玉直率的性子,坦坦荡荡,爱就是爱,所以如果做朋友的话,他很愿意。